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S301線榆林府谷至神木店塔公路收取車輛通行費等有關問題的批復
省交通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
你們《關于S301線榆林府谷至神木店塔一級公路收取車輛通行費的請示》(陜交字〔2004〕75號)和省交通廳《關于S301線府店一級公路區間運煤車輛包繳通行費的函》(陜交函〔2005〕7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在S301線K7+245和K61+450處分別設立“轉龍灣公路收費站”和“店塔公路收費站”,對來往機動車輛收取通行費。
二、收費車輛噸(座)位核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行駛證核定的額定載質量或座位數為準。
三、收費標準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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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車型及規格 店塔公路收費站收費標準(元/車次) 轉龍灣公路收費站收費標準(元/車次) 客 車 貨 車 第1類 手扶、小四輪拖拉機和正(后)三輪摩托車 3 5 第2類 19座以下 ≤2T 5 10 第3類 20座~39座 2T~5T(含5T) 10 20 第4類 ≥40座 5T~10T(含10T) 15 30 第5類 10T~15T(含15T) 25 50 第6類 15T以上 40 80
20英尺集裝箱
40英尺集裝箱
四、收費范圍:除國家規定免繳通行費的機動車輛外,其他任何機動車輛都應按規定標準繳納通行費。
五、通行費收支要嚴格執行省政府陜政發〔2000〕13號文件和省交通廳、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陜西省收費公路財務管理暫行規定》以及《陜西省收費公路會計核算暫行辦法》,所收資金全額上繳省財政廳車輛通行費收入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公路收費站要嚴格按照《陜西省公路車輛通行費票證暫行規定》,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省交通廳統一發放的陜西省公路車輛通行費票證。
六、鑒于S301線榆林府谷至神木店塔一級公路尚未進行竣工驗收審計,處于試運營期,“轉龍灣公路收費站”和“店塔公路收費站”試運營期間收費年限為3年,自2005年1月18日起至2008年1月17日止。待該工程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規定竣工驗收合格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核定最終收費年限。
七、“轉龍灣公路收費站”和“店塔公路收費站”為臨時機構,收費人員定員120人,由榆林市交通局面向社會招聘,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管理。
八、鑒于S301線榆林府谷至神木店塔一級公路是我省煤炭東運的主要運輸通道,重載、超載車輛較多,可對于固定行駛于該路段區間的運煤車輛采取包繳形式收取通行費,用于該路段養管費用支出。
請切實加強管理,嚴格控制開支,降低管理費用,加大還貸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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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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