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意見任務分工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 《關于進一步支持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意見任務分工》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根據任務分工,逐項制訂工作計劃,抓緊出臺配套措施,認真組織實施。
???????????????????????????????????????????????????????????????????????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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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進一步支持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意見任務分工
???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意見》(陜政發〔2011〕78號),現提出如下任務分工。
??? 一、繼續加大支持力度
??? 1支持民辦高校和公辦高校共同發展。
??? 堅持“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創造性地支持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切實落實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同等法律地位,對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給予與公辦高校同等支持力度,推動形成公辦教育與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審計廳、省地稅局。列在首位的為牽頭部門或單位,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 2加大統籌規劃與綜合協調力度。
??? 把民辦高等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省級有關部門要研究制訂民辦高等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
??? 建立綜合協調機制,研究解決民辦高等教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服務監管和綜合執法,檢查、監督有關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審計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
??? 3設立發展專項資金。
??? 省財政從2012年起每年設立3億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 二、建立和完善分類管理體制
??? 4實施分類管理。
??? 民辦高校、高等教育助學機構分為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兩類,由舉辦者自愿申報,省級有關部門審核確定。要保障各類民辦學校的合法權益,嚴格規范辦學行為,大力支持發展非營利性學校,積極引導發展營利性學校,逐步形成完善的非營利性與營利性民辦高等教育分類管理體制。(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工商局)
??? 5探索混合制民辦高等教育辦學模式。
??? 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合資、合作、股份等方式舉辦民辦高等教育,為不同投資主體、辦學主體公平有序地辦學創造良好的環境。積極探索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舉辦混合制民辦高等教育的辦學模式。(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 開展混合制民辦高等教育試點工作,改革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逐步建立“產權明晰、利益共享、學校自治、服務社會”的現代大學制度。(省教育廳、省政府法制辦)
??? 6改進法人登記辦法。
??? 非營利性學校經省教育廳審核后,由省民政廳依法登記。營利性學校經省教育廳審核后,由省工商局依法登記注冊為企業法人。(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工商局)
??? 7拓寬籌資渠道。
??? 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探索建立陜西民辦高等教育基金會,鼓勵社會力量捐資,引入公益融資機制,為民辦高校籌集資金提供服務。(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 鼓勵金融機構為民辦高校提供多種形式的融資服務。逐步建立和完善民辦高校融資擔保體系,對產權明晰、辦學規范、信譽良好的民辦高校,允許其申請信用擔保貸款和長期低息貸款。允許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用非教學資產作抵押、學費收費權作質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省教育廳、省金融辦)
??? 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組織向民辦高校捐贈,并依法落實相關稅前扣除政策。(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 8落實稅費和用地優惠政策。
??? 非營利性民辦高校、高等教育助學機構依法享受與公辦高校同等的稅費優惠政策。民辦高校、高等教育助學機構從事學歷教育活動提供的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向學生收取的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收入、學生食堂為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和為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免征營業稅。(省地稅局)
??? 民辦高校、高等教育助學機構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于教育教學的,免征契稅。占用的耕地、自用的土地和房產用于教學的,免征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對學校學生公寓和與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按規定免征房產稅、印花稅。水、電、氣、采暖、排污等公用事業性收費享有與公辦高校同等待遇。(省地稅局、省國土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
??? 將學校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非營利性學校建設用地享受與公辦高校同等的政策;營利性學校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省國土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
??? 9依法落實合理回報政策。
??? 非營利性學校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在扣除辦學成本、計提發展基金和國家規定的有關費用后,允許從辦學結余中按年度取得合理回報,作為對出資人的獎勵。取得的合理回報繼續用于學校發展的,計入新增出資額,并按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 營利性學校按企業機制獲取回報。(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 三、健全管理和運行機制
??? 10完善學校法人治理結構。
??? 加強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依法完善學校辦學章程,充分發揮民辦高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靈活多樣的優勢。依法設立理事會(董事會),規范其成員構成、議事規則和運行程序。建立民辦高校監事制度,促進理事會(董事會)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省教育廳)
??? 加強民辦高校黨建工作,確保民辦高校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監督保障作用。認真執行《陜西省民辦高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辦法(試行)》,充分發揮學校工會組織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工會)
