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決定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共取消29項行政許可事項,下放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層級。國務院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中,第16項“與強制性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指定”的監管職責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第23項“外國人進入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審批”不涉及我省。除此2項外,其他27項行政許可事項我省全部銜接取消;下放管理層級的4項行政許可事項,我省全部予以承接?!?/p>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發〔2020〕13號文件要求,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抓緊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細則,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和政策解讀,做好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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