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價格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十一屆七次全會提出要把穩定價格總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為做好今年全省價格工作,保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陜西省2011年價格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陜西省2011年價格工作要點
2011年我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為4%左右,全省價格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屆七次全會要求和全國物價局長會議部署,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綜合施策、重點治理,保障民生、穩定預期”的原則,把穩定價格總水平作為首要任務,圍繞“促生產、暢流通、增儲備、建機制、保民生”,綜合運用多種調控手段,全面加強價格調控監管工作,審慎穩妥推進價格改革,為促進全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營造有利的價格環境。具體工作任務是:
一、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
1.提升價格監測預警能力。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推進“金價工程?”建設,提高物價系統信息化水平。進一步完善價格監測預警系統,密切關注糧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化,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提出價格調控監管政策建議。
2.建立健全價格調控預案。制定化肥、食用植物油、蔬菜、煤炭、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價格調控預案,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完善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運用價格調節基金,促進城市人民政府完善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產資料儲備制度。
3.切實穩定市場預期。加強月度、季度價格形勢分析和發布工作,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加強重要商品供求和市場價格信息發布工作。在堅持正面宣傳、正確引導的同時,嚴厲查處惡性炒作事件。完善價格輿情監測和信息反饋機制,增強引導價格輿論的主動性、預見性、靈敏性,創新宣傳方式,豐富宣傳內容,注重宣傳技巧,增強宣傳實效。
4.降低農產品市場流通成本。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扶持生產流通的作用。已建立價格調節基金的地方,要從本地實際出發,運用一定規模的基金,支持設施蔬菜、冷鏈物流設施和社區平價菜店建設。規范和降低農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等相關費用。加強價格監督檢查,確保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落實到位。對擾亂市場流通秩序的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打擊力度。
5.促進化肥生產和價格基本穩定。繼續落實好化肥生產用電、用氣和鐵路運輸價格優惠政策,確?;势髽I正常生產用電、用氣供應,促進化肥市場和價格基本穩定。
二、高度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6.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防止動用行政手段打壓農產品價格傾向,通過整頓治理農產品流通環節價格秩序,使農產品價格上漲的利益更多地向農民傾斜。繼續加強涉農價格和收費的監管,切實減輕農民不合理負擔。
7.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生活。參與制定城鄉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編制工作,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不因價格上漲而受到大的影響。
8.繼續推進清費治亂工作。鞏固和深化涉企收費治理規范工作,繼續清理和規范涉及中小企業發展納稅、進出口環節等收費項目和標準。加強對涉及行政審批前置條件的檢驗、檢測、考試、培訓,以及利用行政權力或壟斷地位向企業提供經營服務收費的監管。
9.改進民生價費管理。規范學前教育、銀行服務、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物業服務、殯葬服務、考試培訓等收費行為。降低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繼續擴大游覽參觀點免費開放范圍。按照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完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規范醫療服務收費行為,繼續降低部分偏高的藥品價格。加強有線電視收費監管,努力降低部分電信資費標準,規范資費套餐管理,減輕社會負擔。
三、著力整頓市場價格秩序
10.開展價格專項檢查。重點組織涉農收費、化肥價格、糧食收購價格檢查;深入開展涉企收費、交通運輸價格檢查;繼續開展成品油、天然氣、水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檢查;加強醫藥價格、教育收費、銀行收費檢查。
11.加強市場價格監管。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新修訂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嚴格依法行政,確保行政處罰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相適應。重點維護好“兩節”、“兩會”和西安“世園會”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研究針對電子交易過程中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的監管方法,加大打擊力度,抑制過度投機行為。
12.推進反價格壟斷執法。貫徹落實反價格壟斷配套規章,重點打擊價格壟斷協議,依法查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價格壟斷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組織開展反價格壟斷相關培訓工作,提高反價格壟斷執法能力和水平。
四、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
13.穩步推進電價改革。積極完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以及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價格形成機制;改革銷售電價分類及結構;穩步推進競價上網和大用戶直接交易試點;擇機出臺居民階梯電價改革方案。
14.完善油氣價格形成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和配套措施,繼續推進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
15.推進水價改革。加強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合理制定征收標準;完善農業用水價格政策,推進農業用水綜合改革;穩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成本公開試點工作,積極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和非居民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
16.加大環保收費改革力度。探索建立有利于提高垃圾處理費收繳率、降低收費成本的長效機制;研究制定污水處理費收費管理辦法,規范污水處理費收費行為;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
17.繼續推進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改革。加強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繼續抓好大景區“一票制”試點工作;完善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協調機制,推進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改革;提升優質旅游資源價值,進一步拉大優質旅游產品與一般旅游產品的差價,建立合理的門票價格比價關系。
五、繼續加強基礎工作和隊伍建設
18.強化價格法制建設。加快《陜西省價格條例》立法進程,研究制定《陜西省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和《陜西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研究修訂《陜西省政府定價目錄》。啟動全省物價系統“六五”普法工作。
19.加強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已開征價格調節基金的地區要進一步研究規范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辦法;沒有建立的地區要盡快研究建立,切實發揮好價格調節基金扶持生產、調控市場、穩定價格、補貼困難群體的作用。
20.加強成本調查和監審。以《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契機,修訂完善重要商品具體成本監審辦法和操作規范,加強對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壟斷性行業的成本監審;開展對市場形成價格和收費的成本調查工作;繼續做好農產品生產成本調查常規工作,加強對農產品成本調查戶的管理,不斷增強農產品成本調查的應急反應能力。
21.繼續推進“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著力構建適應價格公共服務常態化要求的工作機制;做好價格投訴、舉報、行政復議處理工作。推進價格誠信建設;進一步發揮好社會監督組織、行業協會、新聞媒體對價格的監督作用。
22.加強價格認證、藥價評審工作。進一步做好涉案財物價格鑒定、涉稅財物價格認定、紀檢監察案件涉案財物價格認定工作。繼續加強對定價目錄藥品價格的評審工作,完善藥品價格評審制度和辦法。發揮價格協會和價格研究機構的作用,對價格工作中的深層次問題和難點問題開展理論和實證研究。
23.抓好物價系統隊伍建設。繼續加強基層物價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依法治價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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