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地震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 《陜西省地震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緊密結合本市、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原陜政辦函〔2005〕207號印發的《陜西省地震應急預案》從即日起廢止。
??????????????????????????????????????????????????????????????????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 陜西省地震應急預案
1.總? 則
??? 1.1? 編制目的
??? 1.2? 編制依據
??? 1.3? 適用范圍
???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體系
??? 2.1? 省抗震救災指揮部
??? 2.1.1? 指揮部組成
??? 2.1.2? 指揮部職責
??? 2.1.3? 辦事機構及職責
??? 2.1.4? 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 2.2? 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
??? 2.2.1? 現場指揮部組成
???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 2.3? 市、縣抗震救災指揮部
3.分級管理
??? 3.1? 地震災害級別劃分
??? 3.1.1?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 3.1.2? 重大地震災害
??? 3.1.3? 較大地震災害
??? 3.1.4? 一般地震災害
??? 3.2? 應急響應級別設定
??? 3.3? 地震應急分級負責
4.監測、預測、預防和臨震應急
??? 4.1? 地震監測
??? 4.2? 地震預測
??? 4.3? 災害預防
??? 4.4? 臨震應急
5.特別重大及重大地震災害事件應急
??? 5.1應急啟動
??? 5.2應急部署
??? 5.3應急處置
??? 5.3.1? 災情收集與報送
??? 5.3.2? 緊急救援
??? 5.3.3? 醫療救助
??? 5.3.4? 人員安置
??? 5.3.5? 應急通信
??? 5.3.6? 交通運輸
??? 5.3.7? 災害監測與防范
??? 5.3.8? 治安維護
??? 5.3.9? 新聞宣傳
??? 5.3.10? 涉外事務
??? 5.3.11? 社會動員
??? 5.3.12? 損失評估
??? 5.3.13? 恢復生產
??? 5.4? 市縣應急
??? 5.5? 應急結束
6.較大地震災害事件應急
??? 6.1? 應急啟動
??? 6.2? 應急部署
??? 6.3? 應急處置
??? 6.3.1? 災情收集與報送
??? 6.3.2緊急救援
??? 6.3.3? 人員安置
??? 6.3.4? 應急通信
??? 6.3.5? 災害監測與防范
??? 6.3.6? 新聞宣傳
??? 6.3.7? 損失評估
??? 6.4? 市縣應急
??? 6.5? 應急結束
7.一般地震災害事件應急
??? 7.1? 應急啟動
??? 7.2? 應急處置
??? 7.2.1? 災情收集與報送
??? 7.2.2? 震情監測
??? 7.2.3? 新聞宣傳
??? 7.2.4? 損失評估
??? 7.3? 市縣應急
??? 7.4? 應急結束
8.其他地震事件處置
??? 8.1? 強有感地震應急
??? 8.2? 平息地震謠傳
??? 8.3? 特殊時期應急戒備
??? 8.4? 應對毗鄰震災
9.恢復重建
??? 9.1? 善后處置
??? 9.2? 調查評估
??? 9.3? 恢復重建
10.應急準備
??? 10.1? 隊伍建設準備
??? 10.2? 物資裝備準備
??? 10.3? 制度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準備
??? 10.4? 社會動員準備
??? 10.5? 技術準備
??? 10.6? 通信、電力與交通
??? 10.7? 宣傳、培訓與演練
11.附則
??? 11.1? 預案管理
??? 11.2? 制定與解釋
??? 11.3? 監督檢查與獎懲
??? 11.4? 預案實施時間
1.? 總 則
??? 1.1? 編制目的
??? 保障地震應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 1.2 ?編制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陜西省防震減災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和《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 1.3? 適用范圍
??? 省內發生的地震災害事件的處置,對我省造成影響的鄰?。▍^、市)地震災害事件的處置。
??? 1.4? 工作原則
???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協同行動。
2.? 組織體系
??? 地震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市、縣(市、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等構成。
??? 2.1? 省抗震救災指揮部
??? 2.1.1? 指揮部組成
??? 指揮長:省政府領導同志
??? 副指揮長:省政府分管秘書長
??? 省地震局主要負責同志
??? 省軍區負責同志
??? 武警陜西省總隊負責同志
???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同志
??? 省民政廳負責同志
??? 省公安廳負責同志
??? 成員包括:省委宣傳部、省軍區、武警陜西省總隊、省地震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廳、省外事辦、省質監局、省廣電局、省安監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氣象局、省測繪局、陜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陜西保監局、民航西北管理局、西安鐵路局、西安海關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
??? 省政府可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對省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
??? 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可下設若干工作組,設立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
??? 2.1.2? 指揮部職責
??? 領導全省抗震救災工作;了解和掌握震情、災情、社情、民情及發展趨勢;指揮協調對受災人員的緊急救援;組織對傷員救治、轉運及遇難人員善后處理;指揮協調各種搶險搶修行動;組織受災群眾安置和各類生活物資供應;組織災后恢復與重建工作;組織新聞發布與宣傳;執行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及省委、省政府下達的其他任務。
??? 2.1.3? 辦事機構及職責
??? 省地震局承擔省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的日常聯絡;督促檢查地震重點防御區和年度危險區應急準備方案的制定與落實;負責地震速報;承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工作。
??? 省應急辦為省應急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震時省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 2.1.4? 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 省抗震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省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中地震、交通、水利、通信、電力、建設、國土資源、醫療衛生、消防、環保、氣象、安監、工業(軍工)等部門及高校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
