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印發防汛應急預案
來源: 陜西日報 發布時間: 2024-06-12 06:18
記者6月11日從西安市政府獲悉:《西安市防汛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版)》日前印發,旨在做好洪澇災害防范應對處置,全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預案適用于西安市轄區內發生的,或毗鄰地市發生但可能影響西安市的暴雨、洪水、山洪等災害及其次生災害和相關防御工程設施險情的預防、應對工作。
按照洪澇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防汛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關注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5個等級。
當暴雨藍色以上預警信號發布時自動啟動關注級應急響應。當出現氣象部門12小時內兩次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預報或實測降雨量3小時內達120毫米以上、24小時內降雨量達250毫米;有2條以上主要河流同時達到或接近非常緊急狀態預報流量;渭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可能發生決口、潰堤等多處重大險情,嚴重威脅沿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個以上區縣(開發區)發生特大洪澇災害等情況之一時,經會商研判,必要時啟動一級應急響應。
此外,預案進一步明確了信息報送與發布規定。各區縣(開發區)防指、市防指各成員單位啟動和終止四級應急響應時,應向市防汛辦報告。啟動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須按照“零報告”與“一小時一報”要求向市防汛辦報告汛情信息,內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災情、應對措施、時間、地點、人員、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應的分析。發生較大災害后,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防指機構必須在接報后20分鐘內向市政府和市防指電話報告,40分鐘內提交書面報告。任何單位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防汛突發事件信息。(記者:李妮)
陜ICP備1004160號 網站標志碼6100000017
陜公網安備 610102000169號
省政府辦公廳主管 省政務大數據服務中心承辦
聯系方式: 技術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