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文化廳等部門關于陜西傳統工藝振興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文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關于陜西傳統工藝振興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28日
關于陜西傳統工藝振興的實施意見
省文化廳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財政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文化部等部門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25號)精神,加快陜西傳統工藝振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深入挖掘陜西優秀傳統文化資源,充分運用傳統工藝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藝理念,不斷豐富傳統工藝產品的題材和品種,大力提升設計制作水平,精心培育能工巧匠和知名品牌,使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廣泛應用,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的需要。到2020年,陜西傳統工藝的傳承和創造能力、行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從業者收入以及對城鄉就業的促進作用得到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尊重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文化多樣性,維護和弘揚傳統工藝所蘊含的文化精髓和價值;堅守工匠精神,倡導專注堅守、追求卓越,樹立質量第一意識,推動品質革命,加強品牌建設;激發廣大手工藝者創造活力,挖掘創造性手工的價值,加強瀕危優秀傳統工藝和元素的傳承保護;發揮傳統工藝覆蓋面廣、兼顧農工、適合家庭生產的優勢,促進就業創業,助力精準扶貧,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增強生態保護意識,堅持綠色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陜西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為基礎,對具備一定傳承基礎和生產規模、有發展前景、有助于帶動就業的傳統工藝項目,建立陜西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對列入振興目錄的項目,實施動態管理,予以重點支持。
(二)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繼續做好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評選工作,選拔一批既掌握核心技藝、又富有傳承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傳統工藝代表性傳承人,建立一支老中青結合、德才兼備、富有活力的代表性傳承人隊伍。
(三)提高傳統工藝設計制作水平,打造陜西傳統工藝品牌。遴選資深專家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成立傳統工藝振興專家組,對列入陜西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的項目逐項制訂振興方案。重點支持剪紙、刺繡、泥塑、陶瓷、雕刻、編織等項目,進一步提高制作工藝和水平,優化結構、創新產品、拓展市場,打造陜西傳統工藝品牌。
(四)拓寬傳統工藝產品的推介、展示、銷售渠道。以各類非遺展示活動及“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為契機,對傳統工藝產品進行專題宣傳和重點推介。每兩年舉辦一次傳統工藝大展或比賽,集中展示傳統工藝的保護和振興成果。大力推廣自銷與代銷相結合、實體經營與網上銷售相結合的模式,不斷拓寬銷售渠道,提高陜西傳統工藝產品的市場占有率。
(五)促進社會普及教育。繼續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等活動,支持高校對相關專業試點開設傳統工藝課程,積極協調高校和有關企業對傳統工藝傳承人進行專題培訓;繼續推進陜西省中小學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命名建設工作,為青少年了解和體驗傳統工藝提供學習場所,鼓勵中小學聘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擔任校外輔導員。
(六)加強文化生態環境的整體保護。鼓勵各地對傳統工藝集中的鄉鎮、街道和村落實施整體性保護,結合傳統村落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注意保護傳統工藝相關的文化空間和特定的自然人文生態環境。以陜北文化生態保護區、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區為抓手,加強全省文化生態環境的整體保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全省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充分發揮陜西文化資源優勢,加強傳統工藝的保護傳承,提高產品設計制作水平,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打造陜西傳統工藝品牌。
(二)落實支持政策。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符合規定的傳統工藝相關項目以及特色文化產業傳統工藝發展予以適當支持;傳統工藝企業符合現行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三)加強金融服務。探索建立傳統工藝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準則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傳統工藝企業融資發展。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傳統工藝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強對傳統工藝企業的投融資支持與服務。
(四)鼓勵社會參與。積極引導社會力量以各種形式參與傳統工藝的研發、利用和經營,加快推進我省傳統工藝產業的轉型升級。運用市場和產業手段對傳統工藝資源進行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促進傳統工藝保護可持續發展。
本實施意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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