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漢中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
漢中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陜西省調整漢中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國函〔2017〕108號)精神,現就你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批復如下:
同意撤銷南鄭縣,設立漢中市南鄭區,以原南鄭縣的行政區域為南鄭區的行政區域,南鄭區人民政府駐漢山街道西大街24號。
撤縣設區各項工作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按照追趕超越定位和“五個扎實”要求,統籌做好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勘定、機構更名等按規定及時辦理,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市自行解決。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厲行節約的規定以及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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