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各類變相審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扎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9號)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堅決打破各種“彈簧門”“玻璃門”“旋轉門”,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沖擊,切實為市場主體松綁減負、紓困解難,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變相審批清理整治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圍
各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中,所有相對人依申請辦理的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是否存在以備案、目錄、計劃、規劃、登記、注冊、年檢、年報、監制、指定、認定、認證等管理措施變相設置、實施的審批和許可。
二、步驟安排
(一)自查摸底階段(7月10日前)。各地各部門對本地、本部門實施的備案、目錄、規劃、計劃、登記、注冊、年檢、年報、監制、指定、認定、認證等行政管理措施開展全面自查。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逐項填寫《省直單位自查摸底情況及整改意見表》(附件1)和《市、縣自查摸底情況及整改意見匯總表》(附件2)并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規取消變相審批,分類編制事項清單并明確辦理程序。相關情況及附表(含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注明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加蓋公章后,于6月29日前報省政府辦公廳。各縣(市、區)自查摸底和整改落實情況,由所在市統一匯總上報。(聯系人:陳哲,聯系電話:029—63912463?18192201189;郵箱:szzb@shaanxi.gov.cn)
(二)審核論證階段(7月11日至7月31日)。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組織對各地各部門報送的自查摸排情況進行審核論證,提出整改反饋意見。
(三)整改落實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各部門按照整改反饋意見,采取有效措施,認真進行整改。整改落實情況加蓋公章后,于8月31日前書面報省政府辦公廳。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開展變相審批清理整治工作,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和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抓手,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有序開展。
(二)嚴格工作標準。加強工作調度,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扎實推進清理工作;全面摸清變相審批和許可底數,客觀準確提出整改意見;嚴明工作紀律,實事求是自查摸排,嚴禁漏報、謊報、瞞報。
(三)確保整治實效。堅持問題導向,嚴整改、嚴落實、嚴把質量關,以“釘釘子”精神鍥而不舍抓好整改,確保整改措施落地見效。對工作開展不力、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將適時進行約談、通報。
附件: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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