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于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實施方案的通知
??? 注:本文件已于2014年2月28日廢止。廢止的依據、理由和時間,請查閱《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陜政發〔2014〕1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衛生廳、省監察廳《關于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的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 關于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的實施方案
???????????????????????????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衛生廳省監察廳
???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衛生部關于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32號)精神,全面做好我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遺留債務清理化解工作,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新的運行機制和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ㄒ唬┛傮w目標。按照“制止新債、鎖定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在嚴格制止發生新債的基礎上,用2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債務的清理化解工作。
??? (二)基本原則。
1誰舉債誰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組織下,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清理化解工作負總責,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實施。
2先清理后化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在全面摸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底數基礎上鎖定債務,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化債的先后順序,逐步化解。
3先承諾后補助。實行簽約承諾制度,下一級醫改領導小組與上級醫改辦進行簽約承諾后,中、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4堅持公開透明。建立債務清理償還公示制度,堅持程序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各項債務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5堅持兩個優先。優先化解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債務,優先償還醫務人員集資等個人的債務。
??? 二、債務化解范圍和資金來源
(一)化解范圍。本次債務化解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指全省所有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化解范圍的債務是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發展建設過程中形成的長期債務,主要包括發生于業務用房、輔助用房建設、維修和醫療設備購置等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直接相關的債務,債務計算時間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1日至本實施方案印發之日形成的債務,各地參照本實施方案進行化解,不納入中、省財政補助計算范圍。
??? (二)資金來源。各市、縣、區要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一是統籌安排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二是中、省財政安排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獎代補”資金和用于支持化解債務的專項補助資金;三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前的收支結余資金;四是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任務、核定收支”后超收的資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償債;五是通過統籌有關非稅收入途徑籌集資金;六是社會捐資贊助的償債資金;七是鼓勵有條件的鄉(鎮)積極籌資用于償債。
各市、縣、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落實償債資金,省、市兩級財政將加大對財政困難縣(市、區)化解債務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省級補助辦法由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 三、實施步驟
?。ㄒ唬┟宓讛担i定債務。各縣(市、區)醫改領導小組要統一組織發展改革、財政、審計、衛生、監察等部門對每一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每項、每筆債務認真清理核實,鎖定債務。此項工作須在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
??? (二)審核認定,剝離債務。各市(區)醫改領導小組要對行政區域內縣(市、區)上報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進行認真審核和認定,確保債務數據合法、真實、完整和準確,并將審核認定的全部債務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剝離給當地政府。此項工作須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
??? (三)登記備案,簽約承諾。省醫改辦會同審計、財政、衛生、監察等部門對各市認定上報的基層債務數據進行審核和登記備案,省醫改辦將根據審核認定的債務總額,與各市(區)醫改領導小組簽訂債務化解責任書,各市(區)承諾用2年左右時間全部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化解任務。此項工作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四)化解債務,考核驗收。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債務化解計劃,籌集資金,按照債務協議償還相關債務。各級財政要在預算中特設專戶,單獨列支用于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的支出,相關資金不作為預算安排正常衛生支出的基數。
省醫改辦會同審計、財政、衛生、監察等部門對已完成債務化解的地區進行考核驗收,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債務化解任務的扣回中、省補助資金。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層層把關,分級負責,強化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化解債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及時制定本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化解工作實施方案,并報省醫改辦、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衛生廳、省監察廳備案。
??? (二)落實政府投入,制止新債發生。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0〕62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補償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1〕18號)要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予以綜合補償。落實對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等各項經費,不留經費缺口。嚴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項目和設備購置的申報程序,一旦批準實施,所需資金由政府納入財政預算足額安排,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 (三)明確管理責任,分類逐步化解。各級發展改革、審計、財政、衛生、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和制約機制,切實做好債務清理、核實、鎖定和資金籌集等工作??h(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舉債主體、債務來源、債務用途對債務進行分類,嚴格劃分縣、鄉(鎮)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的責任,將審核認定的全部債務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剝離,制定償債計劃,區分輕重緩急,明確償債次序,分類逐步化解債務。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舉債主體、債務來源、債務用途等對債務進行分類,逐筆登記造冊,于10月20日前建立債務臺賬和債權債務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
??? (四)嚴肅工作紀律,強化化債責任。各地不得借新債還舊債,不得向群眾攤派,不得擠占挪用其他醫改資金,不得影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和推進綜合改革。要將清理化解基層醫療機構債務工作和不得舉借新債落實情況作為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及造成資金損失的,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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