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 《陜西省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緊密結合本市、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蛾兾魇∷辖煌ㄊ鹿蕬本仍A案》(陜政辦函〔2005〕273號)從即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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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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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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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1.?? 總則………………………………………………………………1
???? 1.1??? 編制目的????? ………………………………………………………1
??? ?1.2??? 編制依據????? ………………………………………………………1
??? ?1.3??? 水上突發事件的分級…………………………………………1
??? ?1.4??? 適用范圍????? ………………………………………………………3
???? 1.5??? 工作原則????? ………………………………………………………3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4
??? 2.1??? 領導機構????? ………………………………………………………4
??? 2.2??? 辦事機構????? ………………………………………………………5
??? 2.3??? 工作機構????? ………………………………………………………5
??? 2.4??? 省水上搜救廳(局、委)際聯席會議制度…………………6
??? 2.5??? 設區市、縣(區)級應急指揮機構…………………………9
??? 2.6??? 現場指揮(員)………………………………………………9
??? 2.7??? 專家咨詢組……………………………………………………9
??? 2.8??? 水上應急救助力量????? …………………………………………10
3.?? 預防與監測預警………………………………………………10
??? 3.1? 預測預警系統………………………………………………11
??? 3.2? 預警支持系統………………………………………………11
??? 3.3? 預警信息監測與發布………………………………………11
??? 3.4? 預警預防行動………………………………………………14
4.?? 處置程序與措施………………………………………………14
??? 4.1? 水上遇險報警………………………………………………14
??? 4.2? 水上遇險信息的分析、核實和報告………………………16
??? 4.3? 水上遇險信息的處置………………………………………17
??? 4.4? 先期處置……………………………………………………18
??? 4.5? 指揮與協調…………………………………………………18
??? 4.6? 分級響應……………………………………………………21
??? 4.7? 水上應急通信………………………………………………22
??? 4.8? 現場醫療救援………………………………………………23
??? 4.9? 應急行動人員的安全防護…………………………………24
??? 4.10? 遇險旅客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24
??? 4.11?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25
??? 4.12? 應急救助效果評估與處置方案調整……………………25
??? 4.13? 水上應急行動的終止……………………………………26
5.?? 恢復與重建措施………………………………………………27
??? 5.1? 善后處置……………………………………………………27
??? 5.2? 保險…………………………………………………………28
??? 5.3? 搜救效果評估和應急經驗總結……………………………28
??? 5.4? 新聞發布……………………………………………………30
6.?? 應急保障措施…………………………………………………31
??? 6.1? 應急準備……………………………………………………31
??? 6.2? 應急力量與應急資源保障…………………………………31
??? 6.3? 資金保障……………………………………………………33
??? 6.4? 物資保障……………………………………………………33
??? 6.5? 醫療衛生保障………………………………………………33
??? 6.6? 交通運輸保障………………………………………………33
??? 6.7? 治安維護……………………………………………………34
??? 6.8? 通信與信息保障……………………………………………34
??? 6.9? 科技支撐……………………………………………………35
7.?? 監督管理????? ………………………………………………………35
??? 7.1? 宣傳、培訓與演練…………………………………………35
??? 7.2? 檢查與監督…………………………………………………36
??? 7.3? 預案管理與更新……………………………………………37
??? 7.4? 獎勵與責任追究……………………………………………37
8.?? 附則……………………………………………………………38
??? 8.1? 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38
??? 8.2? 特別狀態下的水上搜救……………………………………39
??? 8.3? 預案實施時間………………………………………………39
9.?? 附件……………………………………………………………39
??? 9.1?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框架圖…………………………………40
??? 9.2? 險情處理與控制流程圖……………………………………41
??? 9.3? 水上應急反應工作流程圖…………………………………42
??? 9.4? 陜西省水上應急通信聯系表………………………………43
????????????????????????????????????????????? 陜西省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 1.1? 編制目的
??? 建立陜西省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組織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行動,救助遇險人員,控制水上突發事件擴展,最大限度減少水上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及財產損失。
??? 1.2?編制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陜西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 1.3?水上突發事件的分級
??? 根據《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水上突發事件分為四級。
??? 1.3.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水上突發事件(Ⅰ級)
???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
??? (2)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 (3)客船、化學品船發生嚴重危及船舶或人員生命安全;
??? (4)載員30人以上的民用航空器在水上突發事件;
??? (5)單船10000總噸以上船舶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水上突發事件;
??? (6)危及30人以上人員安全的水上保安事件;
??? (7)急需國務院協調有關地區、部門或軍隊共同組織救援的水上突發事件;
??? (8)其他可能造成特大危害、社會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 1.3.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水上突發事件(Ⅱ級)
???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 (2)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 (3)載員30人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在水上發生突發事件;
??? (4)3000總噸以上、10000總噸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險化學品船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
??? (5)其他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社會影響和國際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 1.3.3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水上突發事件(Ⅲ級)
