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108國道禹門口黃河大橋及引線工程設站收取車輛通行費等有關問題的批復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
你們《關于108國道禹門口黃河大橋及引線工程設站收取車輛通行費的請示》(陜交字〔2020〕82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及《陜西省收費公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108國道禹門口黃河大橋及引線工程設立禹門口黃河橋收費站。
二、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按照《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489-2019)行業標準執行。車輛核載人數及總軸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行駛證并結合現場查驗核定。
三、收費標準:
(一)客車。
(二)貨車。
大于6軸的貨車統一按6軸車計費;合法超限貨車,按同類型車輛的2倍計收。
(三)專項作業車。
專項作業車收費標準按貨車收費標準執行。
108國道禹門口黃河大橋及引線工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由中交韓城黃河大橋有限公司根據實際運營情況,在不高于上述最高限價范圍內自行確定,收費標準調整方案應提前30天抄送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并在實施前向社會公告。具體收費標準最少應執行半年。
四、收費范圍:除國家規定免繳通行費的車輛外,其他車輛均須按規定標準繳納車輛通行費。
五、收費期限:自2020年8月16日至2048年2月15日止。若國家公路收費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六、收費站為臨時機構,由中交韓城黃河大橋有限公司負責運營管理,收費站定員86人,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管理,優先聘用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轉崗人員,不足部分面向社會招聘。
七、中交韓城黃河大橋有限公司作為收費經營管理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和我省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規定,規范管理,自覺接受省、市交通運輸部門、價格部門的監管。要做好收費公路日常維護和養護工作,保持公路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確保公路安全。公路收費站要按規定使用稅務部門票據,依法納稅。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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