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陜西銀監局關于推進陜西民營銀行設立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 陜西銀監局《關于推進陜西民營銀行設立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2015年11月12日
關于推進陜西民營銀行設立工作的實施意見
陜西銀監局
???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民營銀行發展的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銀監會關于促進民營銀行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精神,推動陜西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 一、基本原則
??? (一)積極發展,公平對待。將民營銀行設立作為探索金融改革的重要抓手,對民間資本和其他資本公平對待、一視同仁,鼓勵符合條件尤其是代表陜西優秀、優勢民營企業特點、特色和組合者依法發起設立民營銀行,以加強對中小微企業、“三農”和社區的金融服務。
??? (二)依法合規,防范風險。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由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自愿申請,監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準入條件、許可程序審核,成熟一家,設立一家,防止一哄而起。
??? (三)循序漸進,創新模式。根據陜西經濟特點,依靠優秀、優勢民營企業帶動,積極穩妥推進民營銀行新設工作。鼓勵民營銀行發揮比較優勢,差異化發展、特色化經營,通過“大存小貸”“個存小貸”等經營模式,提高與細分市場金融需求匹配度,與全省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互補發展、錯位競爭。
??? 二、準入條件
??? (一)堅持依法合規,鼓勵符合條件的省內民營企業以自有資金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民營企業應滿足依法設立、具有法人資格,注冊地在陜西省內,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和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具有較長的發展期和穩定的經營表現,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財務狀況、資產狀況良好,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年終分配后凈資產達到總資產30%以上,權益性投資余額不超過凈資產50%等條件。屬于國家限制類行業的民營企業不得作為發起人。主發起人的自然人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為中國境內本國公民,且不得持有其他國家永久居留權證明或實際同時具有其他國家國籍。
??? (二)防范風險傳遞,做好民營銀行股東遴選。擬投資民營銀行的資本所有者應具有良好的個人聲望,奉公守法、誠信敬業,其法人股東的公司治理結構與機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要求,關聯企業和股權關系簡潔透明,沒有關聯交易的組織構造和不良記錄,單一股東及其關聯人持股比例不得超出試點標準上限比例。
??? (三)夯實發展基礎,嚴格民營銀行設立標準。設計良好的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結構,確定合理可行的業務范圍、市場定位、經營方針和計劃,建立科學有效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風險管理體系及信息科技架構等。發起設立民營銀行注冊資本應滿足20億元人民幣的最低限額,應制定合法章程,有具備任職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銀行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 (四)借鑒試點經驗,確定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五項原則。有承擔剩余風險的制度安排;有辦好銀行資質條件和抗風險能力;有股東接受監管的協議條款;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特定戰略;有合法可行的恢復和處置計劃。
??? 三、申設程序
??? 根據《指導意見》和銀監會民營銀行行政許可操作細則規定,民營銀行申設包括申設輔導和正式申設兩個環節。
??? (一)申設輔導。由陜西銀監局啟動,包括可行性調研、論證、會商三個階段。
??? 1可行性調研。由陜西銀監局通過獲取和核查材料、約談發起人、輿情查證、實地調研、向發起人授信銀行下發調研問卷等方式,對有申設意向的民營企業進行可行性審查,包括是否具有良好的主觀意愿和動機,是否具有充足的自有資金,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和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是否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有無不良記錄,發起設立方案是否科學、完善,是否履行了“民營銀行發起人資質條件互審互諾”程序,是否具有可持續發展性等。對意向申請人存在的問題,陜西銀監局負責予以輔導。
??? 2論證。由陜西銀監局向銀監會城市銀行部報告可行性調研情況,與城市銀行部就擬設民營銀行的可行性、合法性、完善性進行論證,主要審查擬設民營銀行的風險承擔制度,股東接受監管的協議條款,股東資質條件和財務狀況,擬設民營銀行的業務范圍、市場定位、經營方針和計劃等,并將論證結果反饋意向申請人。
??? 3會商。銀監會協同省政府共同研究、商定機構準入營運和退出過程中的風險處置責任等事項,確定市場定位和業務特色,落實支持擬設民營銀行發展和風險防范的相關責任,商議促進民營銀行健康發展的工作意見。
??? (二)正式申設。包括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 1籌建?;I建申請由發起人共同向陜西銀監局提交,陜西銀監局受理并初步審查,報銀監會審查并決定。發起人提交的籌建申請材料主要包括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發起人基本情況、發起人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相關承諾書、籌建方案、法律意見及銀監會規定的其他要件。銀監會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 民營銀行籌建期為批準決定之日起6個月,未能按期籌建的,籌建組應當在籌建期限屆滿前1個月向銀監會提交延期籌建報告?;I建延期不得超過一次,籌建延期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I建組應當在規定期限屆滿前提交開業申請,逾期未提交的,籌建批準文件失效,由銀監會辦理籌建許可注銷手續。
??? 2開業。開業申請由籌備組向陜西銀監局提交,由陜西銀監局受理、審查并決定?;I備組提交的開業申請材料主要包括申請書,創立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的相關決議、公司章程草案,主要管理制度,擬任職的董事、高管任職材料,組織結構圖,驗資證明、股東名冊,營業場所相關證明材料、與信息科技安全有關的材料以及銀監會規定的其他要件。民營銀行董事和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參照《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城市商業銀行的有關要求,由銀監局受理審查并決定。
??? 陜西銀監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民營銀行在收到開業核準文件并按規定領取金融許可證后,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民營銀行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開業,未能按期開業的,應當在開業期限屆滿前1個月向陜西銀監局提交開業延期報告。開業延期不得超過一次,開業延期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民營銀行未在規定期限內開業的,開業核準文件失效,由陜西銀監局辦理開業許可注銷手續,收回金融許可證,并予以公告。
??? 四、組織領導
??? (一)建立協調機制。省金融辦和陜西銀監局共同牽頭建立民營銀行設立工作協調機制,分別落實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職責,指定具體聯絡部門和聯絡人,定期溝通工作進展,推進、解決申設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政府相關部門、有申設意向的民營企業的協調工作由省金融辦牽頭落實,銀監會、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協調工作由陜西銀監局牽頭落實。如遇確需協調督辦的事項,省金融辦、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及其他有關業務廳局、部門應加強溝通協作,在自身職責范圍內協調予以解決,重大情況及時報省政府研究。
??? (二)強化政策輔導。省金融辦和陜西銀監局負責對有申設意向的民營企業開展政策宣介、制度解讀和流程輔導,將申設審核工作關口前移,做好民營銀行籌備組與意向入股企業的對接服務,引導發起人樹立合規、持續、穩健經營的良好動機。
??? (三)定期動態跟蹤。一是建立申設機構周報機制。由進入申設輔導期的民營銀行籌備組每周向陜西銀監局書面報告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解決措施及相關意見和建議。二是建立監管機構跟蹤機制。由陜西銀監局梳理匯總民營銀行設立過程中的重大事項、重點批示和進展情況,定期抄報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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