???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 (2)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
??? (3)500總噸以上、3000總噸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險化學品船舶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
???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 1.3.4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水上突發事件(Ⅳ級)
???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 (2)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 (3)500總噸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險化學品船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構成威脅;
???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水上突發事件。
??? 1.4?適用范圍
???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本省行政區域內水上交通涉及人身安全、船舶污染、水上交通事故、通航能力、緊急物資運輸、重要財產安全等方面嚴重突發公共事件而采取的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行動。
??? 1.5?工作原則
???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由各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政府相關部門分工協作,按照水上交通事故等級分級進行組織、指揮和處置。
??? (2)職責明確、科學規范。明確應急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依靠科學,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全省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響應體系。
??? (3)以人為本、平戰結合。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水上交通突發事件的思想、預防和預案準備,提高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 2.1?領導機構
???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是全省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工作的領導機構,指導全省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 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副省長
??? 副總指揮:省交通運輸廳廳長
??? 成員:省政府辦公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安監局、省公安廳、省農業廳、省衛生廳、省旅游局、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氣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省消防總隊、省水上搜救中心、省地方海事局。
???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 (1)執行省應急委的決定和指示;
??? (2)統一組織、指揮特別重大、重大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定設立現場指揮部,向省應急委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
??? (3)研究決定全省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重大決策和工作意見;
??? (4)指導全省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 2.2?辦事機構
???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作為省水上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負責省水上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有關水上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并承擔水上搜救運行管理工作。
??? 2.3?工作機構
??? 2.3.1 在省交通運輸廳設立省水上應急搜救中心(以下簡稱省水上搜救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水上搜救和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行動,承擔水上搜救和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反應值班工作,組織開展搜救人員培訓等工作。
??? 省水上搜救中心主任:由省交通運輸廳分管副廳長兼任。
??? 省水上搜救中心副主任:由省地方海事局局長兼任,配備省水上搜救中心專職副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 2.3.2 主要職責:
??? (1)執行省水上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 (2)制定省級水上搜救工作有關規章制度,編制省級水上搜救預算;
??? (3)具體負責省級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運行、更新和管理;
??? (4)劃定市級水上搜救機構責任區域,并進行業務指導;
??? (5)按照《海上搜救力量指定指南》的規定,指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水上應急救援力量;
??? (6)與相鄰省份簽訂地區間水上搜救協議,建立應急合作、聯動機制;
??? (7)承擔本省水上搜救應急值班,負責全省水上搜救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
??? (8)承擔本省水上船舶油污應急和水上船舶保安報警接收及聯絡工作;
??? (9)組織本省水上搜救應急演練和應急演習工作;
??? (10)組織本省水上搜救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知識、專業知識、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的培訓和水上安全知識宣傳;
??? (11)建立水上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接收、匯總、分析水上突發事件有關重要信息,協調指導設區市水上應急信息系統建設。
??? 2.4?省水上搜救廳(局、委)際聯席會議制度
??? 2.4.1 聯席會議組成
??? 聯席會議由省水上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成,省水上搜救中心作為聯席會議的辦事機構,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工作組,由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省水上搜救中心負責召集聯絡員工作組會議。
??? 2.4.2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
??? 省水上搜救廳(局、委)際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結合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行動實際情況,發揮相應作用,承擔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搶險救災、支持保障、善后處理等工作。
??? (1)省政府辦公廳: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和交通運輸廳負責處置特大、重大水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
??? (2)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協調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制定水上應急工作發展規劃;起草省水上應急工作有關政策、辦法和工作制度,編制、修訂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準備方案和搜救工作資金規劃、年度計劃;管理海事專業救助隊伍,協調交通行業有關部門參加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 (3)省安監局:為水上搜救提供信息支持,接收水上突發事件險情報告。
