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督查工作的通知
??? 注:本文件已于2014年2月28日廢止。廢止的依據、理由和時間,請查閱《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陜政發〔2014〕12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0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陜政發〔2010〕53號),加快推進全省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以上兩個文件貫徹落實工作進行督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督查時間
??? 2011年8月上旬省級有關部門分赴各市(區)集中督查,在每個市(區)督查的具體時間由省供銷合作社屆時通知。
??? 二、督查內容
??? 各地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實情況,包括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項目資金、建設用地落實情況以及歷史遺留問題處置情況等。
??? 三、督查形式
??? 由省供銷社廳級領導帶隊,從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供銷合作社、省政府督查室抽調人員,組成4個督查組分赴各地督查,第一組赴西安、渭南、商洛,第二組赴寶雞、楊凌、咸陽,第三組赴漢中、安康,第四組赴銅川、延安、榆林。督查組在每個設區市隨機抽查2個縣(市、區),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座談了解、現場調查等方式進行督查。
??? 四、具體要求
??? (一)各設區市和楊凌示范區要高度重視此次督查工作,認真準備,積極配合,提前組織自查并將自查報告于7月15日前報省供銷合作社。
??? (二)分組督查工作結束后,由省供銷合作社將督查情況匯總報告省政府。
??? (三)由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政府督查室分別確定2名人員參與督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聯絡協調工作,并將督查人員和聯絡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單位、職務、聯系電話)于7月20日前報省供銷合作社。
??? 聯系人:柳蔭;電話:029—87927160,87927159(傳真);郵箱:sxscoop@126com。
????????????????????????????????????????????????????????????????????????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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