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復核減免漢川機床集團有限公司遷建大型數控機床生產基地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的批復
漢中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復核減免漢川機床集團有限公司遷建大型數控機床生產基地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8〕21號)文件“受災地區的行政機關、學校等事業單位、各類企業、人民團體等單位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毀損,需要在原地區進行重建或遷至異地重建的,免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規定,漢川機床集團公司生產基地遷建符合地震災后遷建的政策扶持條件,同意免收漢川機床集團有限公司遷建征地項目(599.061畝)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應上繳省財政70%部分(945.1195萬元),應上繳中央財政30%部分按照國發〔2008〕21號第2條第七款的規定執行。
此復。
?
陜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二日
陜ICP備1004160號 網站標志碼6100000017
陜公網安備 610102000169號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
聯系方式: 技術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