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面取消住房限購
來源: 陜西日報 發布時間: 2024-05-10 09:48
■ 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 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結清首次公積金貸款后,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 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至1.2倍
5月9日,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西安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西安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全面取消西安市住房限購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西安市將結合不同區位、不同住房產品調整優化商品住房項目停車位規劃配比。商品住房項目可銷售的產權車位與商品住房同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同步公示車位銷售價格、銷售方案。
商品住房項目銷售時,登記家庭數量與住房房源數量比例低于1.5∶1的,不再實施公證搖號。建筑面積大于144平方米的住房在搖號選房時不再實施“剛需優先”。搖號銷售項目的搖號名單公示、搖號結果公示、選房結果公示時間由3天縮短為1天。
支持房地產企業、經紀機構、金融機構合作建立“以舊換新”購房模式,對房產交易流程開展全鏈條優化。鼓勵經紀機構分類合理降低經紀費用,積極引導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結清首次公積金貸款后,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過30年,貸款期限與房屋建成年限之和延長至不超過4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至1.2倍。(記者: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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