??? (4)省公安廳:負責組織公安系統力量參加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維護水上救援現場治安秩序和實施陸上交通管制,負責提供消防力量、裝備、技術。
??? (5)省農業廳:負責組織本系統力量參加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行動。
??? (6)省衛生廳:負責組織本系統力量參加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行動,提供遇險人員醫療急救保障,協調醫療機構人員赴現場執行水上醫療援助、醫療移送和收治傷病人員。
??? (7)省旅游局:負責組織險情區域旅游團隊的安置與疏散工作,保障游客安全。
??? (8)省民政廳:根據省政府決定協助做好獲救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
??? (9)省財政廳:負責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審核,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負責省財政負擔的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所需經費。
??? (10)省水利廳:負責水文監測和預報,提供相關水情信息;負責協調漁業船舶參加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行動。
??? (11)省國土資源廳:負責提供地質災害的預報以及應急行動時的相關地質災害的即時信息。
??? (12)省環境保護廳:負責水上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環境危害的監測工作并提供環保信息支持,提出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 (13)省氣象局:負責為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供重大災害性天氣報告、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以及應急行動中所需的相關氣象信息。
??? (14)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調節與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運工作,加大對應急體系建設的投入。
??? (15)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提供應急行動所需無線電頻率,保障無線電水上遇險和安全通信設備正常使用。
??? (16)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相關電信運營企業為水上應急行動的陸路通信提供線路保障,根據應急搶險需要,提供臨時應急通信線路和通信設備。
??? (17)省軍區、駐陜部隊、武警部隊負責組織軍隊和武警部隊參加水上應急行動。
??? 2.5?設區市、縣(區)級應急指揮機構
??? 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各縣(區)參照省級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各級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明確職責。
??? 2.6?現場指揮(員)
??? 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反應的現場指揮(員)由負責組織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反應的應急指揮機構指定?,F場指揮(員)的指定以屬地為主,被指定的現場指揮(員)按照應急指揮機構指令承擔現場協調工作?,F場指揮(員)主要職責:
??? (1)執行應急指揮機構的各項應急指令;
??? (2)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 (3)及時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
??? (4)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應急指揮機構提出下一步搜救應急行動及終止行動的建議。
??? 2.7?專家咨詢組
??? 2.7.1 成立省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專家咨詢組
??? 省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專家咨詢組由海事、航運、救撈、航空、公安、消防、通信、醫療衛生、環保、石油化工、氣象、水文、地質、安全監督管理、民政、高等院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技術咨詢。咨詢組成員由省交通運輸廳商有關部門推薦和聘任。
??? 2.7.2 專家咨詢組主要職責:
??? (1)提供水上應急行動的技術咨詢和建議;
??? (2)參與相關水上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
??? (3)提供水上應急法制建設、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咨詢服務;
??? (4)必要時參與水上應急救援工作。
??? 2.8?水上應急救助力量
??? 2.8.1 水上應急救助力量的組成
??? 水上應急救助力量包括海事專業救助力量、消防救助力量、軍隊和武警救助力量,政府部門所屬公務救助力量,其他可投入救助行動的民用船舶和航空器、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社會人力和物力資源、社會志愿者救助力量。
??? 2.8.2 水上應急救助力量的職責:
??? (1)服從應急指揮機構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參加水上應急救助行動;
??? (2)參加水上應急救助行動時,保持與應急指揮機構和現場指揮(員)的聯系,及時報告動態;
??? (3)水上應急行動結束后,根據上級水上搜救中心的要求提交總結報告;
??? (4)參加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的應急演練。
???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框架圖見附件9.1。
3 預防與監測預警
???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水上交通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作出相應判斷,采取預防措施,防止自然災害造成事故,做好應急反應準備。
??? 3.1 預測預警系統
???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各有關成員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健全監測機構,綜合分析可能引發水上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并及時向省水上搜救中心報送有關信息。各成員單位監測機構應當根據事態發生發展的最新情況,及時進行后續報告。
??? 省水上搜救中心要建立和完善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信息系統,設立統一的水上突發事件信息平臺,接收省水上應急指揮部和成員單位、市、縣(區)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工作機構以及企事業單位和船舶報送的水上突發事件信息和預警信息,并按規定向省應急辦報告。
??? 3.2 預警支持系統
??? 預警支持系統由公共信息播發系統、水上安全信息播發系統等組成,相關風險信息發布責任部門應制定預案,保證信息的及時準確播發。
??? 3.3 預警信息監測與發布
??? 預警信息包括:氣象、水文、地質等自然災害預報信息;其他可能威脅水上人員生命、財產、環境安全或造成水上突發事件發生的信息。
??? 3.3.1 信息來源與監測
??? (1)氣象部門:對天氣形勢(如大霧、冷空氣或寒潮造成大風天氣)進行監測分析,預報可能引發水上突發事件的氣象信息。
??? (2)水利部門:對江河、湖泊、庫區的水文變化(如水位、流速)進行監測分析,報告水情信息。
??? (3)國土資源部門:聯合氣象部門對地質災害進行預報預警,按規定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
??? (4)有關部門、單位和船舶通報的水上突發事件信息。
??? 3.3.2 預警信息分級標準
??? 根據《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水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風險等級分為四個級別:
??? (1)特別重大風險信息(Ⅰ級),以“紅色”預警信號表示并發布,包括:
??? a. 雷雨大風、大風等氣象在24小時內造成內河風力8級以上的信息;
??? b. 霧、雪、暴雨等造成能見度不足100米的信息;
