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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17號),加快我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聚焦加快補齊農村基礎設施短板和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明確各級政府事權和投入責任,健全投入長效機制,完善管護機制,到2020年,基本形成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主體多元、渠道暢通、充滿活力的投融資體制,逐步建立市場運作、專業高效的建設管理機制,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分級分類投入體制。構建事權清晰、權責一致、中央支持、省級統籌、縣級負責的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體系。對農村道路等沒有收益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以政府為主,鼓勵社會資本和農民參與。對農村供水、污水垃圾處理等有一定收益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以政府和社會資本為主,積極引導農民投入。對農村供電、電信等以經營性為主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以企業為主,政府對貧困地區和重點區域給予補助。(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優先保障財政對農業農村的投入,相應支出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固定資產投資的重點領域,確保力度不減弱、總量有增加。統籌政府土地出讓收益等各類資金,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縣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縣級政府以規劃為依據統籌整合使用各類財政涉農資金,避免同領域資金的重復投入,加強相近領域資金的協同配合,發揮財政涉農資金對政策性銀行信貸資金的撬動作用。(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三)創新政府投資支持方式。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和撬動作用,采取直接投資、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財政貼息、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無償提供建筑材料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市、縣政府和社會資本設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基金。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推動地方融資平臺轉型改制和市場化融資。省政府可代市縣政府發行一般債券支持農村道路建設,發行專項債券支持農村供水、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探索發行縣級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集合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于農村供電、電信設施建設。支持市、縣政府通過財政撥款、特許或委托經營等渠道籌措資金,設立不向社會征收的政府性農村基礎設施維修養護基金。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將農村基礎設施與產業、園區、鄉村旅游等進行捆綁,實行一體化開發和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陜西證監局等負責)

(四)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機制。支持各地采取財政獎勵、運營補貼、投資補助、融資費用補貼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基礎設施領域。支持市、縣政府將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引進有實力的企業投資運營,提高項目收益能力,并建立運營補償機制,保障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投資回報。農村基礎設施PPP項目優先納入中省PPP項目庫,在項目前期經費和獎勵資金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優先保障項目用電需求,建設用地納入農村建設用地計劃單列下達、優先供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通信管理局等負責)

(五)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完善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合理確定籌資籌勞限額,加大財政獎補力度。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籌資籌勞開展村內基礎設施建設,市、縣政府可予以適當投資補助。推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公示制度,發揮村民理事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監督作用。(省農業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通訊管理局等負責)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積極使用好政策性銀行專項建設基金等政策工具。支持銀行機構積極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產業投資基金等新型融資模式,提高財政支持資金比例。支持銀行有融資意愿的PPP項目優先入庫,加快落地。鼓勵商業銀行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收費權、特許經營權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完善涉農貸款財政獎勵補助政策,支持收益較好、能夠市場化運作的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建立并規范發展融資擔保、保險等多種形式的增信機制。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鼓勵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建設農村基礎設施。(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陜西證監局、陜西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農業發展銀行陜西分行、開發銀行陜西分行、農業銀行陜西分行等負責)

(七)落實各方社會責任。公共服務類、功能類企業要發揮帶頭作用,鼓勵其他領域國有企業、支持中央在陜企業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在我省開展定點扶貧的中央單位和省內參與扶貧的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結對幫扶、包村包項目、捐資捐物以及依托公益捐助平臺籌資籌物等形式,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深入推進蘇陜對口扶貧協作。嚴格執行企業公益性捐贈、個人公益性捐贈有關納稅扣除政策。(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省通信管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等負責)

