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和進城落戶農村居民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教育廳、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和進城落戶農村居民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04年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陜政辦發〔2004〕16號)同時廢止。
????????????????????????????????????????????????????????????????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 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和進城落戶農村居民隨遷子女
?????????????????????????????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
????????? 省教育廳 省編辦 省發展改革委 省公安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物價局
??? 為貫徹《中共陜西省委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實施意見》(陜發〔2010〕10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促進教育公平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25號)中“切實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問題”的規定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大力度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的意見》(陜政發〔2010〕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切實保障進城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和進城落戶農村居民隨遷子女(以下統稱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利,現就進一步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 一、充分認識做好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
進一步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落實《實施意見》,加快我省城鎮化進程、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及著力保障、改善民生的根本需要;也是維護群眾利益、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體現。各地要從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加快縮小城鄉差距、保持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科學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加強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把這項工作抓實抓好。
二、強化政府行為,落實責任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把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列入國家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合理安排教育經費預算,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健全政策保障體系和執法、監督機制,優化教育環境,使隨遷子女九年義務教育普及程度達到當地水平。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原則,對隨遷子女入學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做到應入盡入。
流入地政府要切實承擔起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依法組織和督促隨遷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積極創造條件,防止輟學。對接收隨遷子女人數較多的學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加大對校長和教師配備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基本需要,并將學校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優先安排。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積極協調教育、編制、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物價、民政等部門,明確各自職責,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省各級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和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根據職責,積極發揮協調作用,形成人人關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教育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貫徹落實《實施意見》的一項重要內容,從學校布局、規劃建設、師資管理、經費劃撥、圖書供應、設備保障等方面落實相關政策措施,指導中小學校切實把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公安、民政部門要做好隨遷子女的調查、登記和認定工作,并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有關情況。
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年度社會發展計劃,并將容納隨遷子女就學的城市學校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在符合國家投資政策的前提下,盡可能予以支持。
財政部門要把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全額列入年度財政經費預算,安排必要的經費保障。
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接收隨遷子女的數量變化情況,合理調整接收學校的教職工編制。
物價、糾風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定期檢查學校對隨遷子女的有關政策及收費管理的執行情況。
三、以公辦學校為主,暢通入學渠道
各地要按照中、省有關文件要求,清理或取消針對隨遷子女入學的不合理限制,簡化入學手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利用新聞媒體宣傳入學政策,公布入學有關程序,設立公開辦事窗口、服務電話,使廣大進城務工就業人員和進城落戶農村居民詳細了解辦理子女入學相關要求。
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以公辦中小學為主。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手續齊全的隨遷子女,由市、縣、區政府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要通過設立助學金、減免費用、免費提供教科書、實施扶貧幫困工程等方式,幫助其完成義務教育。公辦中小學校要在容量許可的條件下,無條件接收學區內的隨遷子女入學。確因容量限制、接收有困難的學校,由當地教育部門予以協調解決。
學校要將隨遷子女與城市學生統一管理、統一編班、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根據實際情況,完善教學管理辦法,做好教育教學工作。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要將他們與城市學生一視同仁。并加強與隨遷子女學生家庭聯系,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學習、生活等情況,幫助他們克服心理障礙,適應新學習環境。
四、強化督導檢查,建立健全獎懲制度
各地要把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政策落實情況作為教育督導檢查的重要內容,確保他們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要建立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報告制度,將他們的入學情況在新學期開學后及時以書面形式報送省教育廳。對解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和單位,要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落實好有關政策的地方和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并要求限期改正。
本意見自2011年8月15日生效,至2016年8月14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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