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政府領導集體學法制度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人民政府領導集體學法制度》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印發。
??????????????????????????????????????????????????????????????????????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 陜西省人民政府領導集體學法制度
第一條為了促進和帶動全省領導干部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律觀念,提高法律素養和運用法律思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陜西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陜西省人民政府領導集體學法主要采用省政府領導法制講座和省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兩種形式。
省政府領導法制講座:結合工作和形勢需要,就有關重要法律問題,開展專題學習。
省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根據需要,針對省政府常務會議內容所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學習。
第三條省政府領導法制講座的對象為省長、副省長,省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及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的負責人。
省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的對象為常務會議參加人員和列席人員。
第四條法制講座原則上每季度舉行一次。由省政府領導決定講座題目和舉辦時間。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組織,省政府法制辦根據要求,聘請相關知名專家學者、律師、法制工作者講課。
省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由省政府領導決定,根據需要不定期舉行。省政府辦公廳依據領導決定,提前將常務會議內容通知省政府法制辦。由省政府法制辦負責同志或省政府法制辦聯系相關廳局的專家向參會領導匯報、介紹有關法律法規內容。時間一般控制在半小時以內。
第五條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組織對省政府領導學法活動進行宣傳報道。
第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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