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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開展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4月份以來,我省連續發生數起重大傷亡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在社會上造成很壞的影響。為迅速扭轉我省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面,根據國務院4月28日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5月1日省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對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安全、道路交通運輸安全、煤礦安全、化學危險品安全、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5方面開展安全專項治理整頓,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專項治理整頓的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江澤民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為指針,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治安工作會議、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重點部位,認真細致地進行專項治理整頓。通過這次專項治理整頓,使我省安全生產形勢得到明顯好轉,“四項指標”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為我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做出貢獻。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搞好全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省政府成立陜西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組長由鞏德順副省長擔任,副組長由省長助理、省經貿委主任張海南、省經貿委副主任、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司南、省公安廳廳長胡太平、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局長曹文甫、省國防科工委主任張濤、省消防局局長杜承章、省石化行業辦公室主任潘友民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省經貿委、省國防科工委、省公安廳、監察廳、交通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文化廳、教育廳、衛生廳、省煤炭局、鄉鎮局、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廣電局、消防局、省總工會、省石化行業辦分管領導同志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和5個專項治理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綜合辦公室設在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民爆物品安全治理辦公室設在省國防科工委;道路交通運輸及煙花爆竹安全治理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煤礦安全治理辦公室設在省煤炭局;化學危險品安全治理辦公室設在省石化行業辦;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治理辦公室設在省消防局。

  三、時間安排和步驟

  從5月份至9月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10月上旬接受國務院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的檢查驗收。各地市、縣區要根據5個實施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分階段實施。

  四、工作方法與要求

  (一)全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進行。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由主要領導同志部署安排,分管領導同志帶隊,深入基層進行治理,切實做到方案明確,布置迅速,措施得力,取得實效。

  (二)各專項治理整頓辦公室由一位廳局級領導負責,抽調得力干部和專業人員參加,做到下基層檢查既能發現問題,又能拿出具體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下基層檢查前要認真學習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依法辦事。

  (三)此次全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采取以現場檢查為主,聽取匯報為輔的方式進行,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力戒形式主義,務必取得實效。

  (四)認真落實專項治理整頓責任制。要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重大事故隱患,要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提出限期整改的具體措施。凡整改不力,有失職、瀆職行為者,按《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五)本次全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要嚴格按照《實施意見》組織實施,各專項治理辦公室每十天要向省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并于9月10日前寫出治理整頓專題報告,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附件1:

  關于開展全省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治理整頓的實施意見

  目前,我省在民爆物品、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著部分生產經營企業管理混亂,廠房設施陳舊、倉儲設施簡陋、民爆物品許可證發放與使用手續不夠完備等問題。特別是一些煙花爆竹傳統產區的農村個體作坊,非法違規生產十分普遍,存在嚴重的事故隱患。為切實扭轉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面,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民用爆破物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整頓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江澤民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國發〔1984〕5號)、《民爆器材生產流通暫行規定》(國防科工委2號令)、公安部等6部局《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公通字〔1999〕102號)、《陜西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處罰規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和清理整頓的緊急通知》(陜政辦發明電〔2000〕5號)要求,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不放過一個涉爆單位,不放過一個薄弱環節,不放過一個安全隱患,切實開展好民爆器材生產流通的安全治理整頓工作。通過治理整頓,使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生產、銷售、儲存、運輸和使用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

  二、工作目標

  (一)所有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依法持證生產。

  (二)認真清理所有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符合條件的提請國家發放經營執照;不符合條件的依法取消經營資格。

  (三)依法保護民爆產品和煙花爆竹的合法生產銷售活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行為。

  (四)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生產、銷售、倉儲、運輸及使用等環節均具備完善的安全設備和設施,防火、防爆、防盜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

  (五)民爆器材安全基礎工作(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安全培訓等)得到加強,全省民爆器材安全形勢明顯好轉。

  (六)傳統產區煙花爆竹個體生產實現規范化管理。

  (七)全省民爆器材行業和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民爆物品整頓內容

  (一)整頓全省民爆器材生產秩序。加強生產許可證管理。按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防科工委的要求,認真做好生產許可證換(發)證考核工作。國家批準定點的民爆器材生產企業,9月底前經整改后仍達不到標準的,不予換發,全部予以關閉。堅決取締無證生產的廠(點),打擊非法生產行為。

