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 《陜西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2016年3月2日
陜西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現提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 一、指導思想
???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全面推進依法決策、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和法治能力建設,努力實現新常態下的新跨越,為建設富裕陜西、和諧陜西、美麗陜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二、主要任務
???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 推進簡政放權。繼續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的行政許可項目盡可能下放市縣管理。推行行政許可目錄管理制度,省、市、縣政府向社會公布本級政府及部門行政許可項目匯總目錄,并實行動態管理,禁止實施目錄以外的行政許可項目。規范行政許可行為,增強透明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行政許可實施過程的監督,推動行政許可的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開化。2016年年底前,市縣兩級政府向社會公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形成省市縣三級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省監察廳,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二) 提高政府立法質量。
??? 以提高立法質量為重點改進立法工作??茖W編制《陜西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立法計劃》,主動適應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努力實現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加強民生保障、創新發展、環境保護、完善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立法。加強法制機構組織起草工作,繼續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方式。提高立法公眾參與度,進一步完善意見征集、采納、反饋等制度,拓寬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加強立法評估,組織或者委托第三方開展立法評估工作。設區市政府結合本地實際,依法有序開展立法工作。省政府法制辦要舉辦專項培訓,提高立法隊伍人員素質。(省政府法制辦,各設區市政府負責)
??? (三)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 加強合法性審查,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明確應當聽證的決策事項范圍,建立科學公正的聽證代表遴選制度,對聽證意見的采納情況要說明理由并予公開和反饋。積極推進全省各級行政機關法律顧問全覆蓋,完善法律顧問的準入、考核、激勵制度和工作規則。(省政府各部門,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嚴格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市縣政府建立規范性文件統一公布平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規范性文件提出異議審查的,要認真辦理,強化對規范性文件的個案監督。繼續推進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2016年年底前,所有設區市政府及其部門實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核,堅持“逢文必審”。加大備案審查力度,及時糾正不當或違法的規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備、有錯必糾”。2016年,開始對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并適時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省政府各部門,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四)進一步推進規范執法。
???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按照中央部署,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整合歸并省級執法隊伍,逐步推進市縣兩級政府城市管理領域大部門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動態管理執法依據和崗位責任,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和政府機構改革情況及時調整行政執法依據,并向社會公示。加強執法監督,開發陜西省行政執法責任制監督系統,加快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強化對行政執法領域的監督,堅決糾正和懲處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省編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政府法制辦、省監察廳,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健全制度,嚴格執法。完善行政執法程序,開展執法全過程記錄試點工作。在重點執法領域開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繼續開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試點工作,完善行政機關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待中央政策出臺后,研究制定我省實施方案。(省編辦、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2016年底前,各市、縣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要對行政執法隊伍進行一次嚴格清理。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工作。各市、縣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人員實行有計劃的日常全員執法業務培訓。(省政府法制辦,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五) 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 全省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認真研究處理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有關審議意見,及時研究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和提案,切實改進工作。要自覺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在全省逐步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制度。(省政府各部門,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嚴格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促進行政問責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加大問責力度,增強行政問責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加強對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情況、政府重大投資項目、重點專項資金和民生項目的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省監察廳、省審計廳負責)
??? 強化政府內部層級監督。落實《陜西省依法行政監督辦法》,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投訴舉報、行政執法督辦等制度,及時糾正不當或違法的行政行為,整治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任務的指導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督促工作任務落實。(省政府各部門,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健全投訴舉報制度,暢通熱線電話、電子信箱、政務微博和微信等監督渠道,方便群眾投訴舉報、反映問題,依法及時調查處理。(省政府各部門,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六) 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 暢通行政復議受理渠道,安排專人接待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依法受理;對不符合條件或者應當通過其它途徑解決的,認真解釋,告知途徑。規范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程序,提高行政復議質量,增強行政復議公信力。市縣政府要加強行政復議機構建設,滿足開展復議工作的基本條件,所需經費納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并逐步建立行政復議應訴專家咨詢機構,確保法律適用準確。(省政府各部門,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建立行政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有機銜接的工作機制。改革信訪工作制度,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解決群眾訴求。(省司法廳、省信訪局、省政府法制辦,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七) 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
??? 嚴格依法公開政府信息。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重點推進政府“紅頭文件”和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堅持開展公民代表走進政府、大學生到政府機關見習等活動,暢通政府和群眾互動渠道,切實提高政務公開的社會效益。(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2016年,在全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部門向社會全面公開部門職責權限、法律依據、實施機構、執法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保證相對人通過適當途徑能夠查詢到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決定。(省政府法制辦、省級行政執法部門,各市、縣、區政府負責)
??? 三、工作要求
??? (一)加強組織領導,保障任務落實。黨的十八大明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時間緊迫,任務繁重。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建設法治政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實施法治建設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客觀公正實施考核。
??? (二)科學安排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對法治政府建設作出了總體設計和全面規劃,省政府法制辦要牽頭抓緊制定我省的實施規劃,對法治政府的建設作出具體安排。各地、各部門要對本地區、本部門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回顧,結合實際制定年度要點或工作計劃,于2016年4月底前反饋省政府法制辦。
??? (三)認真落實報告工作制度。全省縣級以上政府要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政府部門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要通過報刊、政府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開。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涌現出的亮點經驗、采取的新舉措、取得的新成效、遇到的新問題,及時反饋省政府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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