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關于通過考試補充鄉村醫生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 省衛生廳《關于通過考試補充鄉村醫生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 關于通過考試補充鄉村醫生的意見
??????????????????????????????????????? 省衛生廳
??? 為有效解決我省部分地區人才缺乏、村衛生室無人執業,以及鄉村醫生老化、后繼乏人的問題,滿足廣大農村居民基本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的需求,根據《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86號令,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就通過考試補充鄉村醫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 一、對于不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但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或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系統化教育培訓達到中等醫學專業水平的人員,可通過考試進行選拔,頒發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允許其到人才缺乏地區的村衛生室執業。鼓勵大學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執業。
??? 二、全省每年原則上招考一次。對鄉村醫生缺少比較嚴重的設區市,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其申請報告,另行追加安排考試。對已經政府區域衛生規劃確定有村衛生室但無鄉村醫生的,可進行招考;對因身體原因等各種因素不能繼續勝任鄉村醫生的村衛生室,要及時補配。補充鄉村醫生的數量要在已核定的定崗人數限額內,定向到村。
??? 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補充鄉村醫生工作的宏觀指導;市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省上的安排部署,負責制訂本市考試補充鄉村醫生工作計劃和招考實施方案,出題制卷、組織考試、閱卷、劃定錄取分數線及初錄名單審定,并將最終審定名單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向社會公布招考計劃,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確認,初步錄取并將初錄名單報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審定,對新進鄉村醫生的執業注冊及考核培訓。初步錄取名單確定后,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縣域范圍內利用報紙、廣播或電視等多種方式進行公示,公布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監督電話,受理投訴、舉報。
??? 四、報考條件。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思想品德好;具有中等及以上醫療專業學歷,或獲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中等醫學專業水平證書;自愿到人才缺乏地區的村衛生室當鄉村醫生。
???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受到刑事處罰的;被吊銷過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被吊銷過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執業(助理)醫師證書的;因醫德醫風問題被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通報批評的;發生過重大醫療事故的。
??? 五、以下情況不在考試補充鄉村醫生工作范圍:本行政村衛生室有符合資質的鄉村醫生;本行政村有愿意從事鄉村醫生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
??? 六、報考人員須持需要補充鄉村醫生的行政村推薦信及相關學歷證件材料,到該行政村所屬鄉鎮衛生院報名,鄉鎮衛生院負責初審報考人員基本情況,并匯總上報縣衛生局。
??? 七、通過考試招錄的鄉村醫生,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新進鄉村醫生待遇,與以往認定的鄉村醫生等同,其執業注冊、執業規則、培訓考核、法律責任,按照《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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