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省土壤污染防治聯合調度會議制度的函
省環境保護廳:
你廳《關于建立省土壤污染防治聯合調度會議制度的請示》(陜環字〔2017〕20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同意建立由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的省土壤污染防治聯合調度會議制度。聯合調度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國家及省上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陜西省土壤污染防治聯合調度會議制度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陜西省土壤污染防治聯合調度會議制度
一、工作職責
在省政府的領導下,貫徹落實中、省關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決策部署,統籌推動和督促省級有關部門、各市(區)政府(管委會)和企業落實土壤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指導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專題研究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有關突出問題,協調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項任務;搭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信息交流平臺,建立定期信息通報機制;完成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合調度會議由省環境保護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考核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審計廳、省國資委、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安全監管局、省政府法制辦、省科學院、省供銷合作總社、省糧食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科協以及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陜西證監局、陜西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省環境保護廳為牽頭單位。
省環境保護廳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合調度會議成員。聯合調度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合調度會議確定。
聯合調度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環境保護廳,承擔聯合調度會議日常工作,承辦聯合調度會議交辦的有關事項。聯合調度會議設立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合調度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1次例會,討論年度工作計劃和任務,研究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根據工作需要,聯合調度會議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或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參加。聯合調度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序報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認真落實聯合調度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合調度會議作用,共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聯合調度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陜西省土壤污染防治聯合調度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王成文 省環境保護廳廳長
成員單位:張宏科 省委宣傳部副巡視員
張 琳 省委網信辦副主任
劉 敏 省考核辦專職副主任
蘇園林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劉建林 省教育廳副廳長
楊 柳 省科技廳總工程師
蘭建文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
汪西兵 省公安廳治安局副局長
蘇新泉 省財政廳副廳長
劉會民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張亞平 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李豫?!∈…h境保護廳總工程師
任 勇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李國平 省水利廳副巡視員
文引學 省農業廳副廳長
黨雙忍 省林業廳副廳長
井貴泉 省商務廳副巡視員
馬玉紅 省審計廳副廳長
鄒滿緒 省國資委副主任
趙常順 省地稅局副局長
吳 凱 省工商局副巡視員
高 陽 省質監局副局長
肖松云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巡視員
李 進 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李云霞 省政府法制辦副巡視員
李保國 省科學院副院長
武靜元 省供銷合作總社副主任
張 翔 省糧食局副局長
馬光輝 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
楊樹業 省法院副院長
鞏富文 省檢察院副檢察長
王前進 省科協副主席
袁慶春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副行長
劉麗巖 陜西銀監局副局長
郭世明 陜西證監局副局長
徐德寧 陜西保監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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