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管員工作十分辛苦,在不同的崗位上,創造了很多不平凡事,大部分同志取得的成績和付出的代價早已超出了協管員,應該有的程度,他們的傾情付出,需要社會和國家給予相應和對應的回報和回應。我代協管員群體提出以下幾點要求:一是要求成千上萬協管員有自己的人大代表,體現憲法精神;二是要求和事業編一樣,實事求是,鼓勵他們留崗創業或就業,體現政府設置此崗位初心,給他們的出路和希望,而不是包袱和羈絆;三是要求同工同酬,體現勞動法和憲法精神;四是我們需要從事社會事業的敢說真話。
您好!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2018年底,我省出臺了《陜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對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工資待遇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關于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工資待遇問題,該《辦法》規定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在崗期間可享受工資、社會保險、休假等待遇。用人單位要按月足額支付從業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和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工作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用人單位要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為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分別承擔,社會保險費繳納標準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關于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職業發展規劃問題,該《辦法》指出公益性崗位是政府幫扶就業困難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的一種援助措施,具有公益性、階段性、過渡性、流動性的特點。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工作期限可延長至退休,其他從業人員工作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建議有條件的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可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也可結合自身實際,重新進行職業規劃,在市場化條件下尋找自己滿意的工作,以便更好的實現自身價值。同時,該《辦法》要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切實做好公益性崗位退出人員的就業服務工作,對其中年齡偏大的人員,應積極鼓勵用人單位繼續留用;對具備市場就業能力的人員,應通過送政策、送信息、送培訓等服務,幫助其盡快實現新的就業。(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回復)