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進一步健全我省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著力解決極少數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患者的急救保障問題,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 一、總體要求
??? 以解決人民群眾實際困難為目的,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依法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在全省范圍內快速、高效、有序地對需緊急救助但身份不明、無負擔能力的患者實施醫療救助,避免由于“等錢救命”等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 二、設立基金
??? (一)設立省、市兩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 省、市政府依法組織設立本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省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資金、向市級基金撥付應急救助資金的功能。市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資金、向醫療機構支付疾病應急救治醫療費用的功能。
??? (二)多渠道籌集資金。
???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籌集。省、市政府要將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安排,資金規模原則上參照當地人口規模、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治發生情況等因素確定。省、市財政按照轄區內戶籍人口數作為基金預算基數,每年預算分別不低于人均0.10元。中央專項補助資金由省級財政納入應急救助基金統籌安排。社會各界捐助由民政部門、紅十字會、慈善協會及各級政府共同募集。企業、個體工商戶、自然人向基金捐贈的資金,按規定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基金結余累計超過人均1元時,省、市財政下一年度可暫停對基金進行補助。
??? 三、救助對象和范圍
??? (一)救助對象。
??? 在陜西省境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為救助對象。省內醫療機構對其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可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補助。
??? (二)基金支付范圍。
??? 按穩妥起步、逐步完善的原則,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救助對象的急救醫療費用。
??? 1無法查明身份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
??? 2身份明確但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先由責任人、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公共衛生經費,以及醫療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無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費用支付有缺口,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給予補助。
??? 3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統籌用于重大突發傳染病、重大自然災害、重特大災難事故或重大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癥患者急救醫療費用補助。
??? 4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負擔能力但拒絕付費患者的急救醫療費用。
??? 四、基金管理
??? (一)基金管理。
???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由省、市衛生計生部門分級管理。
???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要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分賬核算,專項管理,??顚S?。省級、市級財政部門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專賬”,用于辦理基金的匯集、核撥、支付等業務。
???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經辦機構的管理費用支出,應按照有關規定,由同級財政在年度預算中予以安排,不得在救助基金中列支。
??? (二)基金監管。
??? 成立由當地衛生計生、財政部門組織的,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察、審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學專家、捐贈人、媒體人士等有關方面代表組成的基金監管委員會,負責審議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管理制度及財務預決算等重大事項,每年年底通過普查和重點抽查結合的方式,對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預決算執行情況和基金支付、管理運行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示檢查結果。
??? 審計部門應加強對基金管理及使用情況監督。結合當地實際安排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告。
???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經辦機構應向社會公布其電話、地址、聯系人等信息。救助基金籌集、墊付、追償、結余、救助對象、救助金額等情況應當通過張榜公布或新聞媒體等方式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 五、工作機制
??? (一)部門職責。
???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制定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工作細則及工作流程、需要緊急救助的急重危傷病標準和急救規范;監督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無條件對救助對象進行急救,對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查處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虛報信息套取基金、過度醫療等違法行為。
??? 財政部門會同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及時安排撥付應急救助財政補助資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和基金運行管理經費。
??? 民政部門協助基金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對患者有無負擔能力的鑒別工作;進一步完善現行醫療救助制度,將救助關口前移,加強與醫療機構的銜接,主動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患者進行救助,做到應救盡救。
??? 公安機關要積極協助醫療機構和基金經辦機構核查患者的身份。
基本醫保管理部門要保障參?;颊甙匆幎ㄏ硎芑踞t療保險待遇。
??? (二)醫療機構職責。
??? 1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及時、有效地對急重危傷患者施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和拖延救治。
??? 2對救助對象急救后發生的欠費,應設法查明欠費患者身份;對已明確身份的患者,要盡責追討欠費。
??? 3及時將收治的無負擔能力患者情況及發生的費用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經辦機構報告,對于無法查明身份或者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發生的急救費用,醫療機構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經辦機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申請支付。
??? 4公立醫院要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機制,通過列支壞賬準備等方式,核銷救助對象發生的部分急救欠費。
??? 5鼓勵非公立醫院主動核銷救助對象的救治費用。
??? 6對救助對象急救的后續治療發生的救治費用,醫療機構應及時協助救助對象按程序向醫療救助經辦機構等申請救助。
??? (三)基金經辦機構職責。
??? 1負責社會資金籌集、救助資金核查與撥付,以及基金管理日常工作等。
??? 2編制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預、決算,并向同級財政、衛生計生部門報送預、決算報告。
??? 3審核、匯總醫療機構的支付申請,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用款申請。
??? 4及時足額向醫療機構支付疾病應急救治醫療費用,對經常承擔急救工作的定點醫療機構,采取先部分預撥、后結算的辦法,減輕醫療機構的墊資負擔。
??? (四)建立聯動機制。
各有關部門、機構要按照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協作,建立責任共擔、多方聯動的機制。衛生計生、財政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共同做好有關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及推動落實等工作。
??? 六、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視,狠抓落實。省、市各有關部門和各級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重要性,積極宣傳,加強溝通,提高效率,強化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市要在2014年2月底前完成市級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制定和啟動實施工作。
??? (二)探索完善,提高水平。開展疾病應急救助是一項創新工作,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加強制度建設與機制創新,及時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強化責任共擔與多方聯動的機制,不斷提高疾病應急救助服務水平。
??? (三)搞好銜接,確保長效。要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制度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等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工作,確保此項制度穩妥可持續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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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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