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 為貫徹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2010〕1號,以下簡稱中央1號文件)有關要求,有序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經省政府同意,我省將在2003年開展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工作力度,力爭2012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圍內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重要意義
???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全省各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開展土地登記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對推進土地市場建設,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有些地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總體滯后、登記發證率低,已頒證的地方大部分只確權登記到行政村農民集體一級,沒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從而導致產權不清、權利主體不明、界線模糊、面積不準,以及土地權利人合法的土地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土地利用不合理和耕地浪費等問題,這與中央的要求和農業農村發展的現實需求不相適應。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任務十分緊迫繁重。因此,各級政府要堅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觀需要;是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迫切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全省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 二、明確任務,規范程序,強化成果應用
??? 各地要認真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力爭2012年年底前,做到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覆蓋。
??? (一)完善相關政策,加快地籍調查。各地要認真總結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經驗,圍繞地籍調查、土地確權、爭議調處、登記發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深入研究,創新辦法,細化和完善政策。嚴格按照地籍調查有關規程規范的要求,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調查工作,查清農村每一宗土地的權屬、界限、面積和用途等基本情況,確保土地登記結果的準確性。
??? (二)嚴格執行規定,依法依規登記。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妥善處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類歷史遺留問題。對過去形成的土地登記結果要逐宗核查,凡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予以變更;對于“有證無地”的,應當依法公告作廢;對于無權屬來源甚至違法占用未經依法處理的土地,一律不得辦理登記。嚴格執行省上已確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農村村民一戶一宅、城鎮居民不得在農村購買或違法建造住宅等規定,對已經存在的超面積宅基地,要根據不同時期的法律和政策規定,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嚴禁通過土地登記將違法違規用地合法化。土地權屬有爭議的,在爭議調處之前不得登記發證。
??? (三)加強爭議調處,明確土地權屬。要及時調處土地權屬爭議,建立土地權屬爭議調處信息庫,及時掌握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屬爭議動態,有效化解爭議,為確權創造條件。凡是土地權屬存在爭議,短期內難以協商解決和協調處理、無法簽訂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的,暫不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對存在爭議的區域要單獨造冊。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 (四)強化證書應用,規范用地制度。實行憑證管地用地制度。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可以要求凡被征收的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在辦理征地手續之前,必須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在征地拆遷時,要依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證或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進行補償;凡是依法進入市場流轉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沒有經過確權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律禁止流轉;農用地流轉需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工作做好銜接,確保承包地流轉前后的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改變,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不受損害;對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建設用地整治涉及宅基地調整的,必須以確權登記發證為前提。
??? 三、加強組織,切實保障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順利完成
??? 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量大,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因地制宜地制定實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明確任務目標,層層落實責任,確保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順利完成。
???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國家要求,省國土資源廳要會同省財政、農業、民政、建設、林業等省級相關部門,成立省級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國土資源廳,由成員單位有關方面負責人、聯絡員及工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日常工作。各地要成立由政府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國土資源部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解決土地確權登記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和重大土地權屬糾紛。
??? (二)分步有序實施。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可選擇若干鄉(鎮)或村進行試點,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平穩有序加以推進。要優先辦理涉及農用地轉用征收、土地開發整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以及城鄉結合部的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 (三)切實保障經費。按照中央1號文件要求,各地政府要充分運用土地調查、地籍調查成果,統籌安排,節省人力、財力、物力的投入。工作經費依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實行分級負責,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由財政部門從土地出讓收入中予以解決。
??? (四)提供優質服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增強服務意識、切實轉變作風,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優質、便捷的“一站式”服務。要及時將有關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情況進行公告,保障群眾知情權。
???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動,爭取農民群眾的支持,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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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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