??? 制訂民辦高校行政管理的運作規程,保障校長獨立行使教育教學和行政職能,保障教職工、受教育者、社會人士行使法定權利。理事長(董事長)與校長分設。非營利性學校決策機構成員、校長及總務、財務、人事等主要部門負責人之間,實行親屬回避制度。(省教育廳)
??? 11規范民辦高等教育助學機構。
??? 嚴格規范民辦高等教育助學機構的設置審批,規范名稱、宣傳、招生、收退費,規范聯合辦學、出租校區辦學。(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省工商局、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
??? 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民辦高等教育助學機構,責令停止招生,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辦學要求的,吊銷辦學許可證。支持符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具備辦學條件的民辦全日制高等教育助學機構申請設置普通高職院校。(省教育廳)
??? 12加強質量監控。
??? 健全政府對民辦高校的督導制度。(省政府教育督導團)
??? 強化年度檢查制度,年檢結果作為政策扶持和規范管理的重要依據。(省教育廳)
??? 建立政府部門、專家學者、高校師生、行業企業、用人單位、學生家長和社會中介組織等多方參與的民辦高等教育質量分類評價機制,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局、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
??? 13完善退出機制。
??? 學校終止辦學,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清算,清算和安置方案報審批機關確認后實施。(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工商局、省總工會)
??? 捐資舉辦的學校終止辦學,剩余資產用于公益性教育事業;出資舉辦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終止辦學,按投入額度取得補償后,其余剩余資產用于公益性教育事業;出資舉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終止辦學,剩余資產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舉辦者、出資者變更,原始出資額須按原值計算。(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
??? 營利性學校的剩余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處理。(省工商局、省教育廳)
??? 四、強化教學管理
??? 14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 建立教學評價體系,指導、監督民辦高校加強教學管理。支持建設一批特色專業,結合市場需求探索多元化人才培養模式。引導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學??茖W定位、錯位發展、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加強實驗室、實習實訓基地和“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積極培養應用型、技能型人才。推進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培養大學生的創新能力。(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 15推進招生制度改革。
??? 民辦高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辦學規模,合理確定招生規模。支持高質量有特色的民辦本科高校擴大招生自主權;有條件的民辦高職院校實施注冊入學。年度新增招生計劃向高質量有特色的民辦高校傾斜。(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
??? 16擴大辦學自主權。
??? 支持有條件的民辦高校在國家專業目錄內自主設置專業、調整專業方向、開設課程、確定教學方式。民辦高校在高校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權上,與公辦高校同等待遇。(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支持具備條件的民辦高校申請學位授予權。(省政府學位委員會、省教育廳)
??? 鼓勵民辦高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外事辦、省臺辦、省科技廳、省科協、省社科聯)
???? 五、鼓勵開展科學研究
??? 17鼓勵民辦高校開展科學研究。
??? 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在科研課題立項、申請、招標、評審、科研成果評審與轉化、財政撥付科研經費等方面與公辦高校享有同等權利。鼓勵民辦高校根據辦學規模、辦學層次和辦學類型成立科學研究機構。支持民辦高校積極開展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民辦教育研究等。(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 18鼓勵民辦高校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 鼓勵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開展科研合作,促進科研成果轉化,以多種形式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政府在科研合作等方面給予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同等支持政策。(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六、努力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水平
??? 19建立民辦和公辦高校教師合理流動機制。
??? 民辦高校教師應符合國家相應教師資格條件。支持民辦高校吸引、培養、穩定優秀教師,鼓勵高校優秀畢業生、專業技術人員到民辦高校任教、任職。(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組織公辦高校和民辦高校開展對口幫扶,派遣公辦高校干部、教師到民辦高校掛職或任教。經組織同意到民辦高校工作的公辦高校干部、教師,其原有公辦身份和檔案關系不變,退休時執行公辦高校教職工退休待遇。教師按程序在公辦高校和民辦高校之間合理流動的,其工齡、教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等連續計算。(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 20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
??? 民辦高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審、考核評價、評先選優等方面,與公辦高校教師享受同等待遇。(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
??? 建立民辦高校教師在職培訓機制,培訓經費由省財政按比例給予補助。(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總工會)
??? 建立健全民辦高校教師人事代理服務制度,按規定辦理戶口遷移、人事勞動關系銜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檔案轉接等手續。在政府指定機構辦理了人事代理的民辦高校教職工,工作變動時,教齡、工齡連續計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總工會)
??? 依法保障教職工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民辦高校要參照當地公辦高校教職工現行工資標準,制訂教職工工資標準,并根據物價水平適時調整;學校法定代表人的工資標準控制在教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的15倍以內。寒暑假期間,必須保障教職工帶薪休假的權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總工會)
??? 21完善教職工社會保險制度。
??? 建立學校、政府、個人社會保險費用分擔機制。確保民辦高校和高等教育助學機構教職工依法參加各類社會保險,并享受相應的待遇水平,地方財政按以獎代補形式給予補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總工會)
