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確定S107線太乙宮至馬召段一級公路收費期限等有關問題的批復
省交通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
你們《關于核定省道107太乙宮至馬召段一級公路收費期限有關問題的請示》(陜交字〔2008〕1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原則同意省道107線太乙宮至馬召段一級公路“子午公路收費站”、“團標公路收費站”最終收費期限為20年(含試運營期3年),至2025年3月27日止。如提前償清貸款,須立即停止收費。有關“子午公路收費站”、“團標公路收費站”的其他事項仍按陜政函〔2005〕33號文件精神執行。
請切實加強管理,嚴格控制開支,降低管理費用,加大還貸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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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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