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二次農業普查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做好第二次農業普查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05〕1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普查作為一項重大的國情省情調查,主要是為了查清農業、農村和農民的發展變化情況,掌握農業生產、農田水利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勞動力轉移等農村經濟社會基本信息,為研究確定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各項經濟社會政策提供依據。搞好第二次農業普查,摸清全省農業資源狀況,有利于制定科學的糧食生產政策,確保全省糧食安全;有利于推動農業結構調整,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提高全省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有利于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實現建設西部經濟強省的宏偉目標。
二、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這次農業普查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從事第一產業活動的單位和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
二是鄉(鎮)、村委會及社區環境情況;
三是農業土地利用情況;
四是農業和農村固定資產投資情況;
五是農村勞動力就業及流動情況;
六是農民生活質量情況。
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6年度。
三、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農業普查涉及廣大農村地區及眾多農戶,普查任務重,參與部門多,工作難度大。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這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予以解決。為了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協調工作。全省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工作由省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全省普查經費和物資保障方面的工作由省財政廳、省發改委負責協調。市、縣、區政府都要成立普查領導小組并設立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當地的農業普查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在普查經費上給予保證;各級宣傳部門、新聞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普查的意義和有關要求,為普查工作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各級普查機構要充分發揮縣(市、區)、鄉(鎮)政府和村委會的作用,從鄉、村干部中選調現場組織人員和調查員,并根據農業普查的特點,做好調查員的培訓和組織工作。其它有關部門也要在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領導下,各負其責地完成本部門承擔的普查任務。
四、普查經費及物資保障
農業普查經費采取分級負擔的方式。2005年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追加,2006年起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各級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辦公用房、電話、交通工具、計算工具等由各級政府統籌解決。
五、普查資料的填報與管理
凡屬我省行政轄區內普查對象的有關單位和農戶,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普查的具體要求,如實填報普查數據,確保數據的真實可靠。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和偽造、篡改普查資料。農業普查取得的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為部門和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的個人和商業秘密,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陜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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