  (二)整頓全省民爆器材市場秩序,加強民爆器材生產銷售合同管理,依法保護民爆產品的合法生產銷售活動,堅決打擊非法銷售行為。

  (三)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流通企業,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從事民爆器材經營活動,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關停。

  (四)加強民爆物品準購證、準運證、使用許可證發放工作的管理。準購證、準運證、使用許可證的發放,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民爆器材生產流通管理暫行規定》(國防科工委2號令)和《國防科工委、公安部關于啟用新的跨省購銷、臨時調撥民用爆破器材合同鑒證專用章和調撥專用章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完善民爆器材生產、銷售、倉儲、運輸、使用中的安全設備設施,加強防盜、防火、防爆、防雷擊能力。不符合要求的單位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停產停業整頓。

  (六)完善民爆物品出入庫、領清退手續、爆破施工登記等措施,堵塞爆炸物品散失的漏洞,消除安全隱患。

  四、對全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清理整頓

  (一)結合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限期整改。在2000年全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清理的基礎上,組織專業人員對所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進行摸底檢查。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和清理整頓的緊急通知》(陜政辦發明電〔2000〕5號)和公安部等6部局《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公通字〔1999〕102號)等文件精神,對于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和標準要求的,盡快由省公安廳審批核發《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對于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限期3個月進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堅決予以關停,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除規范農村個體作坊煙花爆竹生產管理外,一律不得新建生產企業。

  (二)以引導和規范為主要手段,整頓治理傳統產區的煙花爆竹個體生產。以各級地方政府為主、公安部門配合,本著方便群眾、服務生產、確保安全的原則,在煙花爆竹生產較為集中的鄉村,選擇遠離人口聚居區的安全地帶,建立符合國家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廠房和貯存庫房,組織懂安全、有技術的群眾從事帶藥危險工序生產,無藥工序分散到戶。各煙花爆竹傳統產區的各級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要嚴厲查禁個體非法生產作坊,嚴禁在人口聚居區和農戶帶藥生產。同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做到家喻戶曉,堅決取締非法生產。各級政府要特別重視建立合理通暢的供銷體系和渠道,這是確保實現產、供、銷一體化管理和規范煙花爆竹個體生產的關鍵所在。

  (三)進一步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原材料的安全監督管理。認真貫徹公安部等6部局《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地方性管理規定,對用于煙花爆竹生產的氯酸鉀、硫磺、鋁粉等具有爆炸、燃燒性能的生產原材料實行統一歸口管理,確定定點生產和專營企業,要求所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和原材料生產、專營企業要建立定點進貨、憑證購銷、銷售登記制度。對非法生產經營原材料以及將原材料銷售給非法生產廠(點)和個人的要堅決查禁取締,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整頓工作步驟

  (一)從5月中旬至5月底,對今年以來省級安全檢查組查出的重大問題立即著手進行處理,做出結論意見。

  (二)從6月1日至7月上旬,對這次專項檢查查出的問題逐一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責成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和企業主管部門督辦。

  (三)從7月中旬至9月中旬,按企業的整改總結報告及驗收申請,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驗收。

  (四)9月底前,向省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遞交書面總結報告。

  六、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此次專項治理整頓工作的領導和監察,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行動遲緩,影響總體工作,造成事故的要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和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二)堅持普遍和重點相結合,對重點單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管理較為混亂)要加大整頓和監察力度。

  (三)加強對事故的查處力度,依法從重查處事故責任人,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今后發生的所有重、特大事故,不僅要追究事故責任者責任,還要追究各級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門的責任。

  (四)加大對死灰復燃非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行為的查處力度。

  (五)加強民爆器材生產、銷售、倉儲、運輸、使用中的安全設備設施的技術改造,使安全設備設施達到規范規定的要求。

  (六)對專項治理整頓中做出的各種處理決定的執行情況,要明確專人負責,監督落實。

  (七)堅持依法辦事,嚴懲違法違紀行為。對于干擾、阻撓整頓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懲。

