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關于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的意見
省民政廳 省財政廳
為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不斷提高城鄉社會救助水平,現就提高全省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提出以下意見:
一、城市低保
從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標準統一提高100元,即將外掛的低保對象每人每月97元的各類補貼納入保障標準,再增加3元;從2010年10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標準再統一提高30元。其中:西安市由200—230元/人·月提高到330—360元/人·月,寶雞、咸陽市由160—180元/人·月提高到290—310元/人·月,渭南市由160—170元/人·月提高到290—300元/人·月,銅川、延安市由180元/人·月提高到310元/人·月,漢中、榆林市由17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安康市由165元/人·月提高到295元/人·月,商洛市由160元/人·月提高到290元/人·月,楊凌示范區由220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
二、農村低保
從2010年10月1日起,農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119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600元,月人均補助由65元提高到85元。
三、農村五保供養
從2010年10月1日起,全省農村五保供養最低限定標準由2104元/人·年(其中現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現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
四、具體要求
(一)嚴格審核保障對象資格,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各地要根據當地低保標準和困難群眾家庭收入情況,按照動態管理的要求,認真做好低保對象審核工作。要以控制保障人數為重點,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形成“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管理機制,確??孛嫣針巳蝿杖嫱瓿?。要加強制度建設,加大低保家庭收入核實工作力度,提高縣(市、區)、鄉(鎮、街辦)入戶核查率,完善低保對象檔案資料,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要加大低保政策宣傳力度,大力推行低保對象誠信承諾制和“低保漸退”制,幫助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自強自立。要建立低保聽證評議制度,所有低保申請對象必須通過所在社區(村委會)低保工作評議團或聽證小組評議后報批。要按照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陜民發〔2010〕24號)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排查核實工作,在應保盡保的基礎上嚴格按標施保。
?。ǘ┞鋵嵟涮踪Y金,按時足額發放低保金和五保金。各地要嚴格按照省政府的有關要求足額列支城鄉低保資金,市、縣兩級分別按不低于上年度可用財力的2%、1%列支城市低保資金,市、縣兩級均按上年度可用財力的1%列支農村低保資金。要多方籌集農村五保供養資金,確保農村五保供養金按時足額發放。
(三)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提高社會救助保障標準是各級政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認真落實這項惠民政策。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加快資金審批和撥付進度,確保提標工作及時落實到位;監察、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提標工作的監督和審計,對違反資金管理使用的單位和人員依法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等部門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新的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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