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渭南大荔科技產業園區升級為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復
渭南市人民政府、省商務廳:
你們關于大荔科技產業園區升級為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大荔科技產業園區升級為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定名為大荔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現行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政策。
二、大荔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面積為3.68平方公里。四至范圍:東至官池鎮西里村,南至官池鎮官池村,西至官池鎮馬二村,北至官池鎮石槽村。
三、渭南市政府要指導大荔經濟技術開發區以農產品加工為主導產業,大力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及綜合利用,著力提高農產品加工轉化率和附加值。
四、要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按規定程序履行用地報批手續;要依法供地,著重保障產業用地,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資源;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政策,嚴格產業準入。
五、省商務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和服務,促進大荔經濟技術開發區健康快速發展。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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