  附件2:

  關于開展全省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專項治理整頓的實施意見

  今年以來,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占全省各類事故的80%以上。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和全省社會治安工作會議精神,針對交通安全隱患和機動車超載違章現象嚴重的實際情況,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整頓。

  一、指導思想

  這次整治活動的指導思想是:以全國、全省社會治安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公安機關特別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緊密圍繞創建平安大道和實施暢通工程工作,以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各種違章行為為主要對象,集中時間、集中警力,組織開展交通安全整頓治理活動,盡快扭轉當前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局面,進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更好地為西部大開發、陜西大發展服務。

  二、工作目標

  (一)堅決杜絕機動車超員超載違章行為。對違規加高欄板、增加軸重、增加彈簧片數的貨車和違規增加座位數、加裝行李架的客車,強制拆除改裝,恢復原狀。

  (二)堅決杜絕農用車輛載客的行為,使農用車輛交通違章明顯減少,事故顯著下降。

  (三)嚴禁給走私、盜搶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輛上牌發證。嚴禁假牌假證、無牌無證機動車上路行駛。對非法拼裝、改裝的車輛堅決沒收解體。

  (四)嚴格查糾各種交通違章行為,使交通違章行為明顯減少,交通參與者安全交通意識明顯增強。

  (五)特大交通事故得到遏制,一般交通事故穩中有降。

  三、整治的主要內容和時間安排

  從現在開始至12月底,全省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組織開展以下整治活動。

  (一)集中整治客貨車輛超員超載違章行為。按照省政府《關于整治機動車超員超載違章的通告》要求,以長途運輸車輛超員、超載為重點,集中力量對行李架貨物超載、臥鋪車頂加裝行李架和運輸煤炭、燃油、建材的貨運車輛超載超高,大量拋灑、排放污染物等對交通秩序、交通安全、交通設施和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違章行為進行治理整頓,此項整治工作共分3個階段進行:

  1、宣傳動員調查摸底階段(5月中旬至5月底)。要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紙、標語等宣傳手段,廣泛宣傳省政府通告,大造輿論聲勢,使全社會了解整治活動的內容和要求。要組織民警深入運輸單位、運輸戶,特別是超載和非法改裝車輛問題較多的單位、運輸戶宣傳有關法律法規,通報將要采取的整治措施,廣泛爭取運輸單位、個人和駕駛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深入進行調查摸底,進一步摸清掌握公路客運、貨運超載的線路、地區以及形成嚴重超載的原因和源頭,了解轄區車輛非法改裝情況,迅速制定出安排周密、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2、禁止超載客、貨車輛上路行駛階段(6月1日至8月底)。在這一階段要強化路面執法檢查,依法嚴處超員、超載、超高現象,堅決禁止超載客、貨車輛上路行駛。各地要調集足夠的警力開展路面巡查,超載車輛不得駛出駛入各地市、縣轄區。初期可采取勸返、自行卸客、卸貨等措施,少罰或不罰;從6月10日開始,依法嚴格實施處罰措施,對超員20%以上的客車、超載30%以上貨車駕駛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一律給予高限處罰、記分,并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同時責令其自行消除超員超載違規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在此期間,各地還要集中清理整頓非法改裝車輛,對從事公路運輸的客車和貨車要進行必要的外觀檢驗,凡發現客車違規增加座位、加裝行李架等現象,要強制拆除改裝,恢復原狀,否則堅決不準上路行駛。至8月底前,全省要基本杜絕超員超載現象。

  3、檢查驗收階段(9月1日至15日)。省公安廳將就此項整治情況組織檢查,對工作開展不力,達不到整治要求的地市、縣區公安機關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二)開展對長途客運車輛交通安全隱患整治活動。針對夜間視線不良,行車環境差,長途夜班車駕駛員容易出現疲勞駕駛、容易發生事故的實際,各地市、縣區公安交警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路查路檢力度,嚴格執行省交警總隊《關于加強客運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堅決禁止長途客運車在禁行時間內載客運行。并組織專門力量,對所有營運、旅游客車進行全面的技術性能檢驗。對技術性能差的車輛,責令其修復,否則,一律不得上路行駛。

