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第二次經濟普查的通告
??? 注:本文件已于2014年2月28日廢止。廢止的依據、理由和時間,請查閱《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陜政發〔2014〕1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決定在2008年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是黨中央、國務院正確認識國情,準確把握國力,科學制定國策而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通過普查,可以全面掌握我省第二和第三產業發展的規模、結構、能耗等基本情況,對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進一步提升全省經濟實力和競爭能力,加快建設西部強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和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07〕35號)要求,我省第二次經濟普查將全面實施?,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即所有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體經營戶都屬于經濟普查的范圍。
二、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三、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8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8年。
2008年9—12月,普查員將上門進行單位清查;2009年1—6月普查員將上門進行普查登記。
四、經濟普查實行“在地統計”原則,以社區和村委會為普查區,由普查員上門登記。各被調查單位和個體經營戶要積極配合當地普查辦公室的工作,認真履行義務,在普查員的具體指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填報單位清查表和普查表。
五、積極支持、配合、參與普查工作,如實申報普查項目,是每個普查對象應盡的義務和社會責任,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對于經濟普查中不配合經濟普查,或在普查中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予以嚴肅查處。
六、各級經濟普查辦公室和普查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提供的經濟信息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七、舉報和業務咨詢電話:陜西?。?29—82228851、82228991);西安市(029—87296007);寶雞市(0917—3260791);咸陽市(029—33219079);銅川市(0919—3185876);渭南市(0913—2109467);延安市(0911—8215362);榆林市(0912—3894442);漢中市(0916—8166531);安康市(0915—3214607);商洛市(0914—2311174);楊凌示范區(029—8701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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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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