??? (1)承擔抗震救災決策技術咨詢;
??? (2)向指揮部提出處置措施建議;
??? (3)受指揮部委托對有關處置方案進行綜合評估。
??? 2.2? 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
??? 2.2.1? 現場指揮部組成
??? 現場指揮部由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災區市人民政府、參加抗震救災的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負責同志組成。
???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 在省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下,指導、協助災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開展抗震救災工作;與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以及參與救災的軍隊、武警等進行溝通、聯絡和協調,及時傳達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及時了解掌握災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抗震救災工作進展情況以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向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匯報并提出有關措施建議;幫助受災地區解決抗震救災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 2.3? 市、縣抗震救災指揮部
??? 市、縣(市、區)成立本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協調當地抗震救災工作。
3.? 分級管理
??? 3.1? 地震災害級別劃分
??? 3.1.1?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 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上年國內生產總值3%以上的地震災害。
??? 省內發生7.0級以上地震,估計可能造成數百人死亡,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
??? 3.1.2? 重大地震災害
??? 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災害。
??? 當省內發生6.5級以上、7.0級以下地震,估計可能造成百人死亡,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事件。
??? 3.1.3? 較大地震災害
??? 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災害。
??? 當省內發生5.5級以上、6.5級以下地震,估計可能造成數十人死亡,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事件。
??? 3.1.4? 一般地震災害
??? 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人員受傷及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 當省內發生4.5級以上、5.5級以下地震,估計可能造成數人死亡,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事件。
??? 3.2? 應急響應級別設定
??? (1)應對特別重大和重大地震災害事件啟動I級響應,較大地震災害事件啟動Ⅱ級響應,一般地震災害事件啟動Ⅲ級響應;
??? (2)市、縣(市、區)應對地震災害事件的響應級別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地震活動水平、地震災害風險情況和地震應急資源狀況具體設定;
??? (3)經初判啟動地震應急響應后,如果發現應急響應級別與災情明顯不符,應及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 3.3? 地震應急分級負責
??? (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在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災區抗震救災工作;
??? (2)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由省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災區抗震救災工作;
??? (3)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由災區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本地抗震救災工作,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對災區進行支援;
??? (4)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由災區所在縣(市、區)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本地抗震救災工作,災區所在地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對災區進行支援,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災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請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支援。
4.? 監測、預測、預防與臨震應急
??? 4.1? 地震監測
??? 省、市、縣(市、區)地震部門應制定地震監測規劃,開展地震監測臺網、地震烈度速報臺網等建設,優化臺網布局,加強地震觀測,視震情發展及時布設流動監測臺站。
??? 4.2? 地震預測
??? 省地震局根據地震形勢和地震構造背景,組織震情會商,提出長、中、短、臨地震預測意見和顯著地震事件發生后的地震趨勢判定意見,確定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劃分年度危險區,報省人民政府。
??? 4.3? 災害預防
??? 省地震局根據地震預測意見、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年度危險區劃分方案,開展災情快速評估系統建設,加強震情跟蹤,提出年度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省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應急準備。
???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年度危險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年度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和當地的地震活動趨勢,組織有關部門加強防震減災工作,主要內容如下:
??? (1)加強抗震設防要求監管,組織對抗震設防要求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 (2)開展地震風險評估,制定減災對策,強化“三網一員”體系建設,建立地震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基礎數據庫,實現各部門間的共享;