??? 民辦高校教職工,凡符合申請當地保障性住房條件的,均作為保障對象納入保障范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
??? 七、加強學生管理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 22切實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進一步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團結教育學生的作用。深入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大力建設校園文化,全面加強校園網絡建設,使網絡成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陣地。切實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宗教問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學校內進行宗教活動。(省教育廳、團省委、省民委)
??? 23保障學生權利。
??? 民辦高校統招生納入國家助學體系,在升學、就業、創業、轉學、考試、交通優惠、醫療保險、戶籍遷移、檔案管理、評獎評優、伙食補貼、公務員招考、“大學生村官”選拔、“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招聘、“特設崗位教師”招聘等方面,與公辦高校學生享受同等權利。(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團省委)
??? 學校自行招收的非統招生,由學校發放學習通知書,明確學習形式、學習年限、取得證書的類型和辦法,收費標準和退費規定,切實保障學生的知情權。(省教育廳)
??? 24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
??? 民辦高校一線專職輔導員按照師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配備,每個班級要配備1名班主任。加強輔導員工作研究,加大輔導員培訓力度,輔導員專項培訓經費和輔導員崗位津貼與公辦高校享受同等待遇。(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 25加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為學校安全和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加強應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穩定工作機制。推進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對學校教學、生活、活動設施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學生法制和安全教育,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和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省教育廳、省綜治辦、省委維穩辦、省文明辦、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民委、省外事辦)
??? 八、規范資產和財務管理
??? 26依法保障學校法人財產權。
??? 民辦高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校舍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校舍產權證必須辦理在學校名下。資產過戶實行賬面原值過戶,對資產過戶所需繳納的各項稅費依法給予政策優惠。(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稅局)
??? 27嚴格會計制度。
??? 捐資舉辦的學校和出資舉辦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適用公辦高校會計制度;出資舉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在有關部門制訂專門會計制度前,參照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收費使用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票據。(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教育廳)
??? 營利性學校按規模大小分別適用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制度。(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教育廳)
??? 建立學校資金年度預算和財政性資金年度會計決算報告制度。(省教育廳)
??? 嚴禁民辦高校、高等教育助學機構的舉辦者向學生、學生家長籌集辦學資金、公開向社會募集辦學資金。(省教育廳、陜西銀監局、省金融辦)
??? 28實行審計監督制度。
??? 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由省教育廳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民辦高校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作為年檢結論的依據。根據實際情況,交由有關部門對民辦高校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進行專項審計。(省教育廳、省審計廳、省財政廳)
??? 督促民辦高校加強內部控制,建立公開透明、運營規范的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防止抽逃、挪用和轉移學校資產。(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金融辦、陜西銀監局)
??? 捐資舉辦的學校和出資舉辦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要逐步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 29實行財政性資金??顚S弥贫取?br/>
??? 建立非營利性學校銀行專款賬戶主管部門審批制度,將財政性資金分項存入專款賬戶,實行專款專用,保證專項資金用于指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省教育廳)
??? 加強民辦高校采購活動監管。民辦高校凡使用財政性資金實施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的,要依法納入政府采購,逐步建立完善民辦高校內部政府采購制度和運行機制。同時,對通過政府采購形成的國有資產,依法加強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
??? 30建立辦學風險防范機制。
??? 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建立學校辦學風險預警及處置機制,制訂風險防范措施。(省教育廳)
??? 九、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 31推進服務信息化建設。
??? 建立民辦高等教育管理服務信息平臺,推進招生、就業、收費、財務管理等辦學信息公開,提升政府科學管理民辦高等教育的水平,加強社會監督,提高民辦高等教育服務社會的能力。推進學校校園網絡建設,提高信息化教學水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 32優化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環境。
??? 引導和支持民辦高等教育中介機構健康發展,發揮其在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行業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成立陜西省民辦教育協會,為學校提供交流、合作、研究的平臺。(省教育廳、省民政廳)
??? 新聞單位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遵守新聞宣傳紀律,大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促進、引導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的方針政策,積極宣傳扶持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措施,積極宣傳民辦高等教育先進典型、改革成果和發展成就,營造全社會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的良好環境。(省委宣傳部、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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