??? c. 預報發生地質災害可能性很大的信息;
??? d. 洪水期水位達到保證水位時,監測預報有特大洪峰的信息。
??? (2)重大風險信息(Ⅱ級),以“橙色”預警信號表示并發布,包括:
??? a. 雷雨大風、大風等氣象在48小時內造成內河風力8級以上的信息;
??? b. 霧、雪、暴雨等造成能見度不足500米的信息;
??? c. 預報發生地質災害可能性大的信息;
??? d. 洪水期水位達到警戒水位時,監測預報有大洪峰的信息。
??? (3)較大風險信息(Ⅲ級),以“黃色”預警信號表示并發布,包括:
??? a. 雷雨大風、大風等造成內河風力6—7級以上的信息;
??? b. 霧、雪、暴雨等造成能見度不足800米的信息;
??? c. 預報發生地質災害可能性較大的信息;
??? d. 洪水期水位達到設防水位時,監測預報有較大洪峰的信息。
??? (4)一般風險信息(Ⅳ級),以“藍色”預警信號表示并發布,包括:
??? a. 內河風力6級以上的信息;
??? b. 霧、雪、暴雨等造成能見度不足1000米的信息;
??? c. 預報發生地質災害可能性的信息。
??? 3.3.3 預警信息發布及解除
??? (1)省氣象局、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按照預警信息報告格式分別向省水上搜救中心報告氣象、水文、地質等預警信息;省水上搜救中心統一對外有關方面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
??? (2)預警信息報告格式:
??? a. 預警信息發布標題格式為“××單位××(類別)××(級別)(××)色預警”;
??? b. 預警信息降級標題格式為“×單位××時間發布的××(類別)××(級別)(××)色預警”降低為“××(級別)(××)色預警”;
??? c. 預警信息終止標題格式為“××單位終止××時間發布的××(類別)××(級別)(××)色預警?!?br/>
??? (3)預警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
??? a. 預警時間范圍;
??? b. 預警區域或航段;
??? c. 預警內容;
??? d. 應對措施和防范建議。
??? 3.4 預警預防行動
??? 3.4.1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當根據預警信息和各自職責,迅速做好應急救助準備工作。海事專業應急救助力量應當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救助準備。
??? 3.4.2 從事水上活動的有關單位、船舶和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信息,根據不同預警級別,采取相應預防措施,防止水上突發事件對人員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危害。
4. 處置程序與措施
??? 4.1 水上遇險報警
??? 發生水上交通突發事件后,遇險人或現場附近目擊人應立即向當地海事管理部門或公安、消防部門報告,遇險船舶同時向其單位報告。公安、消防和船舶單位接到報告后,應及時通報當地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或海事管理機構。
??? 4.1.1 報警通信方式
??? 為方便遇險船舶和人員報警,在全省范圍內統一使用“水上搜救專用電話號碼“12395”,作為不同屬一個長途區號的各市、縣(區)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值班專用電話。同屬一個長途區號的各市、縣(區)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值班電話號碼由當地人民政府公布,并報省水上搜救中心備案。
??? 公安部門報警電話:110。
??? 4.1.2 其他遇險信息來源:
??? (1)民用和軍用航空器;
??? (2)目擊者或知情者;
??? (3)其他接獲報警部門;
??? (4)其他組織或機構。
??? 4.1.3 發送水上遇險信息時,應包括以下內容:
??? 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遇險狀況、遇險船舶、航空器或遇險者的名稱、種類、國籍、呼號、聯系方式、救助請求等。
??? 4.1.4 報警者盡可能提供下列信息:
??? (1)船舶或航空器的主要尺度、所有人、代理人、經營人、承運人;
??? (2)遇險人員的數量及傷亡情況;
??? (3)載貨情況,特別是危險貨物,貨物的名稱、種類、數量;
??? (4)遇險船舶或航空器的損傷或損失情況及當時狀況;
??? (5)事發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救助請求;
??? (6)事發現場的氣象、水文信息,包括風力、風向、流速、浪高等。
??? 4.1.5 使用的接、報警設備應按照規定做好相關的接、報警與信息的預設工作。
??? 4.2 水上遇險信息的分析、核實和報告
??? 4.2.1 信息分析與核實
??? 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通過以下直接或間接的途徑對水上突發事件信息進行核實與分析:
??? (1)直接與遇險或事故船舶、設施、航空器進行聯系;
??? (2)與遇險或事故船舶、設施、航空器及其所有人、經營人、承運人、代理人聯系;
??? (3)向遇險或事故船舶、設施、航空器始發港或目的港查尋或核實相關信息或資料;
??? (4)通過現場附近的過往船舶、人員或知情者核實;
??? (5)派出船舶等應急力量到現場核實;
??? (6)其他途徑。
??? 4.2.2 信息報告
??? 應急指揮機構接到水上突發事件信息后,對險情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并按照國務院、省人民政府、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及同級人民政府的信息報告規定和程序逐級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 (1)設區市及縣級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 發生任何級別的險情,縣(區)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和設區市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需要通報相關部門的,應及時通報。設區市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和省水上搜救中心報告,需要通報相關部門的,應及時通報。
??? 當設區市或縣(區)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Ⅱ級(重大)險情信息報告后,立即向省水上搜救中心報告,需要通報相關部門的,應及時通報。
??? 在特殊情況下,事發地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及有關部門值班人員除特別重大險情信息中第一條〔1.3.1(1)〕以外的Ⅰ級(特大)或者Ⅱ級(重大)險情信息可直接向省應急辦報告,并同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對特別重大險情信息中第一條〔1.3.1(1)〕的險情信息,可直接向省應急委直至國務院報告,并同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
??? (2)省水上搜救中心
??? 發生水上險情后,省水上搜救中心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省應急辦報告,對III級(較大)以上險情,省水上搜救中心要立即向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報告,需要通報相關部門的,應及時通報。對省應急辦領導作出的處置水上突發事件的批示或指示的落實情況要及時反饋上報。
??? 4.3 水上遇險信息的處置
??? (1)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本行政區域水上突發事件信息后,按照規定立即啟動相應預案;
??? (2)發生水上突發事件,事發地不在本行政區域的,接警的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直接向事發地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通報,并同時向上級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 (3)省水上搜救中心直接接到的水上突發事件報告,要立即通知事發地設區市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
??? (4)涉及船舶造成污染的按有關船舶油污應急反應程序處理和通報;
??? (5)涉及水上保安事件,按水上保安事件處置程序處理和通報。
??? 4.4 先期處置
??? 水上突發事件發生后,最初接到水上突發事件信息的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自動承擔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并立即進行應急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直到應急反工作已明確交給責任區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或上一級水上搜救機構指定新的應急指揮機構為止。
??? 4.5 指揮與協調
