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推行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承諾制度
來源: 陜西日報 發布時間: 2024-06-11 06:09
《辦法》明確,動態清零承諾指生產經營單位對自查、上級檢查、各類舉報查實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時限、責任、措施、效果、監督等方面作出的公開承諾。承諾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在生產經營單位顯著位置公示。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工作負總責。集團公司等多層級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由最低法人層級單位或最低管理層級單位、集團公司總部認定的最基層現場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作出重大事故隱患清零承諾。
《辦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月或每季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結束5個工作日內,作出動態清零公開承諾。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要承諾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責任、措施、資金和應急預案,并按照相關要求整改,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此外,上層級企業(單位)應當指導、督促檢查基層現場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公開承諾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的重要內容。行業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承諾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未作出承諾或者承諾事項未落實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記者:苗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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