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河道采砂秩序管理,確保河道防洪工程、鐵路、公路及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 的安全和行洪暢通,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陜西省河道管理條例》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河道采 砂管理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省、市、縣、區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是該行政區域的河道主管機關,負責本 行政區域內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未經縣區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圍內 從事非法挖砂、采石、取土、淘金、采礦、爆破、鉆探及開采地下資源等活動。
三、嚴禁在河道防洪工程、護堤地及安全保護區內和法律、法規劃定的鐵路、公路、橋 梁、水庫大壩及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挖砂、采石、取土、采礦、淘 金、挖池、爆破、鉆探、葬墳等危害公共設施安全的活動。
四、對于近年來采砂嚴重超限,河床嚴重下切,河道兩岸地下水位嚴重下降的河道、河段 ,由市、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禁止采砂。
五、汛期內禁止采砂機械和淘金船在河道內采砂、淘金,放置在河道內的砂石料及采砂 機械、淘金船必須撤出河道管理范圍,廢料堆體必須復平。在汛情緊急情況下,河道主管部門 和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對河道行洪障礙物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造成的損失由設置障礙物的采砂 、淘金單位或個人負責。
六、交通、鐵路、電力、通訊等有關部門應當會同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劃定鐵路、 公路、橋梁、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并設立明確標志。
七、各市、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省三門峽庫區管理局要根據所管轄的河道、河段的 河勢現狀,砂石、土料等分布情況進行全面勘察,結合河道整治和疏浚,對河道采砂進行統一 規劃,劃定可采區、禁采區和建筑物安全保護范圍,并對開采區的可采量和開采深度進行科學 分析和論證,明確公告開采范圍和深度。經批準在河道采砂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劃定 的開采范圍和深度進行作業。
八、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水利、國土資源管理、鐵路、交通、公安、監察等有 關部門對河道采砂進行專項治理整頓,對沒有河道采砂許可證的要堅決取締,對超量、超范圍 、超深度采砂的,應嚴厲處罰,對于造成不良后果的采砂當事人要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并追 究當事人及有關人員的責任,確保河道采砂安全有序進行。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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