??? 在險情確認后,承擔應急指揮的機構立即進入應急救援行動狀態。屬于省應急委員會處置的水上突發事件,由省水上應急指揮部或省應急委員會派出的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地區、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 4.5.1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的主要任務:
??? (1)組織協調有關地區和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緊急救援,通知有關人員進入指揮位置;
??? (2)在已掌握情況基礎上,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確定救助區域,明確實施救助工作任務與具體救助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 (3)協調有關地區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事發地省屬單位與市、縣(區)人民政府的關系和調度各方應急資源,調動事發地附近水域船舶前往實施救助等;
??? (4)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 (5)根據事故救助現場的需要,實行水上和陸上交通管制;
??? (6)建立應急通信機制;
??? (7)根據救助情況,及時調整救助措施;
??? (8)及時向省應急辦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 4.5.2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 險情處理與控制流程圖見附件9.2。
??? 4.5.3 搜救指令的內容
???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要向實施水上救助的力量及時下達行動指令,明確任務,并告知以下事項:
??? (1)險情種類、遇險者情況及所需要的救援、所執行任務的目的;
??? (2)險情發生的時間、位置;
??? (3)搜救區域和該區域的情況;
??? (4)通信聯絡要求;
??? (5)實施救援過程中的工作與現場情況報告;
??? (6)其他為及時準確救援所需信息。
??? 4.5.4 救助力量與現場指揮(員)的任務
??? (1)專業救助力量要將值班待命的布設方案和值班計劃按搜救機構的要求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值班計劃臨時調整的要提前報告,調整到位后要進行確認報告。
??? (2)救助力量與現場指揮(員)要按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將出動情況、已實施的行動情況、險情現場及救助進展情況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并及時提出有利于應急行動的建議。如條件許可,應盡快提供險情現場圖像等有關信息。
??? 4.5.5 水上救助力量的調用與指揮
??? (1)水上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搜救力量,未經指揮機構批準,任何單位不得調用承擔救助值班任務的專業救助力量。
??? (2)參加救助的軍隊救助力量,由軍隊指揮機關實施指揮。
??? 4.5.6 水上突發事件處置保障措施
??? 根據救助行動情況及需要,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協調安排下列事項:
??? (1)做好遇險人員的醫療救護;
??? (2)當險情可能對公眾造成危害時,通知有關部門組織人員疏散或轉移;
??? (3)做出維護治安的安排;
??? (4)指令有關部門提供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的支持保障。
??? 4.6 分級響應
??? 4.6.1 應急響應的原則
??? (1)根據水上突發事件的分級標準,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 (2)任何水上突發事件,事發地最低一級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機構應首先進行響應;
??? (3)一般水上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區)級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進行Ⅳ級響應,事發地水上應急力量不足或無法控制事件擴展的,請求上一級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開展應急響應;
??? (4)較大水上突發事件,由事發地市級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進行Ⅲ級響應,事發地水上應急力量不足或無法控制事件擴展的,請求上一級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開展應急響應;
??? (5)對特別重大、重大水上突發事件,省水上搜救中心應向省應急辦提出處置建議,省應急辦上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啟動省級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部,進行Ⅱ級響應。省水上應急指揮部啟動后,應根據本預案規定,迅速下達處置指令,組織、協調、指揮各有關部門、單位、專業應急隊伍及現場指揮部,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 (5)當特別重大、重大水上突發事件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省水上應急指揮部應當迅速報告國務院和交通運輸部,請求支援;
??? (6)上一級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對下一級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應急響應行動給予指導;
??? (7)無論何種情況,均不免除各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對其行政區域內水上突發事件全面負責的責任,亦不影響各設區市應急指揮機構先期或將要采取的有效救助行動。
??? 4.6.2 Ⅱ級響應
??? (1)省水上搜救中心對險情進行評估,確定水上突發事件需要直接組織時,及時向省應急辦建議進行Ⅱ級響應,啟動《陜西省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 (2)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領導進入指揮位置,承擔指揮工作,并派工作組到現場協調、指導。
??? 4.7 水上應急通信
??? 4.7.1 通信方式
??? 水上搜救機構在實施水上應急行動時,可根據現場具體情況,指定參加應急行動所有部門的應急通信方式。通信方式包括:
??? (1)水上通信,包括VHF等;
??? (2)公眾通信網,包括電話、傳真、因特網等;
??? (3)其他一切可用手段。
??? 4.7.2 分級聯系方式
??? (1)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收集與水上應急工作有關的省人民政府、省軍區、駐陜部隊、水上應急成員單位、專業救助單位、大中型航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應急值班部門或人員的聯系方式、聯系人及替代聯系人名單等信息,制發《陜西省水上應急通信聯系表》,以備應急反應時使用。
??? (2)各設區市、縣(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收集當地與水上應急工作有關或具備水上應急能力的單位、部門,包括政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搜救成員單位、專業救助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的通信地址、聯絡方式、聯系人及替代聯系人名單等信息,制發本地區《水上應急通信聯系表》,作為本責任區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
??? 4.8 現場醫療救援
??? 4.8.1 醫療救援方式
???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省衛生廳指定具備一定醫療技術和條件的醫療機構承擔現場醫療救援任務,共同協調、指導指定的醫療機構開展水上醫療救援工作。被指定的醫療機構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 (1)提供遠程水上醫療咨詢、醫療指導;
??? (2)派出醫療人員攜帶醫療設備,隨船或航空器趕赴現場執行水上醫療救援、醫療移送任務;
??? (3)需要時,根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為接收傷病人員開展救治做出必要的安排,并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 4.8.2 醫療救援力量的協調指導
??? (1)現場醫療救援一般由實施救援行動所在地的醫療機構承擔,力量不足時,可通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逐級向上請求支援。
