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西安繞城高速公路設置雁塔收費站等有關問題的批復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你們《關于西安繞城高速公路設置雁塔收費站的請示》(陜交字〔2017〕3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陜西省收費公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在西安繞城高速南段設立雁塔(K59+536)匝道收費站。
二、雁塔收費站的收費模式、收費范圍、收費標準、車型分類和通行費收支管理等執行西安繞城高速現行方式。最終收費期限與西安繞城高速現有收費站保持一致,即至2023年9月27日止。
三、雁塔收費站為臨時機構,定員59人。人員在內部調劑,不足部分面向社會招聘,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管理。
請切實加強管理,嚴格控制開支,降低管理費用,確保公路安全。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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