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命名省級衛生縣城的通報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陜政發〔2004〕19號)要求,“到2010年,各設區市所在地要建成省級衛生城市,半數以上的縣城(區)要建成省級衛生縣城(區),并建成一批國家級衛生城市、衛生縣城(區)”。幾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下,我省創建衛生城市、衛生縣城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先后有兩個城市、11個縣(區)被全國愛衛會命名為“國家衛生城市(縣城、區)”,6個城市、33個縣被省政府命名為“省級衛生城市(縣城)”。實踐證明,創建衛生城市(縣城)工作對改善城鄉環境面貌,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文明素質,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巨大推動作用。
2007年以來,平利縣、白河縣、鎮巴縣、武功縣深入開展創建省級衛生縣城活動,通過大力實施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康教育、公共衛生管理、環境保護、除害防病、農村改廁等工程,在塑造城市形象、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保護人民群眾健康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縣城面貌煥然一新。經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考核驗收,省政府2010年第10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命名平利縣、白河縣、鎮巴縣、武功縣為“省級衛生縣城”并各獎勵5萬元。
希望被命名為“省級衛生城市(縣城)”的市、縣珍惜榮譽,不斷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改善環境衛生面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增強群眾文明衛生健康意識,切實做好鞏固提高工作,以創促保,努力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衛生縣城。同時,希望還沒有創建為“省級衛生城市(縣城)”的市、縣,要充分認識開展創建衛生城市(縣城)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照《陜西省衛生城市(縣城)標準》(陜政發〔2010〕29號)要求,扎實推進創建工作,爭取早日邁入“省級衛生城市(縣城)”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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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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