  (三)積極配合農機部門,開展對農用運輸車輛的專項治理整頓。從5月10日至6月底,各地市、縣區公安交警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力配合農機部門,以保障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為中心,集中治理整頓農用車輛違章載人、無牌無證上路行駛、駕車人違章操作及車輛技術狀況差等問題。國道、省道和其它公路干線上的整治工作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主,在其他道路上由治安部門和派出所配合當地農機部門,對各種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章行為進行整治。對嚴重違章者,除配合農機部門罰款、扣證外,還應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以治安拘留。對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級公安機關和交警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管理機制和管理網絡,配合農機部門開展對農村群眾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規宣傳,使他們深刻地認識到交通違章的危害性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通過整頓,達到違章減少,事故下降,農用車輛交通安全狀況明顯好轉的目標。

  (四)大力整治假牌、假證、無證問題。7月至8月,通過信息查詢、路查、路檢、車輛管理、事故處理等環節,發現和查扣假牌假證相關車輛和人員,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機動車,要依法處理,直至沒收車輛并追查其來源以及有關人員責任。屬列入目錄并有合法來歷證明的,責令車輛所有人按規定辦理牌證;屬非法拼裝、改裝的,按有關規定予以沒收解體。

  (五)依法從嚴查處交通違章行為。集中整治活動中對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酒后開車等可能直接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嚴重交通違章行為,一律從重從嚴處理。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規定,在處罰的同時給違章駕駛員記分。對違章記分達12分的駕駛員,滯留其駕駛證正證和副證,責令其到當地交管部門參加考試。

  (六)對重點駕駛員集中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集中一個月時間對轄區自2000年以來曾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重點駕駛員進行3小時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學習教育。通過講解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以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實例,使駕駛員真正認識到超員超載行駛,酒后、疲勞駕車及夜間違反規定使用燈光等違章行為的危害性,認真吸取教訓,提高交通安全的自覺性。

  (七)全面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地段的治理。各地要根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年初下達的“關于開展全省第三次交通事故多發點段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抓緊對轄區內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的調查摸底、分析事故原因和規律的基礎上,于7月底前將排查出的事故多發點段,逐一提出科學合理的治理方案。凡是需采取改線、拓寬、降坡等工程改造措施的,提請政府責成有關部門盡快改造。一時難以改造的,要增設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以及隔離帶、防撞墻等設施,盡快消除道路安全隱患。

  四、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認識,振奮精神,迅速行動。各級公安機關要把這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動,作為貫徹落實江總書記重要批示,開展嚴打整治的重要內容,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增強交通安全的緊迫感和使命感,充分認識當前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和整治工作的緊迫性、必要性,做好民警的思想發動工作,使廣大民警以高昂的斗志,必勝的信心投入到各項整治行動中,切實履行好職責。

  (二)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形成整體合力。要及時主動地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整治工作意見和進展情況,切實加強有關部門的配合協作,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迅速營造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良好執法環境,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三)繼續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各地要在配合各項整治工作開展的同時,不斷強化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努力增強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法制觀念,積極營造“交管部門嚴格管理,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交通參與者自覺遵章”的良好輿論氛圍。

  (四)集中整治與日常嚴管相結合,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通過集中行動,推動和促進創建平安大道、實施暢通工程和交通事故預防等項工作。各地在按照本方案統一部署開展工作的同時,還應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各自的具體工作方案,針對本地區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整頓。切實落實責任制,對駕駛證、行駛證、號牌發放、車輛檢驗和路面違章處罰等環節出現的瀆職和其他違法違紀行為,尤其是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加強信息反饋和交流。各地要加強信息溝通,在集中整治期間,對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進展情況、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省公安廳。

  (六)加強公安執法隊伍的教育和管理,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各地在開展整治工作中,既要嚴格執法、又要重視做好群眾說服教育工作,防止因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引發群體性事件。要嚴格按規定程序、標準辦事,絕不允許亂收費、亂罰款、濫用武器警械和粗暴執法甚至打罵群眾的問題發生。要強化宗旨意識,切實做好便民服務工作。在集中整治活動中,臨時增加的管理措施如車輛檢驗、駕駛員安全教育等,一律不得收取費用。同時,要加強紀律,確保政令、警令暢通,使各項整治活動落到實處,收到明顯效果,為陜西經濟發展和群眾的交通安全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附件3:

