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2016年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引導退出煤礦名單的通知
來源: 陜西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布時間: 2016-11-03 15:28
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市人民政府,韓城市人民政府,神木、府谷縣人民政府,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陜西煤業化工集團:
根據《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06〕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對我省2016年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引導退出的陜西蒼村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等61處煤礦實施關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引導退出煤礦關閉工作,按煤礦隸屬關系由煤礦所在市、縣級政府和省屬煤業集團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 各有關部門應立即吊(注)銷關閉煤礦的工商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和使用許可證,并停止供給生產用電。
三、 自公布之日起,關閉煤礦必須停止一切生產活動,由市、縣政府和省屬煤業集團公司負責于2016年11月10日前達到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做好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驗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的關閉標準,并逐礦進行驗收。
四、 各市、縣政府和省屬煤業集團公司要將2016年引導退出煤礦關閉情況、驗收結果及時報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2016年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引導退出煤礦名單.doc(點擊查看)
陜西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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