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按照《陜西省文化先進縣評選復查辦法》第七條“對已獲得文化先進縣稱號的縣(市、區)每年進行抽查”的規定,由省文化廳牽頭,相關單位及專家參加并組成兩個考核組于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分赴寶雞市金臺區、鎮巴縣、延安市寶塔區、洛南縣4個文化先進縣(區)實地開展抽查。
總體來看,4個縣(區),黨委、政府對文化建設高度重視,文化工作成效十分顯著。同時,考核組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一是鎮巴縣公共圖書館、文化館部分設施存在長期被占用、出租現象,導致一些業務無法正常開展;二是延安市寶塔區沒有公共圖書館;三是洛南縣2014年3月發生擅自拆除歷史文化遺產城隍廟事件,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命名第七批省級文化先進縣和公布第六批省級文化先進縣復查結果的通報》(陜政函〔2015〕71號)規定,給予其一年的整改期,并要求恢復重建,但洛南縣在一年整改期內沒有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為努力提高文化先進縣的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文化先進縣的示范作用,按照《陜西省文化先進縣復查辦法》有關規定,建議省政府撤銷洛南縣省級文化先進縣稱號,給予延安市寶塔區、鎮巴縣一年的整改期。寶雞市金臺區復查合格,繼續保留省級文化先進縣稱號?,F將復查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期15天。(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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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文化廳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