??? (2)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省衛生廳負責對各設區市應急指揮部的醫療救援進行指導。應各設區市應急指揮部的請求,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協調指定的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支援。必要時,可通過省衛生廳協調指派醫療機構實施現場醫療救援行動。
??? 4.9 應急行動人員的安全防護
??? (1)參與水上應急行動的單位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安全防護。各級海事管理機構協調指導救援行動單位的安全防護工作。
??? (2)化學品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應先登記,進行醫學檢查,有人身傷害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 (3)參與應急行動人員的安全防護裝備不足時,實施救助行動的應急指揮機構可請求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協調解決。
??? 4.10 遇險旅客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
??? 在實施救助行動中,應根據險情現場與環境情況,組織做好遇險旅客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告知旅客及其他人員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護措施,及時調集應急人員和防護器材、裝備、藥品。
??? 4.10.1 應急指揮機構要對水上突發事件可能次生、衍生的危害采取必要的措施,對水上突發事件可能影響到的船舶、設施及人員的安全防護、疏散方式做出安排。如果需要大規模疏散居民,應由當地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擬定撤離計劃并組織實施。
??? 4.10.2 在水上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內可能涉及陸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水上應急指揮機構應通報當地人民政府采取防護或疏散措施。
??? 4.10.3 船舶、浮動設施和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經營人應制定在緊急情況下對遇險旅客及其他人員采取的應急防護、疏散措施。在救助行動中要服從水上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對遇險旅客及其他人員采取應急防護、疏散措施,并積極配合做好安置工作。
??? 4.11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 (1)應急指揮機構在必要時,調用就近船舶參與施救工作,爭取第一時間搶救遇險人員生命,就近船舶應積極響應,參與救援。
??? (2)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水上突發事件的等級、發展趨勢、影響程度等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發布社會動員令。
??? (3)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人民政府動員本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愿人員等社會力量參與或支援水上應急救援行動。
??? (4)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參與應急行動人員的具體情況進行工作安排與布置。
??? 4.12 應急救助效果評估與處置方案調整
??? 4.12.1 目的
??? 跟蹤應急行動的進展,查明險情因素和造成事件擴展和惡化因素,控制危險源和污染源,對措施的有效性進行分析、評價,調整應急行動方案,以便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盡可能減少險情造成的損失和降低危害,提高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效率和救助成功率。
??? 4.12.2 方式
??? 由應急指揮機構在指揮應急行動中組織、實施,具體包括:
??? (1)指導救援單位組織專人,使用專用設備、儀器進行現場檢測、分析;
??? (2)組織專家或專業咨詢機構對事件進行分析、研究;
??? (3)使用計算機輔助支持系統進行分析、評估。
??? 4.12.3 內容
??? (1)調查險情的主要因素;
??? (2)判斷事件的發展趨勢;
??? (3)采取有針對性措施對危險源進行控制、處置;
??? (4)對現場進行檢測,分析、評價措施的有效性;
??? (5)針對水上突發事件衍生出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 (6)對應急行動方案進行調整和完善。
??? 4.13 水上應急行動的終止
??? 負責組織指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的指揮部,根據下列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應急行動:
??? (1)有可能存在遇險人員的區域均已搜尋;
??? (2)幸存者在當時的氣溫、水溫、風、浪條件下得以生存的可能性已完全不存在;
??? (3)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已獲成功或緊急情況已不復存在;
??? (4)水上突發事件的危害已徹底消除或已控制,不再有擴展或復發的可能。
??? 由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狀態解除由省水上應急指揮部提出,或者由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提出,經省應急管理辦公室審核,報省應急委員會批準后,由省水上應急指揮部宣布結束應急狀態的決定。應急狀態解除后,省水上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 水上應急反應工作流程圖見附件9.3。
5 .恢復與重建措施
??? 5.1 善后處置
???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水上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 5.1.1 傷員的處置
??? 當地醫療衛生部門負責獲救傷病人員的救治。
??? 5.1.2 獲救人員的處置
??? 獲救人員所在單位或當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獲救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港澳臺或外籍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港澳臺辦或外事辦負責安置。
??? 5.1.3 死亡人員的處置
??? 當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死亡人員所在單位負責死亡人員的處置。港澳臺或外籍死亡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港澳臺辦或外事辦負責處置。
??? 5.2 保險
??? 5.2.1 參加現場救助的政府公務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 5.2.2 參加救助的專業救助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 5.2.3 大中型航運企業作為應急救助力量的船舶和人員應辦理保險。
??? 5.2.4 國家金融保險機構要及時介入水上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按規定開展賠付工作。
??? 5.3 搜救效果評估和應急經驗總結
??? 5.3.1 搜救行動后評估
??? (1)水上搜救行動結束后,各級水上搜救機構針對但不限于以下情況,組成后評估小組開展后評估工作:
??? ①案例社會影響重大;
??? ②案例具有代表性;
??? ③案例相關經驗可推廣借鑒;
??? ④可從案例中吸取教訓和改進工作;
??? ⑤上級搜救機構認為有必要的。
??? (2)搜救后評估應圍繞《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規定,對水上搜救行動的預警預防、險情的分析上報、應急響應與處置、后期處置、應急保障等相關環節進行客觀總結分析與評價,后評估內容應做到客觀公正,盡量使用中性化詞語,對于涉及搜救行動相關情況做出判定的部分,應盡量提供數據支持。
??? (3)各市、縣(區)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一般、較大等級水上搜救行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搜救行動后評估總結報告報上一級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省水上搜救中心在重大及以上等級水上搜救行動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搜救行動后評估總結報告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和省應急管理辦公室。