  關于開展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整頓的實施意見

  4月份以來,全省煤礦重、特大傷亡事故頻繁發生,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和政治影響。根據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整頓會議和全省社會治安工作會議的要求,針對煤礦“一通三防”和小煤礦非法開采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實際狀況,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整頓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貫徹落實全國和我省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頓會議、社會治安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礦產資源法》、《煤炭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監督,落實責任,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排除重大隱患,完善防范措施,做到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我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一)所有礦井依法持證生產。

  (二)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全部關閉,并吊銷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取消用電權、用地權。

  (三)煤礦安全設備設施完善,礦井防災、抗災能力得到加強。

  (四)煤礦安全基礎工作(質量標準化、技術管理、安全培訓等)得到加強。

  (五)國有重點和地方國有煤礦配齊領導班子;鄉鎮煤礦至少配備一名懂技術的負責人和一名技術員。

  (六)全省煤礦重、特大事故得到明顯遏制,各類事故明顯下降。

  三、整頓重點和內容

  (一)整頓重點

  今年來發生過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地市、縣區、礦務局;國有煤礦的“一通三防”;無證非法開采煤礦(包括國有煤礦井田內的小礦)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

  (二)整頓內容

  1、死灰復燃的非法礦井發現一處關閉一處。

  2、所有非法礦井(未同時持有采礦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國有大礦井田內小礦井(包括礦辦小井)全部關閉。

  3、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和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隱患的小煤礦,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全部關閉。

  (1)井下系統不健全的;

  (2)主扇拆除或隨意停開的;

  (3)提人絞車、罐籠不符合要求的;

  (4)沒有形成雙回路供電系統(或沒有安裝滿足通風、排水、提人等要求的備用電源)的;

  (5)沒有兩個能使人員通行至地面的安全出口的(軟梯不能作為行人梯子);

  (6)風機、防爆門、人行通道設置不符合規程、規范要求的;

  (7)井下使用非防爆纜線開頭設備的;

  (8)采掘工程實測平面圖、井上下實測對照圖、通風系統圖不全或不按規定進行圖紙交換的;

  (9)拖拉機或其它非防爆礦用運輸設備下井的;

  (10)超層越界開采的;

  (11)沒有按規定進行瓦斯等級鑒定的;

  (12)井上井下、礦內礦外通訊不暢的;

  (13)井下最大空頂面積應在礦井災害防治計劃中明確規定,而沒有具體規定或超空頂生產的;

  (14)未按規定配備自救器和瓦斯檢查儀器、氧氣檢測儀、風表等檢測儀器的;

  (15)沒有和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的;

  (16)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隱患的。

  4、原同意由地市管理的開采薄煤層和“雞窩煤”礦井,6月底前經整頓不能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全部關閉。

  5、按照“一通三防”的8條要求,圍繞瓦斯治理,建立和完善“一通三防”的各項安全設施;存在重大隱患的,要停產整頓。優化礦井通風系統和采區、采掘工作面布局。工作面供風量要充足,通風系統不合理、風量達不到規程要求、超能力不合理集中生產的礦井、采區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停產整改;禁止采掘工作面違章串聯通風,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必須進行瓦斯抽放;嚴禁微風作業和不合理局部通風。

  6、整頓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礦井采掘工作面要符合以下要求,達不到要求的礦井,停產整頓。

  (1)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裝備安全監控系統,對所有采掘工作面的有害氣體進行監控。

  (2)低瓦斯礦井工作面按規定裝備瓦斯斷電儀。

  (3)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道掘進工作面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

  (4)甲烷傳感器和斷電儀的配備數量、安裝設置及維護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小煤礦安全規程》及《礦井安全監測系統管理規范》的要求。

  7、瓦斯突出礦井采掘工作面必須采取“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突出煤層按規程進行瓦斯抽放和開采解放層。綜合防突措施不到位的必須停產整頓。

