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業局】《陜西省自然教育基地管理辦法(試行)》發布
來源: 陜西日報 發布時間: 2024-04-09 06:18
《辦法》明確,陜西省自然教育基地分為自然資源、綜合體驗兩種類型。自然資源類自然教育基地是指以森林、草原、濕地、沙地(漠)等生態系統為特色自然教育資源,開展自然教育活動的場所,如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綜合體驗類自然教育基地是指以城鄉園區、歷史文化資源和豐富的設施設備為特色自然教育資源,開展自然教育活動的場所。如城市公園、博物館、植物園、動物園、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等。
《辦法》規定,申報評定陜西省自然教育基地需滿足具有法人資格或受法人委托的單位和組織、有專門的管理機構、能夠開展自然教育活動的固定場所、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近3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有配套的自然教育課程、每年開展自然教育活動不少于10場(次)等多項條件。
自然教育在培養國民生態文明意識、傳播生態文明理念、規范引導生態文明行為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省林業信息宣傳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辦法》的出臺對加快陜西省自然教育規范化、體系化發展步伐,提升自然教育工作質量和水平,推進自然教育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記者:申東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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