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03年夏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經濟建設的指示精神,積極做好今年夏糧收購工作,穩步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執行糧食購銷價格政策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關于2003年糧食收購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30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今年全省小麥繼續實行按保護價敞開收購政策,保護價維持2002年度價格水平不變。全省分兩個價區,關中地區(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及楊凌示范區)每50公斤混合小麥(原花小麥,下同)三等收購保護價格53元,白小麥(包括白硬麥、白軟麥,下同)55元,紅小麥(包括紅硬麥、紅軟麥,下同)50元;陜南、陜北地區(漢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每50公斤混合小麥三等收購保護價格50元,白小麥52元,紅小麥47元。今年我省小麥收購等級繼續實行差價額,同品種三等以上相鄰等級每50公斤差2元,三等以下相鄰等級每50公斤差3元。具體分品種、分等級價格由省物價局商省糧食局制定下達。經省質監局、省糧食局、省農業廳、省物價局共同確定公布的優質小麥品種,凡符合質量標準的,按高于普通品種中準收購保護價格10%的價格收購。小麥等外糧、芽麥的收購價格由各糧食購銷企業按市場形成的價格自行確定。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將收購價格張榜公布,實行掛牌收購。具有收購資格的各種所有制經濟主體到農村收購小麥,都必須執行國家糧食收購價格政策。
二、繼續堅持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
在糧食主產區對種糧農民實行保護價收購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在農村的一項重要政策。今年全省小麥繼續執行保護價收購政策,是我省穩步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步驟,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認真執行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政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繼續發揮糧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對農民交售的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小麥要切實做到按保護價敞開收購,不準限收、拒收,不準以任何借口壓級壓價或變相降價收購。
進一步拓寬糧食購銷渠道,搞活糧食流通。鼓勵符合一定條件的多種所有制經濟主體,經縣以上糧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登記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到農村收購糧食,形成多渠道收購糧食的新格局。各級糧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結合我省實際,按照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趨勢的要求,進一步放寬糧食市場準入條件,支持更多的多種所有制經濟主體積極開展糧食購銷業務,培育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
三、加強領導,切實做好夏糧收購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防治“非典”的關鍵時期,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履行糧食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各項職責,落實責任,完善政策,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切實加強對夏糧收購工作的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夏糧收購工作。
各級糧食部門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嚴格按照防治“非典”的各項要求,全面做好防控工作,確保夏糧收購工作順利開展。積極探索新的糧食收購方式,做好宣傳工作,適當延長收購時間,避免農民集中等候售糧,防止發生疫病傳播。開展優質服務,規范收購行為,抓好人員培訓,推廣儀器驗糧,實行分等收購,提高收購質量。同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按照順價銷售的原則,加大擴銷壓庫力度,各級財政不再承擔今年夏糧收購形成的庫存潛虧。
農業發展銀行要按照“收一斤糧,給一斤糧款”的政策,保證收購資金貸款及時足額供應。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收購退出保護價的糧食、其他非保護價的糧食,應按照“以銷定貸、以效定貸”的原則供應收購資金貸款,以保證農民出售余糧的需要。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必要的收購費用以及露天堆垛發生的費用也要保證供應。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展期貸款,執行當期利率。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管,嚴肅查處無照經營和違規經營行為,維護正常的糧食市場秩序。質監部門要會同糧食、農業、物價部門及時做好優質糧食品種的鑒定和信息發布工作,保證農民生產的優質糧食實現優質優價。新聞單位要主動與糧食部門配合,大力宣傳國家糧食購銷政策,為全省糧食收購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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