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關于做好2010/2011榨季糖料收購和食糖產銷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做好2010/2011榨季糖料收購和食糖產銷工作的通知》(發改經貿〔2010〕3142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做好2010/2011榨季糖料收購和食糖產銷工作的通知
(發改經貿〔2010〕3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2010/2011榨季糖料收購工作已經全面展開,食糖生產進入高峰。受國際市場糖價上漲、新糖上市量少和市場投機炒作等因素影響,榨季初食糖價格快速上漲,部分地區出現跨區搶購糖料現象,市場秩序面臨沖擊,不利于制糖行業的健康發展。為做好新榨季糖料收購和食糖產銷工作,維護市場秩序,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糖料收購秩序管理。產糖省區政府要高度重視糖料區管理,堅決執行《糖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落實市縣政府的監管責任,制定具體措施,防止糖料搶購問題的發生。要重點加強對制糖企業糖料收購行為和糖料運輸環節的監管,嚴肅查處擾亂糖料收購秩序和違反糖料收購價格政策行為。
二、完善糖料收購價格政策。食糖主產省區物價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糖料收購價和食糖銷售價格聯動制度,合理兼顧糖農和制糖企業利益,根據市場糖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糖料收購首付價,合理確定二次結算比例,督促制糖企業及時、足額兌付農民糖料款,使糖農及時獲得收益,增加農民收入,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
三、切實組織好食糖產銷工作。產糖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制糖企業食糖產銷工作的指導,及時協調解決糖料收購、運輸和食糖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穩定食糖生產;要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引導企業均衡、順價銷售,滿足市場需要。
四、加強市場監管。產糖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食糖批發市場的管理,建立健全交易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嚴格規范交易行為,制止惡意炒作,保持市場和糖價的基本穩定。各級物價部門要加大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哄抬價格等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五、加強信息引導。本榨季開始以來,糖價一直高位運行,市場風險較大。食糖主產區政府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食糖產銷各方的風險意識,引導農民克服惜售心理,督促農民履行糖料收購合同,按照制糖企業收購計劃有序交售甘蔗。糖業協會要加強信息服務,引導企業不要參與投機炒作,增強抵御市場風險能力。
六、發揮大型企業的引導作用。各省區政府要對轄區內大型食糖生產和流通企業加強指導和管理。大型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維護糖料收購秩序和食糖流通秩序,有計劃組織生產,積極銷售,不囤積,不炒作,充分發揮穩定市場的作用。
七、加強對糖料收購和食糖產銷工作的組織領導。本榨季糖料收購秩序管理難度較大,市場形勢復雜,產糖省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切實維護好糖料收購和食糖流通秩序,保護農民利益,保持食糖市場基本穩定。產糖省區發展改革委要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市場巡查,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
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
國家工商總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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