??? 5.3.2 應急經驗總結和改進建議
???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對特別重大、重大水上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總結評估,向省應急委員會作出總結報告。
??? 省水上搜救中心要組織專家對重大及以上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行動進行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按規定程序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
??? 5.4 新聞發布
??? 5.4.1 新聞發布原則
??? (1)水上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注重社會效果,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有利于社會各界了解水上突發事件真實情況和發展趨勢,有利于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的進行,有利于事件的妥善處理。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應對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 (2)特別重大、重大水上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其他任何成員單位及各種搜救力量均不得以任何名義通過任何方式對外提供、發布有關水上救助行動的信息。
??? (3)新聞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援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通過省級和本市主要新聞媒體、新聞網站或者有關政府網站發布信息。
??? 5.4.2 新聞發布內容
??? (1)水上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 (2)遇險船舶、設施或航空器概況、船員和旅客情況、載貨情況;
??? (3)救助情況,包括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進展、擬采取的措施;
??? (4)獲救人員的醫療、安置情況;
??? (5)善后處理情況;
??? (6)公眾關心的其他問題。
6.應急保障措施
??? 6.1 應急準備
??? 6.1.1 省水上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按職責分工和本預案切實做好應對水上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 6.1.2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水上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需要,制定市、縣級水上搜救機構、水上專業救助隊伍發展規劃,加大對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方面人才的培養、設備的配置和技術的研發;辨識危險源、危險區域,劃定應急避險水域,落實保障措施,做好應急準備。
??? 6.1.3 避險水域
??? 各級海事管理機構應調查了解各自行政區域水域情況,結合水上突發事件的特點,協調相關部門劃定突發事件避險水域。
??? 6.1.4 危險源、危險區域的辨識
??? 各級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對本行政區域水域內容易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并將結果通報當地人民政府。
??? 6.2 應急力量與應急資源保障
??? 6.2.1 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
??? 按照省地結合、專兼結合、社會參與、規模適度、協調配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構建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 (1)省水上搜救中心設在省地方海事局,各設區市水上搜救分中心設在各市地方海事局,各級水上搜救機構應配備必要的水上應急人員和設備。
??? (2)各設區市水上搜救機構應建立水上交通應急保障隊伍信息庫,包括可參與水上交通應急行動人員的數量、專長、通信方式和分布情況信息,并報省水上搜救中心備案。
??? (3)專業救助力量應按照水上搜救的要求配備搜救設備和救生器材。各設區市水上搜救機構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船舶及設備數據庫,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其內容包括現場救援和搶險設施、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購置或者建成時間、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等,并報省水上搜救中心備案。
??? (4)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總體狀況、編成要素、裝備狀況、執行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等情況,每年年初向省應急管理辦公室和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出報告,重大變更應當及時報告。
??? (5)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配備先進、高效、適應性強的搜救船舶、救援裝備、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等,制定有關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方案,并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確保能隨時完成應急救援任務。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當加強協調配合,互聯互動,形成合力。
??? (6)各縣、鄉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鄉鎮水上渡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發揮其在應對渡運安全事故中應急救援作用。
??? 6.3 資金保障
??? (1)應急資金保障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按照分級負擔原則,合理承擔應由政府承擔的應急保障資金,安排好應急搜救獎勵、演練、培訓等專項資金。
??? (2)各級財政、審計部門應當加強對水上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監管和評估,確保??顚S?。
??? 6.4 物資保障
??? (1)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交通運輸廳擬訂和實施水上應急救援設施、裝備等應急物資保障計劃,以滿足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需要。
??? (2)逐步引進水上突發事件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新技術、新工具、新設備,提高應急工作科技含量。
??? 6.5 醫療衛生保障
??? 省衛生廳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助、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凭戎蔚牟煌h節和實際需要組織實施應急救護,盡最大可能減少人員傷亡。
??? 6.6 交通運輸保障
??? (1)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公路、水路運輸設施、車輛、船舶的保障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 (2)省水上搜救機構及各設區市水上搜救機構應配備應急專用交通工具,確保應急指揮人員、器材及時到位。
??? (3)各設區市水上搜救機構應與本地區的運輸部門建立交通工具緊急征用機制,為應急行動提供保障。各級交通部門要建立交通運輸保障機制,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調用運輸企業和社會的車輛、船舶參加緊急運輸。在救助搶險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 船艇、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的碼頭、泊位及其他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或拒絕。
??? 6.7 治安維護
??? 公安部門負責水上突發事件現場治安保障工作,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 6.8 通信與信息保障
