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策文件>省政府辦公廳文件 > 陜政辦函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5月29日


陜西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10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市(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中村、老舊小區、工業園區、城鄉接合部、安置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地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2.排查內容。各市(區)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市(區)要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縣級復核、市級督導,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運用陜西省城鄉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22年7月底前完成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錄入信息平臺。2022年8月上旬完成縣級復核和市級督導。2022年12月底前對排查信息進行復查確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各市(區)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重點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堅”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守住安全底線。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2022年8月15日前,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市(區)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一戶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汛期、凍融等特殊時段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省市縣設立投訴電話,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

4.建立長效機制。各市(區)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省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省領導小組由省長任組長,常務副省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訪局、省政務大數據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單位為成員。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廳級領導參加工作專班,并選派1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集中辦公,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各市、縣、區、鄉鎮黨委和政府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明確責任人。加強統籌協調,縣級“四套班子”要齊上陣、合力攻堅、分片包抓,推動專項整治落地落實。各市(區)要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牽頭組織建立健全鏈條監管機制;宣傳部門負責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專項整治有關宣傳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涉及城鄉房屋安全法規、規章和制度,對整治工作中具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建議;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行業汽車站場、碼頭(渡口)及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等交通運輸領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體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體場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相關文保單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涉及專項整治有關信訪處理;省政務大數據局負責配合做好信息平臺建立和運維相關保障工作。同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本部門所屬自建房排查整治。

(三)加強綜合保障。各市(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要將信息平臺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省級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給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責任”機制。要摸清底數,建立臺賬,逐一明確整治責任、時限和預案。抓住“誰排查”“誰鑒定”“誰整治”“誰核驗”四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排查鑒定、隱患整治、核查驗收四個“清單”,分級分部門簽字確認,建立“責任閉環”工作體系,實現自建房底數清、鑒定清、整治清、核驗清。

(五)強化督促指導。省領導小組定期調度各級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成立10個專項督導組包抓督促各市(區),采取查閱資料、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等形式,適時開展督導檢查評估,各市(區)要參照加大督導檢查力度。要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發現典型樹立標桿,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密切關注輿情動態,認真做好信訪維穩,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公開透明回應群眾關切,保持社會面總體穩定。

各市(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于2022年6月5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省工作專班,“百日攻堅”行動期間每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百日攻堅”行動結束后每月報送。

附件:
  1.陜西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陜西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施計劃

附件1

陜西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為做好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趙一德 省長

副組長:王 曉 常務副省長

徐大彤 副省長

成 員:方瑋峰 省政府秘書長

陳俊鋒 省政府副秘書長、省信訪局局長

賈 鋒 省政府副秘書長

王曉江 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

武勇超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張海建 省委編辦主任

魏 軍 省委網信辦室務會成員

張曉光 省發展改革委主任

劉建林 省教育廳廳長

張宗科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

董勁威 省民族宗教委主任

楊尚偉 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

戈養年 省民政廳副廳長

楊政國 省司法廳廳長

常艷玲 省財政廳廳長

竇敬麗 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韓一兵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

王海鵬 省交通運輸廳廳長

孫礦玲 省農業農村廳廳長

李九紅 省商務廳廳長

高 陽 省文化和旅游廳廳長

劉寶琴 省衛生健康委主任

孫喜民 省應急廳廳長

張小寧 省市場監管局局長

徐明非 省體育局局長

羅文利 省文物局局長

安春暉 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

省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徐大彤副省長擔任主任,負責統籌協調;賈鋒、韓一兵、孫喜民同志擔任副主任,負責專班工作,其中,賈鋒同志負責具體協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李衛軍同志負責日常事務工作。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廳級領導參加,并選派1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集中辦公,專班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附件2

陜西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施計劃

一、目標任務

2022年8月15日前,全省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消除安全隱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堅決守住安全底線,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工作范圍

全省所有經營性自建房。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省級編制排查技術導則,建立技術服務團隊,開展排查培訓,搭建陜西省城鄉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開通舉報電話,指導各地進行排查摸底。市縣對專項整治管理及排查人員開展技術培訓和信息平臺操作培訓,組織街道社區(鎮村)對所有經營性自建房進行排查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有安全隱患、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做好排查信息采集及錄入,實現經營性自建房底數清。

(二)安全鑒定(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各地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優先對采取管控措施的房屋進行安全鑒定,實現經營性自建房鑒定清。?

(三)分類整治(2022年7月20日前完成)。

根據安全鑒定情況,按照“一棟一策、一戶一策”原則,制定整治措施,完成分類整治,并做好信息采集,及時錄入信息平臺,實現經營性自建房整治清。

(四)核查驗收(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

按照縣級自查、市級復查、省級抽查方式,對所有經營性自建房排查、安全鑒定及整治情況進行核查驗收,建立“四清一責任”臺賬,分級分部門簽字確認,實現經營性自建房核驗清。?

四、工作措施

(一)工作調度。

省政府主要領導每月調度,省政府分管領導每周調度,推進專項整治措施落實,研究解決專項整治重大問題。各市(區)要加密工作調度頻次,及時解決難點堵點問題,按時報送工作進展,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二)督導檢查。

堅持督查與通報相結合,省專項督導組配備結構安全、消防、燃氣等方面專家,根據階段性工作內容確定督查重點,對各地開展督查指導。堅持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相結合,邊督邊改,立查立改。對工作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各市(區)要參照省級督導模式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宣傳引導。

省工作專班編印工作動態,宣傳介紹有關政策,通報工作進展,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制作危險房屋識別手冊、房屋安全知識小視頻等科普宣傳資料,綜合運用網絡、報紙、電視等媒體,廣泛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宣傳和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

返回頂部
電腦端

陜ICP備1004160號 網站標志碼6100000017

陜公網安備 610102000169號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

聯系方式: 技術支持 029-63912478

思思久久好好热精品国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