??? (3)對危險建(構)筑物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 (4)開展地震應急預案評估,完善地震應急預案,加強地震應急演練,特別是學校、醫院等人口密集場所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 (5)加強專業救援隊伍建設,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行培訓,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 (6)提高地震應急保障能力;
??? (7)全面檢查地震應急準備工作;
??? (8)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
??? 4.4? 臨震應急
??? 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發布臨震預報后,預報區所在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宣布預報區進入臨震應急期,采取應急防范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 (1)省地震局加強震情監視,及時報告、通報震情變化;
??? (2)各級人民政府發布避震防范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
??? (3)責成交通、水利、電力、鐵路、通信及供水、供氣等基礎設施和堤壩、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管理單位等立即采取緊急防護措施;
??? (4)督促檢查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 (5)采取維護社會穩定措施;
??? (6)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各行業救援隊伍、省應急救援總隊等進入待命狀態;
??? (7)啟動應急避難場所準備工作。
5.? 特別重大及重大地震災害事件應急
??? 5.1? 應急啟動
??? (1)特別重大和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省地震局迅速將震情按規定上報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國地震局,同時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發布,根據初判指標提出應急響應建議;
??? (2)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受災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迅速按各自應急預案規定,啟動應急響應,先期處置;
??? (3)省政府啟動Ⅰ級響應,由省長任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長,省軍區司令員、有關副省長任副指揮長,組織領導全省抗震救災工作,設立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
??? 5.2? 應急部署
??? (1)分析、判斷地震趨勢,了解、掌握災情并確定抗震救災工作方案;
??? (2)協調駐軍和武警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派出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等專業救援隊伍;
??? (3)組織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地區對受災地區進行搶險救援;
??? (4)向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視情況請求國務院支援;
??? (5)向社會公告震情災情信息。
??? 5.3? 應急處置
??? 5.3.1? 災情收集與報送
??? (1)地震災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震情、災情等信息,同時抄送上一級地震、民政、衛生等部門,必要時可越級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省應急辦及時報國務院和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 (2)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時了解災情報省人民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
??? (3)省地震局利用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對地震災情做出快速評估;
??? (4)省軍區協調空軍部隊等出動飛行器進行低空偵查及攝影;
??? (5)省測繪局利用航空遙感和衛星遙感手段提供災區影像和地圖資料。
??? 5.3.2? 緊急救援
??? 省公安廳、省地震局、省安監局、武警陜西省總隊立即組織公安消防部隊、省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安全生產救援隊伍、省武警應急救援隊趕赴災區開展生命搜救工作。
??? 省軍區負責協調駐陜部隊和來陜部隊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 5.3.3? 醫療救助
??? 省衛生廳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和衛生防疫隊伍趕赴災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開展心理援助行動;嚴密監控疫情,開展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和傳染病發生;協調省外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機構開展傷員救治、接收危重傷員。
??? 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對進入災區的食品、藥品等進行監督檢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籌集和運送災區急需藥品藥械,必要時,啟動省外調撥救災藥品工作機制。
??? 5.3.4? 人員安置
??? 省民政廳負責制訂和實施受災群眾救助工作方案,盡快安置失去住所群眾,接收和安排國內外救災捐贈資金和物資,妥善解決遇難人員善后事宜。
??? 省紅十字會通過中國紅十字總會向國際對口組織發出提供救災援助呼吁,接受境外紅十字總會和國際社會通過中國紅十字總會提供的緊急救助。
??? 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等有關部門負責災區群眾基本生活物資供應。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民用住房和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震損建設工程應急評估工作,對危險建筑安全情況設置明顯標識。
??? 省財政廳負責籌集下撥救災資金。省審計廳負責對劃撥、援助、捐贈等物資、經費使用的審計。
??? 災區人民政府迅速設置避難場所、醫療救護點和救災物資供應點,提供急救醫藥、食物、飲水等。
??? 5.3.5? 應急通信
??? 省通信管理局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企業搶修被破壞通信設施,保障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之間及與災區現場的通信聯絡;保證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及地震、衛生、民政等部門的應急通信暢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利用無線電管理技術等手段提供災區無線電通信聯絡。
??? 5.3.6? 交通運輸
??? 省交通運輸廳、西安鐵路局、民航西北管理局等單位迅速查明交通中斷情況,搶修被破壞公路、鐵路、空港等,立即開辟綠色通道,保證救災車輛通行;協調組織應急救援運力,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運達和人員疏散運輸工作。
??? 5.3.7? 災害監測與防范
??? 省地震局負責震情監視,及時布設流動監測臺站,強化地震監測,加大震情會商密度,適時提供地震趨勢判定意見,提出防范建議,實時通報余震信息。
