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環保廳等部門關于陜西省2010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注:本文件已于2014年2月28日廢止。廢止的依據、理由和時間,請查閱《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陜政發〔2014〕12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監察廳、省司法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省安監局、西北電監局等九部門制訂的《陜西省2010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切實抓好落實工作。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陜西省2010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省環境保護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監察廳 省司法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工商局 省安監局 西北電監局
根據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司法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電監會關于《關于2010年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環發〔2010〕44號)精神,決定從2010年5月至11月繼續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以下簡稱環保專項行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保民生、保穩定、促發展的總體要求,把握“在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通過解決環境問題促進科學發展”的主線,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深入推進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以下簡稱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加大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監管力度,強化環保后督察,為推進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調整和“十一五”污染減排目標實現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ㄒ唬┘姓沃亟饘倥欧牌髽I環境違法問題。
1.在2009年重金屬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結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對全省187家重金屬排放企業的原輔材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廢水、廢氣中含有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查清有色金屬礦山采選及冶煉、含鉛蓄電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電鍍、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金屬排放企業及歷史遺留重金屬廢物堆場。各地要將重金屬排放企業作為重點污染源,進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頻次,重點檢查和監測企業廢水、廢氣(包括無組織排放)排放情況、廢渣收集、貯存及處置情況和應急處置設施情況。建立定期的監督性監測制度,對重金屬污染企業排放口、廠界無組織排放情況,確保每兩個月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公布不達標企業名單。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結合省環保廳組織開展的42家重點重金屬排放企業監測情況,認真分析篩選一批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的區域、企業,明確特征污染物,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強督促指導,盡快消除環境污染隱患,確保環境安全。
2.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各級政府要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和重點防控行業市場準入條件以及行業調整振興規劃,將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分解到企業,明確淘汰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并定期向社會公布。要徹底取締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電鍍、小制革、小冶煉等落后工藝裝備和生產能力,嚴格限制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投資項目。對沒有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將暫停其新增重點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嚴肅查處重金屬排放企業違法建設等環境違法行為。未經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和生產。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停產整頓,限期改正;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一律取締關閉;對影響群眾健康、危害環境安全的重污染企業,該停產的停產,該關閉的關閉,決不姑息;對無經營許可證從事涉重金屬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企業,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嚴格禁止向城鎮下水道排放重金屬超標的廢水,對污水處理廠造成危害的,取消其排水許可;嚴格禁止含有重金屬的工業廢物混入生活垃圾處理場。
3.進一步規范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監管。督促重金屬排放企業建立特征污染物產生、排放臺賬和日常監測制度,定期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監測結果,并向社會公布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督促企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規范原料、產品、廢棄物堆放場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重點防控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或雖經審核但不能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責令限期改正。
(二)鞏固污染減排成效,進一步加大對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監管力度。
1.加快各設區市和?83個縣(區、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度,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要達標運行。今年年底前,各設區市污水處理率要達到70?%,縣(區、市)平均達到60%;垃圾處理率要提高到70%。
2.進一步加大城鎮和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督檢查,加強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的監督性監測。規范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杜絕隨意丟棄或直接排放。加強排入污水處理廠的工業企業廢水排放監管,防止超標廢水排入污水處理廠。加強電廠脫硫設施和鋼鐵企業燒結機脫硫設施的監管,嚴肅查處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轉,使用旁路偷排、煙氣連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
3.進一步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控監管力度,確保已驗收的國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對尚未驗收和建設的國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要加快驗收和建設進度,并加強對數據的分析、考核和運用。
?。ㄈ娀h保后督察工作,鞏固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成效。
1.對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開展“回頭看”。重點檢查未落實整改要求的掛牌督辦環境問題進展情況;2007年以來環境保護部及省級轉辦的群眾投訴環境問題的整改情況;部分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行業環境監管情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情況。
2.各地要對飲用水源保護區近年來集中整治情況開展環保后督查,進一步加大對省政府批準的73個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監管力度,鞏固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成效。
?。ㄋ模娀椛鋺脝挝槐O管,確保核與輻射安全。
開展全省射線裝置應用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情況專項檢查,對沒有申領許可證和許可證過期沒有重新申領的企業,要依法下達限期整改的要求。對不按時限要求整改和安全措施達不到國家要求的單位要堅決停止射線裝置的使用,并依法予以處罰。對陜北地區流動核技術應用單位輻射安全進行全面檢查。開展全省輻射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專項執法檢查,建立輻射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制度,查處“未批先建”、“久試不驗”等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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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工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落實責任。
各設區市政府要加強領導,切實履行行政區域環境質量責任制。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整治重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各項重點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調配合,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強化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環保部門要分階段對照工作重點進行拉網式檢查,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大掛牌督辦、后督察等環境行政執法力度,聯合相關部門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進一步加強與相關管理部門的配合,在金融信貸、進出口監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強化環境執法效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在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監察部門要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門要有序推進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強化排水許可管理,加強對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運營的監管;工商部門要嚴厲查處企業違反注冊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安全監管部門要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督促企業防范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電力監管部門要監督供電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對違法企業依法采取限電、停電、斷電等有效措施。
?。ǘ┘訌姳O督檢查,嚴肅追究責任。
各地要繼續將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相關責任,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掛牌督辦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各地要重點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等產能過剩和超標超總量的排污企業實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間,要采取限產限排、停產整治等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由相關政府責令關閉。對整改工作進展緩慢,逾期完不成掛牌督辦要求的責任單位,以及督辦不力、監管不到位的監管單位,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并視情節對掛牌督辦問題所屬區域或行業實行環保限批。
?。ㄈ┘訌娸浾撔麄鳎瑺I造良好氛圍。
各地要分階段制訂宣傳計劃,確定重點,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要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曝光一批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屢查屢犯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加強環境保護信訪工作,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暢通投訴渠道,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ㄋ模┩晟崎L效機制,確保專項行動扎實有效開展。
各地要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經驗,進一步完善環保后督察、掛牌督辦、案件移送、部門聯動等制度,切實解決流域、區域環境污染問題。對重點行業、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堅持監管、查處、征收、調處和后監督“五到位”,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
各設區市政府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立即進行動員部署,并由市上統一制訂包括各縣(區、市)整治工作專項行動方案。各縣(區、市)要按照環境問題名稱、存在的主要問題、整治要求、完成時限等內容上報當地整治重點,一個縣(區、市)一張表格,匯總后納入各設區市方案中,統一印發。各設區市要在5月30日前下發、上報工作方案。
請各設區市將信息調度負責人和聯系人電話、傳真、移動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于2010年5月30日前報送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ǘ┱{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6月-10月)。
各市、縣、區要對重金屬排放企業、污染減排重點行業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對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后督查,嚴肅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
重金屬排放企業整治情況于2010年6月30日前報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適時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ㄈ┛偨Y階段(11月)。
各設區市要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10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并于2010年11月30日前報送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冀武 趙志勇 電話:(029)85429256
傳真:(029)85429255
電子郵件:shbjcj2@shaan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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