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對省十二屆政協四次會議第512號提案的答復函
馮喜云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議》(第512號)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政令矛盾、相互掣肘”的問題
2020年2月,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6部門聯合出臺《關于改進和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20〕20號),文件附件《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對親屬關系證明事項中明確規定了辦事途徑:居民辦事事項涉及的相關部門可通過與公安、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信息共享方式進行核對,或由居民據實提供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予以證明,證件材料遺失的由相關部門予以補辦;曾經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系,歷史戶籍檔案等能夠反映,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實后應當出具(不動產登記情況、公證辦理情況除外)。
對于您反映的問題,已督促相關單位按照最新政策要求,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將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合時宜的做法及時予以糾正。同時,我省出臺《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范圍進行明確,對告知承諾制工作流程作出規范,以行政機關清楚告知、企業和群眾誠信守諾為重點,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明確、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從制度層面解決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此外,針對職責不明、互相推諉扯皮等問題,加強督促檢查,點名具體單位,督促協商改進,加強工作落實,切實提升審批和服務工作質量和效能。
二、關于“循環審批,互為前置”的問題
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法定代表人應在對應業務主管部門出具審查意見后,登記機關方可辦理相關登記事宜。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升:一是重塑審批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對申請條件、辦理流程、提交資料、審批環節、審批權限進行梳理再造,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壓縮辦理時限,有效提高審批效率。二是嚴格審批流程,確保依法依規。嚴格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相關政策法規為依據,規范程序、嚴格審批、依法登記,確保審批全過程依法依規有序進行。三是積極會商溝通,保障登記質量。督促各級行政審批服務局加強與相關業務主管單位會商溝通,有效保障登記質量。
三、關于“業務不精,服務欠佳”的問題
近年來,我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不斷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以優化服務為切入點,企業群眾辦事便利度持續提升,為企業群眾辦事創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但個別地方、少數工作人員責任意識還沒有完全樹立起來,工作作風與人民群眾的期望尚有差距。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認真開展專項學習活動,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實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二是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辦理過程中主動耐心為群眾講解,最大限度讓群眾少跑路。三是積極開展幫辦代辦服務,主動上門服務,全程跟蹤辦理,從細微之處做好服務。四是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覆蓋公共服務事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運行管理各環節的標準體系,不斷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五是深化改革創新,依托我省“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在線平臺,逐步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將平臺業務拓展至鄉鎮、社區,讓企業群眾辦事“多點可辦、就近能辦、少跑快辦”。六是加強考核,常態化對窗口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評,結合政務服務“好差評”等多種服務評價方式,嚴把服務關。七是鼓勵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置“辦不成事”窗口,方便企業、群眾隨時反映在政務服務大廳辦不成的事和遇到的問題,為辦事企業、群眾提供咨詢,確保難點、堵點有“出口”,讓“辦不成的事”有地兒找、有人管、有人幫。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流程再造,構建“辦事不求人”工作機制。更大力度簡政放權,全面規范政務服務事項,簡化優化辦事流程,拓展民生服務全鏈條辦理,探索推行“一業一證”改革。積極開展“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并聯審批”等改革,著力打造“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和群眾跑政府的次數,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積極推行審批服務標準化體系建設和政務服務大廳標準化建設,明確行政審批的基本規則、工作規范、操作流程等,實行審批要件和審查標準、審批時限清單化,實現一套標準管審批。深化民生領域改革,讓企業和群眾辦事結果可預期,加大政務服務公開力度,全面開展政務服務效能評估,持續提升政務服務能力。
(二)建立聯動機制,推進部門間信息互享、信用互認。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證明互認,通過完善信用監管、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等方式,推動減少各類證明事項。實施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清單之外不得向企業和群眾索要證明。確需提供證明的,告知證明事項名稱、用途、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等信息。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各領域“放管服”改革有機銜接、統籌推進,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立足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條推進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放大綜合效應。
(三)強化監督檢查,時刻校準為民服務的坐標。推動全省審批服務系統牢固樹立“審批是服務、是責任”的為民理念,把為民服務解難題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力爭實現“辦事網絡化、服務標準化、過程透明化”,從源頭上杜絕托關系、找領導的權力尋租現象。運用電子監察系統對工作場地和窗口全程監控,著力解決投訴問題。進一步暢通投訴渠道,推動政務服務熱線歸并優化,打造12345政務服務“總客服”,統一受理優化營商環境、“辦事難”等各類問題,對辦理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反饋,并邀請群眾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大通報曝光、約談問責力度,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知錯不改,我行我素的反面典型,堅決查處,公開曝光,絕不姑息。
您的提案對于我省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具有重要借鑒意義,請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政務服務工作,我們將進一步深入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切實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22日
(聯系人:陳?哲???電?話:63912461?181922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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