(八)完善農村公路建設養護機制。將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及人員基本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鼓勵縣級政府采取出讓公路冠名權、廣告權、相關資源開發權、減免稅收等方式,籌資建設和養護農村公路。大力推廣“建養一體化”、PPP等模式,向社會公開招標選擇社會力量,由社會力量承擔我省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總承包施工及交工驗收后一定期限的養護服務工作。結合物價上漲、里程增加、等級提升等因素,合理確定農村公路養護資金補助標準。完善農村防災管理體系,建立災毀保險制度,提升農村公路抗災搶修能力。(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九)加快農村供水設施產權制度和水價改革。以政府投入為主興建、規模較大的農村集中供水基礎設施,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產權歸屬;以政府投入為主興建、規模較小的農村供水基礎設施,資產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所有;單戶或聯戶農村供水基礎設施,國家補助資金所形成的資產歸受益農戶所有;社會資本投資興建的農村供水基礎設施,所形成的資產歸投資者所有。修訂村鎮供水運行管理辦法,由產權所有者建立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責任。鼓勵開展農村供水設施產權交易,通過拍賣、租賃、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經營等方式將一定期限內的管護權、收益權劃歸社會投資者。推進國有供水企業股份制改造,引入第三方參與運行管理。完善農村供水水價形成機制,對已納入城鎮自來水公共管網供水的農戶,執行本地區居民階梯水價政策。對實行農村集中供水的,按照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確定水價,實行計量收費。市、縣政府和具備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運營單位進行合理補償。通過加強水費征收和運行維護費用補償等措施,保障工程正常運行及日常維護。(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等負責)

(十)理順農村污水垃圾處理管理體制。探索建立農村污水垃圾處理統一管理體制,切實解決多頭管理問題。鼓勵實施城鄉生活污水“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集中處理與農村污水“分戶、聯戶、村組”分散處理相結合的模式,城市周邊鄉鎮可以納入城市污水管網集中統一處理;推動農村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完善農村垃圾“戶分類、村組收集、鄉鎮轉運、市縣處理”集中處置與“戶分類、村組收集、鄉鎮(或村)就地處理”分散處置相結合的模式,推廣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進建立統一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管理信息化平臺,促進相關資源統籌利用。支持在有條件的地區實行污水垃圾處理農戶繳費制度,保障運營單位獲得合理收益,綜合考慮污染防治形勢、經濟社會承受能力、農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確定繳費水平和標準,建立財政補貼與農戶繳費合理分攤機制。完善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費用調整機制,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市縣政府和具備條件的村集體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運營單位給予合理補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等負責)

(十一)積極推進農村電力管理體制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縣級電網企業股份制改革試點。逐步放開增量配電網投資業務,賦予投資主體新增配電網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配電業務,通過公私合營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及運營。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清潔能源項目和分布式電源并網工程。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原則,認真審核輸配電成本,進一步完善銷售電價分類政策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完善輸配電價機制。繼續落實農網還貸資金政策,配合國家研究建立電力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支持農村地區發展。(省能源局、省物價局負責)

(十二)創新農村電信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體制。支持民間資本以資本入股、業務代理、網絡代維等多種形式與基礎電信企業開展合作,參與農村電信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寬帶接入市場向社會資本開放,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開展農村寬帶接入網絡建設和業務運營。加快農村地區寬帶網絡提速降費,通過“普遍服務”試點、“美麗鄉村”等項目建設,引導基礎電信企業公平競爭;指導和推動基礎電信企業簡化資費結構,切實提高農村寬帶上網等業務的性價比。(省通信管理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實施項目帶動。以項目為抓手,堅持先建機制、后建工程。強化規劃引導作用,堅持以規劃定項目,以項目促投資。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推進縣域鄉村建設規劃編制,統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布局,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落實工作責任??h級政府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管護的責任主體,要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實施意見。各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部委制定的配套措施,提出我省具體辦法,加強工作指導,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實施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評估,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貫徹落實不力的部門和市縣進行問責。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省政府。(各市、縣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三)完善政策法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完善配套政策,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投資環境。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化農村小型基礎設施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程序,適當放寬對農村小型基礎設施投資項目管理“四制”要求。(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辦等負責落實)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加大項目宣傳推介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管護的良好環境;尊重農民群眾的直接受益主體地位,把有關政策措施向農民群眾宣講清楚,取得理解和支持;及時總結和大力推廣先進經驗,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各市、縣政府,省級有關部門負責)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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