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促進當地群眾就業增收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促進當地群眾就業增收的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0月20日
關于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促進當地群眾就業增收的實施方案
省發展改革委
以工代賑是促進群眾就近就業增收、提高勞動技能的一項重要政策,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支持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創造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促進當地群眾就業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2〕58號)精神,推動重點工程項目有效帶動群眾就業增收,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和省委十四屆二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重點工程項目投資規模大、受益面廣、帶動效應強、吸納就業潛力大的優勢,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拓寬農民工、脫貧人口、城鎮低收入人口就業渠道,加強就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努力創建工程建設勞務品牌,健全穩崗就業長效機制,助力擴大有效投資、促進消費持續回暖、穩住經濟大盤,為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作出積極貢獻。
二、實施范圍對象
(一)實施范圍。
各級政府投資建設的重點工程項目,包括交通、水利、能源、農業農村、城鎮建設、生態環境、災后恢復重建等領域。鼓勵非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積極采取以工代賑方式擴大就業容量。
(二)實施對象。
項目所在地農村勞動力、城鎮低收入人口以及其他就業困難群體等,優先吸納返鄉農民工、脫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參與工程建設。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年度項目清單。教育、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林業、體育、鄉村振興、能源等相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根據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綜合考慮工程項目特點、群眾務工需求等,列出適用以工代賑的重點工程項目,分領域形成年度項目清單,明確各領域項目實施以工代賑的建設任務和用工環節,實行動態管理。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林業局、省體育局、省鄉村振興局、省能源局、西部機場集團、中鐵西安局集團、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陜西交通控股集團、陜西軌道交通集團
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加強項目前期謀劃。在謀劃實施重點工程項目時,要妥善處理好工程建設與促進當地群眾就業增收的關系,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符合進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應用盡用、能用盡用”原則,充分挖掘主體工程建設及附屬臨建、工地服務保障、建后管護等方面用工潛力,在平衡好建筑行業勞動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賑勞務用工之間關系的基礎上,盡可能通過實施以工代賑幫助當地群眾就近就業增收。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資金申請報告時,應以適當形式體現能夠實施以工代賑的建設任務和用工環節,社會效益評價部分要充分體現帶動群眾就業增收、技能提升等預期成效。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或施工圖設計文件時,應明確實施以工代賑的具體建設任務和用工環節以及可提供的就業崗位。相關部門要在批復文件中對項目吸納當地群眾務工提出明確要求。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各有關部門指導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項目主體推進落實
(三)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以縣域為單元,組織開展勞動力狀況摸底調查,根據群眾就業意愿和技能水平,精準建立勞動力資源信息臺賬。探索建立縣、鎮、村三級勞務公司,培育壯大一批建筑施工、物流運輸、機械加工、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指導具備條件的地區組建跨村、跨鎮或跨縣的勞務合作社,承攬和從事農業勞作、勞務輸出、植樹護綠、道路養護、衛生保潔、水體凈化、安保巡防等業務。依托勞務公司、村集體經濟組織、勞務合作社等載體,做好信息登記、政策宣傳、技能培訓、社會保障、糾紛調解等工作,提高組織化程度,解決農村群眾務工零散、無序、缺乏保障等問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各有關部門指導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推進落實
(四)促進勞動力供需對接。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要與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建立勞務溝通協調機制,提高勞動力供需匹配度。項目業主單位、施工單位應根據實施以工代賑的建設任務和用工環節制定用工計劃,明確可提供的就業崗位、數量、時間及技能要求等,并主動告知縣級人民政府。項目所在縣要廣泛組織開展宣傳動員,按照“人崗匹配”原則向有就業需求的勞動力精準推薦崗位信息,及時向項目單位輸送所需勞動力資源。鼓勵市級層面建立跨縣域勞務協作機制,引導勞動力資源有序流動,促進區域勞動力資源共享,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切實保障重點工程項目用工需求。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各有關部門指導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項目主體推進落實
(五)扎實開展技能培訓。項目所在縣要統籌各類培訓資金和資源,利用施工場地、機械設備等,采取“培訓+上崗”等方式,聯合施工單位開展勞動技能和安全生產培訓。探索委托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院校等開展培訓,提高農民工隊伍機械設備操作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水平。依托實施以工代賑專項投資項目,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充分利用公共實訓基地等資源,培養電工焊工等各類專業技能人才,積極打造區域勞務品牌,加強優質勞動力資源儲備。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各有關部門指導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項目主體推進落實
