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陜西金田鹽化有限公司新建年產5萬噸氯酸鈉等產品項目的函
省鹽務管理局:
你局《關于陜西金田鹽化有限公司新建年產5萬噸氯酸鈉及系列產品項目的請示》(陜鹽字〔2008〕53號)收悉。
根據《陜西省鹽業條例》及《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的意見》(陜政辦發〔2007〕99號)等有關規定,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陜西金田鹽化有限公司新建年產5萬噸氯酸鈉及雙氧水項目,項目選址在位于榆米綏鹽化工工業園區內的米脂縣縣城東南4公里處的東山梁,項目計劃投資42億元。
二、請你局認真指導和督促陜西金田鹽化有限公司按照陜政辦發〔2007〕99號文件規定,盡快辦理土地、環保、城建規劃及項目投資審查核準等相關手續。
三、你局要依據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陜北地區鹽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的管理,確保依法、有序開采陜北地區鹽資源,推動我省鹽化工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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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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