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理順財政分配關系,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省政府決定,從2007年起,對全省15個縣實行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1994年國家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后,我省實行了省管市、市管縣的財政管理體制。這一管理體制有效地調動了市縣增收節支、當家理財的積極性,促進了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政府職能的轉換,客觀上需要對現行財政體制進行改革。一是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財政部要求進一步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實行省直接對縣的財政體制改革試點;二是目前我省縣域經濟發展相對緩慢,地方財政收入規模較小,財力低下,財政供養人員過多,政府債務負擔沉重,資金調度緊張;三是現行體制管理層級多,信息傳遞慢,省對縣的一些政策扶持、資金補助等不能完全落實到位,也難以加強對縣級財政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因此,解決現行縣級財政困難問題,既要立足于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又要積極改革和創新財政管理體制。實行省管縣的財政體制,有利于進一步理順和規范省以下財政分配關系,調動省、市、縣三級政府加快發展的積極性;有利于省、市共同加大對縣的支持力度,增強縣級政府調控能力,提高公共財政保障水平,緩解縣鄉財政困難;有利于加快財政資金運轉速度,提高財政支出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和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客觀要求,進一步理順省以下財政分配關系,加大省財政對生態保護任務較重和財政經濟特別困難縣的直接扶持力度,著力解決縣鄉財政困難。建立激勵與約束并舉、公平與效率并重的管理機制,調動縣鄉政府發展經濟、自主理財的積極性。增強縣鄉政府的公共服務水平和公共財政保障能力,提高財政管理效率,促進全省城鄉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保證既得利益不受影響。保證各級財政在現行體制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既得財力不受影響,促進市、縣財政平穩運行。
2、共同支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妥善處理省、市、縣三級政府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在充分調動縣級政府自我發展積極性的同時,省、市財政繼續加大對縣級財政的支持、監督、指導力度。
3、堅持權責統一。在實行省管縣財政體制的過程中,省、市、縣財政各自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省財政要加大對縣財政的支持力度,幫助縣鄉財政逐步解決困難;市財政要繼續履行對縣財政指導、支持和監督的職責;縣財政要加強自我約束,努力增收節支,不斷提高理財水平。
4、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先選擇部分縣進行試點,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再逐步擴大,不斷完善和規范。
三、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試點范圍和改革內容
(一)試點范圍。
我省實行省管縣試點,首先選擇生態保護任務重、財政經濟特別困難的縣進行;同時為積累經驗,為下一步規范管理奠定基礎,再選擇2個財政經濟狀況較好的縣進行試點。2007年,全省15個縣實行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即:藍田縣,宜君縣,太白縣,永壽縣,大荔縣,佛坪縣,留壩縣,寧陜縣,嵐皋縣,鎮安縣,丹鳳縣,黃龍縣,延長縣,佳縣,定邊縣。
(二)改革的主要內容。
我省實行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內容是:“六到縣”、“五不變”。
“六到縣”是指:
1、體制確定到縣。省與縣財政收入范圍不做調整,市級不再參與縣級稅收收入分享,不再集中縣級新增財力。即,除現行體制規定屬于中省的收入外,其他收入全部作為縣級固定收入,市級不再參與分享縣級收入,全部下放縣級。
2、各項轉移支付補助到縣。省對下的各項轉移支付補助,按照公平、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統一計算分配、下達到縣,同時抄送市級財政。
3、專項補助資金分配下達到縣。各縣申請各類專項資金,直接向省直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申報。省財政的專項補助資金,由省財政廳或省財政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直接分配和下達到縣,同時抄送市財政及有關主管部門。
4、財政結算到縣。年終,按結算項目和數額(包括“兩稅”返還、共享收入增量返還等),由省財政直接與縣財政辦理結算,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另行制訂。
5、資金調度到縣。省財政直接確定各縣的資金留解比例,預算執行中的資金調度,由省財政直接撥付到縣,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另行制訂。
6、工作安排到縣。省財政的重大財政工作直接安排到縣??h級財政預、決算報表和財政收支月報、旬報等直接上報省財政,同時報送市財政匯總。