(六)嚴格規范項目管理。項目業主單位要在設計、招標投標過程中明確以工代賑用工及勞務報酬發放要求,在工程服務合同中與施工單位約定相關責任義務。施工單位負責以工代賑務工人員在施工現場的日常管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要建立統一規范的用工名冊和勞務報酬發放臺賬,經務工人員簽字確認后,原則上將勞務報酬通過銀行卡按月發放至本人,并將勞務報酬發放臺賬送縣級相關部門備案。監理單位要把以工代賑務工人員組織管理和勞務報酬發放等作為工程監理的重要內容。相關縣級人民政府要督促施工單位盡量擴充以工代賑就業崗位,合理確定勞務報酬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盡可能增加勞務報酬發放規模。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各有關部門指導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項目主體推進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加快建立省級層面以工代賑工作部門協調機制,強化部門協同配合,推動形成工作合力,統籌推進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相關市縣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力量配備,做好與項目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的溝通銜接,抓好以工代賑務工人員組織、勞動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培訓、勞務報酬發放監管等具體工作,確保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措施落地見效。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參加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林業局、省體育局、省鄉村振興局、省能源局、陜西交通控股集團、陜西軌道交通集團、西部機場集團、中鐵西安局集團、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相關市縣人民政府
(二)加強資金保障。積極爭取以工代賑示范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切實用好省級預算內配套資金,實施一批重點工程配套設施建設以工代賑示范項目,勞務報酬占中央資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并盡可能增加。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方向)投入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在政策性金融性開發工具和地方人民政府專項債項目中積極實施以工代賑。相關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自身財力積極安排以工代賑專項資金,統籌相關領域財政資金加大以工代賑投入。鼓勵各類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加大對實施以工代賑項目的融資支持力度。引導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社會力量采取以工代賑方式組織實施公益性項目。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各有關部門指導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有關機構推進落實
(三)加大推廣力度。鼓勵利用銜接資金、涉農資金以及其他領域專項資金,在農業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交通基礎設施、水利基礎設施、文化旅游基礎設施、林業草原基礎設施等5大領域,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一批投資規模小、技術門檻低、前期工作簡單的項目。對銜接資金支持開展的小型基礎設施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補短板項目,符合條件的優先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優先吸納脫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務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盡量提高項目資金中勞務報酬發放比例。對銜接資金支持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技術要求不高、村民能夠自建、進村入戶的農村小型工程項目,可按村民民主議事方式,鼓勵支持村級組織和農民工匠帶頭人依法承接。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各有關部門指導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推進落實
(四)加強督導檢查。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聯合相關部門、項目業主單位等,圍繞當地務工人員組織、勞務報酬發放、勞動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培訓等,對重點工程項目以工代賑實施情況加強監管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堅決杜絕勞務報酬發放過程中拖欠克扣、弄虛作假等行為。項目建成后,項目竣工驗收單位要會同相關部門、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和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對以工代賑實施情況開展評價,并將評價結果作為項目竣工驗收、審計決算的重要參考。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參加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林業局、省體育局、省鄉村振興局、省能源局、陜西交通控股集團、陜西軌道交通集團、西部機場集團、中鐵西安局集團、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相關市縣人民政府
(五)加強評估考核。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相關工作規范流程,定期調度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工作進展,納入以工代賑工作成效綜合評價范圍。相關部門要將本領域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工作成效納入現有相關考核評價范圍。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參加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林業局、省體育局、省鄉村振興局、省能源局、陜西交通控股集團、陜西軌道交通集團、西部機場集團、中鐵西安局集團、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相關市縣人民政府
(六)加強宣傳激勵。各級各部門要深刻認識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的重要意義,以促進群眾就近就業、提高勞動技能和依靠勞動增收為主線,加強政策宣傳解讀,鼓勵引導項目單位樹立以工代賑意識、擴大帶動就業規模。要深度挖掘典型案例,及時總結提煉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地方,通過安排以工代賑專項投資等方式給予傾斜支持。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各有關部門指導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推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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