  8、完善礦井防治煤塵的措施。井下巷道和采掘工作面未設置供水系統、灑水防塵系統的停止作業。

  9、落實礦井防滅火措施。受自然發火嚴重威脅的區域或礦井,火區監控和防火措施不完善的,停產整頓。

  10、煤礦必須繪制井上井下對照實測圖,采掘工程實測平面圖和通風系統圖,恢復礦井交換圖制度。國有重點煤礦同省煤炭管理部門,勞改系統煤礦同省監獄管理局,地方國有煤礦同市(地)煤炭管理部門,鄉鎮煤礦同縣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對礦井采掘工程平面實測圖、井上下對照實測圖、通風系統圖交換一次。

  11、所有礦井必須按規定進行瓦斯等級鑒定。

  四、工作步驟

  整頓工作從5月1日開始集中進行,到8月30日結束,具體分4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宣傳教育階段。從5月1日開始到5日,集中學習有關文件會議精神,采取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這次整頓的意義、目的、范圍、要求。

  第二階段:摸底排查階段。從5月6日到5月底,各地市、縣區、各礦務局(公司)、礦,要對國有大礦“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隱患;非法礦井、國有井田內小礦井、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礦井的個數和礦點;事故多發地區礦井的主要問題等進行排查,明確整頓重點,制定整頓方案,報所在地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由各辦事處匯總報省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整頓領導辦公室。

  第三階段:治理整頓階段。從6月1日到7月底,主要對存在的重點問題分別做出處理決定,死灰復燃的非法礦井發現一處關閉一處;該停產整改的停產整改;該限期整改的要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單;該行政處罰的要下達行政處罰通知單,6月底該關閉的礦井全部關閉到位。要落實整頓措施,明確責任,加強督促檢查,逾期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領導人和礦務局(公司)、礦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階段:檢查驗收階段。從8月1日開始,各地市組織力量對地方國有煤礦進行驗收;各縣區組織力量對轄區內鄉鎮煤礦逐個驗收;各礦務局(公司)組織驗收本單位所屬煤礦;省監獄管理局組織驗收本系統所屬煤礦。地市、縣區驗收合格后,分別書面報告省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檢查組對各地市、各礦務局所屬礦井(公司)、礦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重新補課,9月10日前必須達到合格,接受國家檢查組的檢查。

  五、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整頓工作的領導和監察,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行動遲緩,影響總體工作,甚至造成事故的要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和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二)堅持普遍整頓和重點整頓相結合,對重點(災害嚴重、事故多發)地區、重點煤礦“一通三防”,要加大整頓力度和監察力度。

  (三)加強對重、特大事故的查處力度,依法從重從嚴查處事故責任人,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整頓中頂風違法生產發生的重、特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從嚴查處,不僅對事故責任者追究責任,而且要依法追究各級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門的責任。

  (四)加大對死灰復燃非法礦井的查處力度,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要追究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人責任。

  (五)加強重點地區、重點煤礦安全技術改造,提高礦井的防災抗災能力,礦井安全設施和裝備必須達到規范、規程的要求。

  (六)對專項治理整頓中做出的各種處理決定的執行情況,要明確專人負責,督促落實。

  (七)堅持依法辦事,嚴懲違法違紀行為。對于干擾、阻撓整頓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懲。

  (八)治理整頓期間,各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必須對轄區所有煤礦治理整頓情況制圖造冊,輸入計算機進行跟蹤管理。

  (九)開展群眾監督。省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電話號碼為029-7449126,實行24小時值班,對群眾舉報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附件4:

  關于開展全省化學危險物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的實施意見

  化學危險品具有危害和使用雙重屬性,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我省石化行業在國家規定的8大類化學危險品中,有5大類、54個品種在進行生產,共涉及49家企業。為了加強我省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化學危險品引發的事故,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化學危險物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江澤民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批示為指針,從“三個代表”的高度,認真落實全國和全省治安工作會議、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精神,依據《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我省石化企業在化學危險品的生產、使用、儲存、經營、運輸過程中不按章辦事、違規操作等存在的重大隱患進行全面整頓。