??? 省氣象局強化氣象監測工作,及時通報重大氣象變化,為地震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氣象服務。
??? 省環境保護廳負責加強對災區空氣、水質、土壤等污染監測并協助有關部門搞好防控工作。
??? 省水利廳等有關部門負責檢查、監測災區飲用水源安全;省水利廳負責對可能發生的嚴重次生水患進行監測,及時處理險情。
??? 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進行監測,及時處理險情。
??? 省公安廳負責對地震引發的火災、毒氣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救援。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加強對可能造成次生災害的危險化學品設施、核設施、水庫、油氣管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質等檢查、監測,防控次生災害發生。
??? 5.3.8? 治安維護
??? 省公安廳、武警陜西省總隊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組織對首腦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的警戒。
??? 5.3.9? 新聞宣傳
??? 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新聞發布,省委宣傳部組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 省委宣傳部、省應急辦、省地震局、省公安廳掌握社會輿情,平息地震謠傳。
??? 5.3.10? 涉外事務
??? 省旅游局、省外事辦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妥善安置在災區工作和旅游的國(境)外人員,及時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駐華機構通報有關情況。
??? 省外事辦負責國(境)外救援隊伍和救災物資入陜手續事宜。
??? 5.3.11? 社會動員
??? 省人民政府動員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非災區市人民政府向災區提供人力、財力、物力和技術等方面支援。團省委動員志愿者做好支援災區準備。
??? 5.3.12? 損失評估
??? 省地震局和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廳、省國土資源廳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對受災情況進行調查和核實,快速評估地震災害損失。
??? 5.3.13? 恢復生產
??? 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農業廳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對受災工礦商貿和農業損毀情況進行核實;落實有關扶持資金、物資,開展恢復生產工作。
??? 5.4? 市縣應急
??? 災區所在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迅速查災報災,組織搶險救災,上報采取的應急措施及搶險救災需求。
??? 在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災區所在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針對災情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抗震救災工作,做好與有關部門、各救援隊伍等配合工作。
??? 5.5? 應急結束
??? 當地震災害事件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余震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省人民政府宣布應急期結束,抗震救災工作轉入災后恢復重建階段。
6.? 較大地震災害事件應急
??? 6.1? 應急啟動
??? (1)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省地震局迅速將震情按規定上報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國地震局,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根據初判指標提出應急響應建議;
??? (2)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由災區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本地抗震救災工作,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對災區實施支援;
??? (3)省人民政府啟動II級應急響應,省抗震救災指揮部開展相應應急處置工作,設立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
??? 6.2? 應急部署
??? (1)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召開緊急會議,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 (2)派出省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等專業救援隊伍和醫療救護隊伍;
??? (3)向國務院和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震情、災情和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 (4)向社會公告震情災情信息。
??? 6.3? 應急處置
??? 6.3.1? 災情收集與報送
??? (1)地震災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震情、災情等信息,同時抄送上一級地震、民政、衛生等部門,必要時可越級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
??? (2)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及省級有關部門及時了解、收集、匯總本行業災情信息,評估和查明救災需求,并及時上報省人民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
??? (3)省應急辦、省地震局、省民政廳按各自渠道采取多種方式收集、統計、調查、匯總災區受災情況,對災情信息進行分析和處理;
??? (4)省應急辦負責及時將震情、災情以及災情分析判斷結果上報國務院和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 6.3.2? 緊急救援
??? 省公安廳、省安監局根據災情,就近組織公安消防部隊、安全生產救援隊伍趕赴災區開展生命搜救工作;省地震局通知省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做好出隊準備,根據省人民政府命令迅速趕赴災區開展救援;災區人民政府發動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 省軍區協調災區附近駐陜軍事力量,趕赴災區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 省衛生廳就近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趕赴災區,開展醫療救護工作。
??? 6.3.3? 人員安置
??? 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向災區緊急調運救災帳篷和生活必需品。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專家赴災區指導當地政府開展房屋地震安全鑒定工作。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企業向災區緊急調運救災藥品藥械。
??? 6.3.4? 應急通信
??? 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保障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各重點部門和單位的應急通信暢通。必要時,啟用應急機動通信系統,保證抗震救災通信暢通。