??? 有關通信主管部門、單位應按照各自職責要求,制定有關水上應急通信線路、設備、設施等使用、管理、保養制度,落實責任制,確保水上應急通信暢通。
??? 6.8.1 公共通信主管部門
??? 通信主管部門要保障水上應急的公共通信暢通,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預案體系,根據應急搶險的需要,提供臨時應急通信線路和設備。
??? 6.8.2 水上遇險與安全通信管理部門
??? 優先安排、指配水上應急通信的線路和頻段,提供水上遇險報警信息接收終端的線路和備用線路。
??? 6.8.3 應急通信和聯系方式
??? 各級水上搜救機構要按本預案4.7.2建立應急通信聯絡網絡,并按4.7.1所述應急聯絡方式配備能保證救助行動通信暢通的手段與設備。有關部門要提供保障,保證水上搜救機構與有關部門之間、搜救機構與搜救力量之間、搜救力量與搜救力量之間的通信暢通。
??? 6.9 科技支撐
??? 建立漢江VHF安全通信及視頻監控(CCTV)系統,開展船舶、航道等常規數據的監測,向船舶提供信息服務、助航服務、交通組織服務。
7.監督管理
??? 7.1 宣傳、培訓與演練
??? 7.1.1 公眾信息交流
??? 公眾信息交流的目的是使公眾了解水上安全知識,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增強應對水上突發事件能力。
??? (1)各級人民政府及交通、新聞、宣傳等有關部門,應廣泛宣傳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 (2)教育部門應當在中小學生中,尤其是農村中小學生中普遍開展水上交通安全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教育。
??? (3)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水上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
??? (4)各有關單位應當根據當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有關水上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應急演練。
??? 7.1.2 培訓
??? (1)水上搜救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所需的相關知識。
??? (2)專業救助力量、有關人員的適任培訓由應急指揮機構認可的機構進行,并應取得應急指揮機構頒發的相應證書。
??? (3)被指定的水上救援力量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自單位組織,水上搜救機構負責相關指導工作。
??? 7.1.3 演練
??? 各級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制定水上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
??? 應急演練結束后應對演練進行全面總結和評價,總結報告應包括演練地點、時間、氣象條件等背景信息、演練方案和演練情景、參與演練的應急組織、演練目標和演練的范圍、演練過程等基本內容。演練的評價包括對存在缺陷的評述和應急預案的完善、應急設施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 7.2 檢查與監督
??? 省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中國海上搜救中心或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預案執行情況的檢查。各設區市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由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設區市人民政府對預案的執行情況、各種被協調的救助力量到位情況、現場應急處理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7.3 預案管理與更新
??? (1)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編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省水上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 (2)設區市、縣(區)人民政府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并批準實施,報上一級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備案。
??? (3)專業搜救力量制定的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報省水上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同時接受設區市以上應急指揮機構的監督檢查。
??? (4)各級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建立健全定期評審與更新制度,適時組織對預案的評審工作,并視情作出相應的修訂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評審人員由有關專家和部門組成。
??? 7.4 獎勵與責任追究
??? 7.4.1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 (1)對水上應急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由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省水上應急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 (2)對按水上搜救機構協調參加水上搜救的船舶,由應急指揮部給予適當的獎勵、補償或表揚。獎勵、補償或表揚的具體辦法由省水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制定。
??? (3)在參加水上應急行動中犧牲的軍人或其他人員,由軍事部門或政府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追認烈士。致殘的,由民政部門按相關規定給予撫恤優待。
??? 7.4.2 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 (1)對推諉、故意拖延、不服從、干擾水上搜救機構協調指揮,未按本預案規定履行職責或違反本預案有關新聞發布規定的單位、責任人,由縣級以上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通報,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或給予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2)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水上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和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 8.1 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 (1)水上突發事件是指船舶、設施在水上發生火災、爆炸、碰撞、擱淺、沉沒、油類物質或危險化學品泄漏以及民用航空器水上遇險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事件。
??? (2)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 8.2 特別狀態下的水上搜救
??? 8.2.1 在水上發生突發事件搜救工作進入緊急狀態時,遵照政府的決定,采取非常措施。
??? 8.2.2 在大堤決口,水庫漫頂、潰口造成大量人員遇險時,各級海事管理部門啟動相關分預案,并配合當地人民政府和防汛部門做好水上遇險群眾的救助和轉移工作。
??? 8.2.3 在水上出現罕見極端天氣造成大量船舶和人員被困水(冰)上時,各級海事管理部門啟動相關分預案,并配合當地人民政府做好水(冰)上遇險人員的救助和轉移工作。
??? 8.2.4 在行政區域水域發生山體崩坍、山體滑坡、地震等嚴重地質災害造成大量船舶及人員遇險時,啟動相關分預案。
??? 8.2.5 在客船上發生疫情時,需要緊急控制和救治,啟動相關分預案,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緊急處置工作。
??? 8.3 預案實施時間
???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附件
??? 9.1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框架圖
??? 9.2 險情處理與控制流程圖
??? 9.3水上應急反應工作流程圖
??????????????????9.1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框架圖

?????????????9.2 險情處理與控制流程圖

????????????? 9.3 水上應急反應工作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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