“五不變”是指:
1、行政管理體制不變。市對縣的財政工作仍按照現行行政級次進行指導、監督。市級財政仍按現行行政管轄范圍和級次,負責所屬縣的財政預、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數據的匯總、報送工作。市財政對縣的各類工作會議,試點縣必須參加。
2、縣級自我發展與加強管理的責任不變。縣級政府是發展縣域經濟、保障公共需要的責任主體。試點縣與其他縣區同樣按照“三獎三管六保障”的激勵約束辦法進行考核獎罰。各試點縣應增強自我發展能力,不能因實施省管縣而將發展、管理與公共財政保障的責任推向上級。
3、市級既得利益不變。以2006年為基數,上解數額(剔除債務上解及其他一次性上解)維持不變,由縣財政結算上解省財政,省財政結算補助市財政。實行省管縣體制后,對市級下放縣級的收入,以2006年決算數為基數,由省財政對市財政進行財力補助,縣級不再負擔。
4、市對縣補助不變。各設區市原對所屬縣的各項補助和原有的配套資金不變,以2006年為基數確定。確定后的市對縣補助,由市財政結算上解省財政,省財政結算補助到縣財政。
5、債權債務不變??h級政府原有的債權債務不變,償債責任以縣為主,債務仍由縣級負責償還,不得上解。到期未償還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國債轉貸資金和中央財政有償資金等,由省財政直接對縣財政進行結算扣款。
四、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完善省對縣區財政激勵約束機制。為了充分調動市縣發展經濟、增加收入的積極性,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增強公共財政保障能力,支持構建和諧社會,省財政應在加大對省管縣轉移支付力度和專項資金扶持力度的同時,進一步完善省對縣區的激勵約束考核機制。在確保工資發放、財政收支平衡和機構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對縣區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加強財政管理、保障重點支出等方面,實行激勵約束考核機制。同時,建立化解縣鄉政府債務考核獎勵辦法,鼓勵市縣積極主動地消化農村義務教育、基層政權與基層政法機構建設形成的政府債務,解決基層最關心、利益最直接、矛盾最突出的問題,維護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二)強化縣鄉新增財政供養人員控制制度。嚴格控制人員編制,從2007年起,省管縣改革試點縣新增機構、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必須報經省編辦、省人事廳批準。同時,省財政繼續對各縣區控制和精簡財政供養人員情況進行考核獎罰。
(三)建立縣級財政預算審查制度。為加強縣級財政收支監管,促進縣級政府科學、合理地安排預算,優先保障工資發放和機構運轉,省財政對試點縣實行預算審查制度,對預算安排不符合要求的,按規定進行調整。同時抓緊制訂財政資金調度和資金留解比例管理辦法,明確省管縣體制下省、市、縣財政職責和工作關系,加強對市縣財政工作的指導與服務,推進全省的財政改革與發展。
(四)加強對試點縣財政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試點縣財政運行監控制度和省級補助資金使用情況跟蹤評價制度,加強省財政對試點縣財政工作的檢查與考核,指導、督促縣級政府科學理財、依法理財,積極推進財政改革,著力解決縣鄉財政困難。
(五)加快“金財工程”建設步伐。加快建設覆蓋省、市、縣、鄉的財政信息網絡,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信息傳遞速度和資金流速,提高工作效率,增強省財政對縣級財政的監控、評價能力。
五、切實加強對改革試點工作的領導
實行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試點縣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銜接和政策的落實。
省直各部門要適應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的要求,切實轉變工作思路和方法,有關項目安排和專項資金的分配要直接明確到試點縣。停止一切不符合規定的達標升級活動,取消未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的縣級財政配套。認真清理和修訂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對不符合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要求的規章制度,要盡快修訂或廢止。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等部門要加強協作,抓緊研究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試點縣市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密切關注改革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認真研究并及時加以解決。牢固樹立自力更生、自我發展、自求平衡的觀念,進一步深化財政改革,規范財政收支管理,加大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力度,加快發展,不斷壯大經濟和財政實力,確保改革試點順利實施。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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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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