??? 6.3.5? 災害監測與防范
??? 省地震局負責密切監視震情,及時通報余震信息。
??? 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進行監測,及時處理險情。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安監局、省環境保護廳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加強對可能造成次生災害的危險化學品設施、核設施、水庫、油氣管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質等檢查、監測,防控次生災害發生。
??? 6.3.6? 新聞宣傳
??? 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新聞發布,省委宣傳部組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 省委宣傳部、省應急辦、省地震局、省公安廳掌握社會輿情,平息地震謠傳。
??? 6.3.7? 損失評估
??? 省地震局和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廳、省國土資源廳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對受災情況進行調查和核實,快速評估地震災害損失。
??? 6.4? 市縣應急
???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震情、災情,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部署地震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力量進行自救互救,開展搶險救援,并向上級黨委、政府報告,災情特別嚴重時,可越級上報。
??? 6.5? 應急結束
??? 當地震災害事件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余震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市人民政府宣布應急期結束。
7.? 一般地震災害事件應急
??? 7.1? 應急啟動
??? (1)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省地震局根據初判指標提出應急響應建議;
??? (2)受災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響應,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當地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 (3)省人民政府啟動III級應急響應,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72應急處置
??? 7.2.1? 災情收集與報送
??? (1)地震災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震情、災情等信息,同時抄送上一級地震、民政、衛生等部門,必要時可越級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
??? (2)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時了解災情報省人民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
??? (3)省應急辦、省地震局、省民政廳按各自渠道收集災區受災情況,省應急辦及時匯總災情并上報國務院和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
??? 7.2.2? 震情監測
??? 省地震局負責布設流動監測臺站,密切監視震情,及時通報余震信息。
??? 7.2.3? 新聞宣傳
??? 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新聞發布,省委宣傳部組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 省委宣傳部、省應急辦、省地震局、省公安廳掌握社會輿情,平息地震謠傳。
??? 7.2.4? 損失評估
??? 省地震局和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廳、省國土資源廳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對受災情況進行調查和核實,快速評估地震災害損失。
??? 7.3? 市縣應急
???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
??? 7.4? 應急結束
??? 當地震災害事件緊急處置工作完成,災區社會秩序基本恢復正常,縣(市、區)人民政府宣布應急期結束。
8.? 其他地震事件處置
??? 8.1? 強有感地震應急
??? 省內發生小于45級強有感地震事件后,省地震局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國地震局上報震情。
??? 震區所在市、縣(市、區)啟動應急響應,開展地震應急工作,并將應急工作情況報省人民政府。
??? 省地震局派出地震現場工作隊,指導地震應急工作。
??? 8.2? 平息地震謠傳
??? 當某地出現地震謠傳時,省地震局應及時上報省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分析謠傳起因,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工作。當地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新聞宣傳,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謠傳。
??? 8.3? 特殊時期應急戒備
??? 在重大社會活動期間,省地震局要加強震情值班、地震監測、震情會商、地震應急等應急戒備工作,并將應急戒備情況上報省人民政府。
??? 8.4? 應對毗鄰震災
??? 與我省毗鄰?。▍^、市)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地震災害事件對我省造成破壞和人員傷亡時,省地震局根據情況,建議省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9.? 恢復重建
??? 9.1? 善后處置
???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穩妥、深入扎實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大型機械、通信設備及其他救援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做好有關損失的理賠工作。
??? 9.2? 調查評估
??? 省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地震發生機理、產生影響、責任分工落實、生態環境影響、人員安置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省地震局地震應急現場工作隊開展地震宏觀烈度考察、地震災害損失調查工作,提供災害損失預評估結果。
??? 9.3? 恢復重建
??? 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統籌規劃、科學評估、分步實施原則,編制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明確各項支持政策,通過政府投入、對口支援、社會募集等多渠道籌集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統一部署,逐步實施。
10.? 應急準備
??? 10.1? 隊伍建設準備
