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西安市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函
國家發展改革委:
根據貴委《關于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產業〔2010〕116號),結合全省服務業發展實際,經認真篩選研究,我省確定申報西安市為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為支持西安市切實做好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促進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現承諾如下:
一、加強組織協調。省政府設立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協調小組,由省政府一位副省長牽頭,省級有關部門和西安市等單位參加,定期召開會議,督促落實相關保障措施,協調解決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試點實施情況,提高試點工作質量和水平。
二、落實扶持政策。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08〕11號)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2009年11月,我省服務業企業用電已與普通工業實行同價。2011年,對國家鼓勵類的服務業企業實現與工業用水、用氣、用熱同價。
三、加大資金支持。從2010年開始,省政府設立的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和產業引導資金中,用于支持西安市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資金不少于6000萬元,連續支持5年,重點扶持西安市服務業發展聚集區重點項目建設。
四、支持先行改革。支持西安市就試點領域涉及的土地、價格、稅收、金融和發展政策等先行先試。
五、完善保障措施。省級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能,指導西安市搞好服務業相關領域改革,創新發展模式,完善體制機制,相關資金對西安市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給予傾斜。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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