  二、工作目標

  (一)所有化學危險品生產企業、經營單位必須持證生產和經營;承運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持運輸化學危險品資質證書和準運證。

  (二)堅決取締鄉鎮、街道企業生產劇毒化學品。

  (三)依法行政、規范化學危險品生產、經營、運輸和使用等環節的管理工作。

  (四)全省化學危險品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各類事故明顯下降。

  三、整治主要內容

  (一)凡在陜西省境內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

  (二)對化學危險品生產企業實行核準制度。凡新建、擴建和改建生產化學危險品的企業,一律由省經貿委會同化工、安全、環保、衛生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由省經貿委審核批準。

  (三)對化學危險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由省石化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生產化學危險品的企業核發產品生產許可證。

  (四)實行化學危險品登記注冊制度。生產、使用化學危險品的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經貿委第19號令的規定,到陜西省化學危險品登記注冊辦公室辦理登記注冊手續,領取《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證書》。

  (五)經營化學危險品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取得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具備符合安全要求的經營設施,配有熟悉專業的技術人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禁止無證經營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由省經貿委市場處負責發放。

  (六)從事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運輸化學危險品的托運人(貨主)按管理范圍劃分到當地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門辦理準運手續;承運人須具備交通部門核發的運輸危險貨物的資質,憑準運證明承運,沒有準運證明的,不得擅自承運。裝運化學危險品的交通工具和包裝物,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行業標準。交通工具和包裝物品要有醒目標志、標簽。嚴禁交通工具代病、超速和超載運行。

  (七)化學危險品的儲存,特別是劇毒物品的儲存,要有固定的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具有防盜功能的儲存場所;并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登記和銷售登記制度。作為生產原料的化學危險品儲存,要實行合理分類、規范堆放、科學管理,配有消防設施以及通訊、報警裝置。經營性的集中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單位,應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儲存的品種、數量和污染防治措施。

  (八)凡有重大化學事故危險源的單位,都應制定《重大化學事故應急預案》,并按預案內容定期組織各有關人員進行演練,切實提高化學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九)在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一旦發生事故,引發事故的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通報受到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人員;并向事故所在地的安全、公安、環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從嚴查處。

  (十)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實行各級主管部門和企業領導負責制。根據“誰批準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對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的企業和個人,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發生傷亡事故的,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四、工作步驟

  整頓治理工作從5月1日開始,到9月30日結束,共分3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調查摸底階段(從5月1日至30日)。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國家有關化學危險品的法律法規,大力宣傳開展化學危險物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的意義、目標和要求。組織力量對全省涉及化學危險品生產的49家重點企業安全狀況進行摸底,制定治理整頓方案。

  (二)治理整頓階段(6月1日到8月底)。集中力量,深入企業,針對摸底排查中發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現場治理整改。在治理整頓中建立化學危險品的登記注冊制度,將化學危險品生產、經營、運輸和使用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

  (三)檢查驗收階段(9月1日到30日)。從9月1日開始,由各企業主要領導負責,落實人員,進行自查,發現問題,采取具體措施,限期進行自查自糾。省化學危險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辦公室組織力量對重點企業進行抽查驗收,抽查不合格的企業要重新補課,對工作不力的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治理,并接受國家專項安全檢查組檢查驗收。

  五、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對化學危險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的領導,有關地市、縣區政府,各化學危險品生產企業都要成立化學危險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統一負責本地區、本單位化學危險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

  (二)治理整頓工作要嚴格執行主要領導負責制,明確職責,制定工作計劃和治理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專項治理整頓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堅持依法行政,嚴懲違法違紀行為,對于干擾、阻撓整頓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懲;對在專項治理整頓中領導不力、失職瀆職的人員要嚴肅查處。

  (四)對專項治理整頓中督查的問題和做出的各種處理決定,要明確專人負責檢查落實,確保整頓達標。

  附件5:

  關于開展全省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整頓的實施意見

  今年以來全省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各類火災事故時有發生,為了盡快扭轉這種局面,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以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學校、醫院、文化娛樂等公眾聚集場所為重點,以防止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目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江澤民總書記“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批示精神為指針,依據《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格依法對公眾聚集場所進行專項治理,重點整治公眾聚集場所違法投入使用及依法開業后存在的火災隱患,督促單位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確保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集中消除公眾聚集場所存在的各類火災隱患。