??? 省軍區、省地震局、省公安廳、武警陜西省總隊、省衛生廳、省安監局等要加強專業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快陸地搜尋與救護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救護與防疫救護隊等行業救援隊伍建設,加快推進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搜索、營救和醫療救護培訓、演練和考核,提高隊伍搶險救援能力。省地震局負責與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省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隊伍,加強研究和培訓,合理配置專業,提高全面、科學、準確評估地震災害損失能力。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快推進本地區地震專業救援隊伍、行業救援隊伍、志愿者隊伍建設,保證地震災害發生后,專業地震災害救援隊伍2個小時能夠趕赴災區。
??? 10.2? 物資裝備準備
???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震局等相關部門通過新建、改擴建和利用國家、省、市物資儲備庫等方式形成省級各類救災物資和裝備儲備網絡,按照實際需求增加救災物資和裝備儲備種類,增大物資裝備儲量,建成規模適度的省級救災物資裝備儲備庫體系,保障抗震救災急需物資。
??? 10.3? 制度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準備
??? 省抗震救災指揮部要建立完善指揮部年度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聯絡員制度、震情災情通報制度、應急響應通報制度、信息發布制度、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制度等內部工作制度和規程。各成員單位完善相關措施,加強常態下相互間溝通與協調機制,提高非常態下協同配合能力;開展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庫建設,地震應急信息平臺和移動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指揮技術系統要互聯互通。
??? 10.4? 社會動員準備
??? 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建設并開展培訓和演練。建立企事業、社會團體和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參加抗震救災的社會動員機制。開展地震應急避難場所規劃與建設,保障抗震救災工作需要。
??? 10.5? 技術準備
??? 省科技廳要設立地震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研究專項,積極扶持有關部門、科研院所開展應急救援領域課題研究,組織研發相關技術裝備。省地震局等有關部門應建設和完善地震應急救援技術系統,為地震災害應對提供科技支撐。
??? 10.6? 通信、電力與交通
??? 工業和信息化、通信、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通信暢通。對于已建或擬建專用通信網單位,與電信主管部門及時溝通、協商,明確應急通信保障中各自職責,確保緊急情況下協同運作。
??? 發展改革和電力監管部門指導、協調、監督電力運營企業加強電力基礎設施、電力調度系統抗震能力建設及電力運營管理,保障抗震救災電力供應。
??? 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鐵路、公路、水運、民航、管道等運輸方式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發展,注重各種運輸方式優勢互補。加強緊急情況下綜合運輸管理,建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機制和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機制,實現緊急交通運輸統一指揮調度。
??? 10.7? 宣傳、培訓與演練
??? 宣傳、文化、出版、廣播電視、新聞、工業和信息化、地震等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最大程度公開地震應急預案信息,宣傳和解釋地震應急法律法規及地震應急預案,增強防震減災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地震應急意識,提高全社會防震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 各級各類學校要把防震減災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地震應急知識教育,培養學生防震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
???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地震應急管理培訓制度,針對本地區特點定期組織各級應急管理人員、救援人員、志愿者進行地震應急預案、地震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制定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地震應急演練。學校、醫院、居委會、村委會、企事業等單位,結合實際開展經常性地震應急演練。
???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學校、醫院等人口密集場所及交通、水利、電力、鐵路、通信、供水、供氣等基礎設施和堤壩、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管理單位的地震應急演練。
??? 年度危險區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制定應急戒備方案并適時舉行地震應急實戰演練。
11.? 附? 則
???? 11.1? 預案管理
???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本預案修訂本級地震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西安市地震應急預案應當報中國地震局備案。
??? 省級各有關部門根據本預案中職責任務,組織制定相應地震應急預案,報省應急辦和省地震局備案。
???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地震應急預案。
??? 年度危險區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區地震應急戒備方案,并報上一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 為適應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工作需求,省地震局應會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時對《陜西省地震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 《陜西省地震應急預案》更新期限為5年。
??? 地震應急預案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地震局承擔。
??? 11.2? 制定與解釋
??? 本預案由省地震局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制定,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并實施,同時報中國地震局備案。
??? 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 11.3監督檢查與獎懲
??? 省人民政府組織省應急辦、省地震局、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對《陜西省地震應急預案》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障預案可操作性。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地震預報管理條例》和《陜西省防震減災條例》有關規定,對本預案實施中的行為進行獎懲。
??? 11.4預案實施時間
???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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