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評定李靜毅為烈士的批復
西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評定李靜毅同志為烈士的請示》(西政字〔2025〕59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李靜毅,男,漢族,1991年3月18日出生,陜西商洛人,2025年7月25日晚,在西安市高陵區涇渭五路河堤路河灘參與搶救落水群眾時犧牲。
根據《烈士褒揚條例》有關規定,同意評定李靜毅為烈士。按規定發放一次性撫恤金,其家屬按有關政策規定享受烈士遺屬待遇。
此復。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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