  (二)取締不符合《消防法》規定的防火規范要求的公共娛樂場所。

  (三)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設施完善、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義務消防組織健全,自防自救能力得到加強。

  (四)全省公眾聚集場所重、特大火災得到遏制,一般火災明顯下降。

  三、治理范圍

  (一)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旅館、賓館、飯店和就餐超過200座的營業性餐館。

  (二)總建筑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

  (三)公共娛樂場所,包括影劇院、禮堂、夜總會、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游樂廳、桑拿浴室。

  (四)大專院校和寄宿制中、小學校。

  (五)設置住院部的醫院。

  四、方法步驟

  專項治理從5月1日開始集中進行,到9月30日結束,具體分3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部署和摸底排查階段(5月1日到5月底)。專項治理工作由各地市、縣區政府負責,公安、監察、經貿、文化、教育、衛生、建設、安全生產、旅游、廣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參加,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明確職責,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實施。

  (二)集中治理階段(6月1日至8月底)。各地要全面檢查,突出重點,并結合突出問題集中進行治理,依法查處公眾聚集場所消防違規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1、依法取締設置場所不符合現行有關規定的公共娛樂場所,范圍為:設在建筑地下二層及以下各層的;設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館、圖書館等建筑內的;毗連重要的倉庫或危險品倉庫的;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的。

  2、在《消防法》施行后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部裝修和改變建筑用途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或經審核、驗收、檢查不合格違法施工、使用、開業的要重點整頓。在規定期限內不申報補辦相應消防審批手續或經申報審核仍不合格的,要堅決依法處罰,責令其依法辦齊法定的審批手續,審批程序可根據不同情況一并進行。

  3、在《消防法》施行后依法開業的公眾聚集場所尤其是大型購物及娛樂場所存在的火災隱患,要嚴格依法治理。對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暢,電器線路老化,事故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及滅火器材配置不符合規范要求,自動消防系統設施未按規定要求定期檢測、維護、保養不能正常運行,未制訂緊急措施疏散和處置方案或不進行演練,法人代表、員工未進行培訓、以及娛樂場所未按規定安裝火災報警視聽切換裝置等問題,能立即整頓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責令限期整改,對隱患嚴重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或予以查封取締。

  4、在現行有關消防法規和消防技術規范施行之前開業的公眾聚集場所,不符合現行規定要求的問題,要責令限期整改。對于確因客觀原因不能在限期內整改的,當地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安全評估。對事故隱患嚴重,在整改期間不能保證消防安全的,要責成停產停業整改。

  5、凡決定予以取締的公共娛樂場所和違法開業又不按規定期限申報補辦相應消防審批手續的公共娛樂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發給營業執照,已經發給營業執照的,要依法予以吊銷。

  (三)督查驗收階段(9月1日到9月底)。在集中治理結束后,由各地市、縣區政府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驗收,并將驗收情況書面報告省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整頓辦公室。省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整頓辦公室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并在集中治理結束后,進行綜合驗收。

  五、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政府要正確處理消防安全與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關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公安、文化、衛生、建設、安全生產、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對整頓中查出的問題依法做出處理。經貿、教育、衛生、旅游、廣電等主管部門要在這次專項治理的基礎上,加強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屬單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確保內部消防安全。

  (三)加強宣傳教育,把握輿論導向。廣播、電視、新聞、報刊等宣傳媒體要積極配合專項治理工作,大力宣傳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處理好依法嚴管與發展經濟、繁榮文化市場的關系,保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與打擊少數人違法經營活動的關系,正確把握輿論導向。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和違法行為實施跟蹤報道,及時予以曝光。同時,要將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納入社會公益宣傳的內容,增強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四)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治理成效。要認真汲取以往屢經治理、多有反復的教訓,切實貫徹“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各有關部門要針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及時制訂、修訂有關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完善相關制度,大力加強經常性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監管機制。

  (五)嚴格依法辦事,嚴懲違法違紀。專項治理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凡今后發生特大火災事故,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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