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評定劉愛生和趙仁衛為烈士的批復
榆林市人民政府:
《榆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劉愛生同志評定為烈士的請示》(榆政字〔2019〕35號)、《榆林市人民政府關于趙仁衛同志評定為烈士的請示》(榆政字〔2019〕36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劉愛生,男,漢族,1971年3月28日出生,生前系神木市花石崖鎮高興莊村榆林灣村民小組組長;趙仁衛,男,漢族,1984年6月10日出生,生前系神華神東煤炭集團上灣煤礦職工。2019年4月5日,神木市花石崖鎮高興莊村沙皮山因村民祭祖引發火災,在搶救火災過程中劉愛生、趙仁衛被嚴重燒傷,分別于4月13日、5月7日在榆林市第二醫院和北京積水潭醫院治療期間因搶救無效犧牲。
根據《烈士褒揚條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同意評定劉愛生、趙仁衛為烈士。
此復。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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