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核定保留我省政府系統駐京辦事機構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了貫徹國務院清理整頓駐京辦事機構的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0〕8號)的有關規定,經省政府研究決定:
一、保留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和西安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二、準予保留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市人民政府和楊凌示范區管委會駐北京聯絡處。
三、準予保留的駐京辦事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有關規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要求,盡快辦理相關注冊手續。
四、各駐京辦事機構派出地政府要嚴格按照省政府《關于加強和規范全省政府系統駐京辦事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陜政發〔2010〕14號)要求,切實加強對駐京辦事機構的管理。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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